Top
  • 网站地图
  • 年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录取分数
  • 年 · 高职 · 单考单招 · 提前招
  •  志愿填报,报考咨询
  •  news@ChinaNet.com.cn
  •  大学志 www.ChinaSchool.com.cn
  • 全国2868所大学院校名单()
  • 最新招考资讯
  • 十年苦讀,經春歷夏又秋冬,肆季輪回,初心使然,奔赴山海,不負韶華!(吾心志)
大学高校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招生分数 - 高考志愿,大学招生,线上咨询答疑

全国

  • 本科招考
  • 高职高专
  • 艺术类

智选·创建志愿方案

  • 大陆 · 高校(大學)面向華僑港澳臺招生資訊
    • 首页
    • 全国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 高考招生政策
    • 招生章程 · 计划
    • 单考 · 单招 · 提前招
    • 招考动态
    • 志愿填报
    • 报考规划
    • 全国大学名单
    • 本科院校
    • 高职高专
    • 民办高校
    • 中外合作办学
    • 成人院校
    • 自主招生
    • 本专科 · 艺术院校
    • 研究生院校
    • 强基计划院校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建设学科
    • “双高”建设计划
    • “985 · 211”
    • 专项计划院校
    • 历年分数线
    • 本专科 · 专业目录
    • 专业解读
    • 国际大学简介
    • 高考分类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 强基计划
    • 保送生
    • 民办招生
    • 专升本
    • 特殊类:艺术 · 体育 · 运动 · 公费(定向)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
    • “国家 · 高校 · 地方” 专项计划
    • 院校留学
    • 國際招生
    • 大陸高校面向华侨港澳臺招生
    • 港澳高校面向内地招生
    • 「 我的大學 · 我的万水千山 」
    • 招生专题: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門
    • 台灣

    所在位置:

    • 首页
    • 招生资讯
    • 江苏省招生资讯
    • 江苏省2023年招生资讯
    •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 属性:公办 本科 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 院校详情 )

      2021年2月6日,东南大学、扬州市人民政府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转设扬州办学举行签约仪式,经东南大学、扬州市人民政府和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三方商定,将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转为扬州市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作为转设工作方向。

    • 止于至善  ( 院校详情 )

      学校坐落于东南大学本科教学基地——浦口校区,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畅达。地铁三号线贯通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四牌楼校区和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形成南京站、南京南站以及市中心的一小时交通圈,学生可最大限度共享东南大学教学资源。

    •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 院校详情 )

      学校秉承东南大学百年办学优良传统,紧密依托东南大学雄厚的学科资源和优质的教学资源,以“人才需求大、国内有影响、就业前景好、支撑力量强”为专业设置原则,所设专业以社会需求旺盛的工科专业为主。

    •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 Admission Business - School  ( 院校详情 )

      学校设有6个二级学院(系)、1个教学中心,有本科专业25种,招生专业20种,专科招生专业10个,其中,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个专业获批浙江省“一流专业”,国际贸易和市场营销是浙江省十二五、十三五特色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11000余人,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5.42%。

    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苏州科技大学 · 招生事务

    2021年4月23日

    资料来源: 苏州科技大学网站  (原文链接)

    院校本站主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苏州科技大学,中文简称“苏科大”;英文名称为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简称“SUST”。

      学校代码:10332(国标)

      学校标识码:4132010332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省部共建高校。

      学校地址:石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学府路99号;江枫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滨河路1701号;天平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长江路55号。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等进行民主监督,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等。

      第六条 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本科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十条 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公共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良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我校本科招生依据统一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若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后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5.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

      ①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最高成绩、选考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②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③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考生,依照所在省投档的综合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折合计算后的投档成绩)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未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7.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按实际投档进专业组内的考生数进行录取,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范围仅限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

      8.其他类型录取办法:

      (1)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2)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将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usts.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usts.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学府路99号

      邮政编码:215009

      联系电话(传真):0512-68096117

      电子邮箱:zsb@mail.usts.edu.cn

      官方咨询QQ:800821262

      微信号:usts_zsb(苏科大本科招生)

      纪检监察电话:0512-69379060

      第十七条 苏州科技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苏州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科技大学
    2021年4月

    上一页 : 江苏海洋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下一页 :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本站仅为方便考生而提供资讯,仅供参考

    具体信息请以学校官网或考试院公布为准

    FanKui@ChinaNet.com.cn

    高考 · 择校 · 志愿 · 大学 · 招生

    高 考 招 生 资 讯

    整理:
    大学志

    高考 · 招生

    高考,是人生的一个驿站!

    大学志 zhi`china

    • 吾师之道
    • 永志吾心
    大学志

    高考招生 · 官网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中国教育考试网

    •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 内地(祖国大陆)高校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吾心 · 吾志

    大学志 - 大學招生资讯服务平台
    中書院 - 子午書院 - InTimeChina.com

    文化 · 教育

    童謠里(TongYaoLi)文化教育機構 - 专注于为0-18岁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包括高端幼儿园和特殊儿童在内的优质教育服务。
    澤路 - 经山历海(泽路) - ChinaMay.com

    关注 · 支持

    子午書院 - 十年苦讀,經春歷夏又秋冬,肆季輪回,初心使然,奔赴山海,不負韶華!
    大学志(大學招生资讯服务平台) ChinaSchool.com.cn
    微信:139 1066 9902

    大學 · 公告 · 資訊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港澳
    • 台灣
    • 双一流

    •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 建设学科(465个)

    • 强基计划(36所)

    • 全国招生资讯

    • 奔赴山海,不負韶華 中國最美大學

    • 双高计划

    •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56所)

    • 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141所)

    • 高职专科院校(1486所)

    • 年 高职单招(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招生信息

    • 985 / 211

    • 985高校(39所)

    • 211高校 / 学科建设(116所)

    • 年高考分数线

    • 年全国省市区大學院校 招生公告 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录取分数 招生指南

    • 年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資訊

    • 年全国各省市区 / 高考查分 / 录取查询

    • 艺术类(归类为艺术性质)院校(104所)

    • 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大学志

    上銀(北京)

    ChinaNet.com.cn

    大学志

    chinaschool.com.cn

    新高考

    newgaokao.cn

    港澳台聯考

    newsgaokao.com

    童謠里

    china-room.com

    吾心志

    zhichina.com

    志愿填报

    School.Run

    華晴

    timechinese.com.cn

    銀驍

    s-yin.com

    澤路

    chinamay.com

    中書院 · 吾心

    CollegeBook.com.cn

    鄉集

    hometownsky.com

    子午書院

    chinabook.com.cn

    新 · 時代

    newtimes.com.cn

    新 · 資訊

    newsnews.com.cn

    子午光年

    intimechina.com

    經山曆海

    经山历海(泽路)

    • 高考季
    •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泽路 - 智选大學
    • 国际教育
    • 移动客戶端
    • 关于我们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外宣与合作服务 · 大學院校宣传及招生信息发布服务
    • 联系我们

    © 大学志®及/或其关联公司及特许人 版权所有

    • 投诉邮箱:news@ChinaNet.com.cn
    • 京ICP备2021015166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316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3165号
    • 运维主体:上银科技 ·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