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武汉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2002年成立的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21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政府批准,转设更名为武汉城市学院。
学校现有武汉、红安两个校区,武汉校区位于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坐拥湖光山色,尽享世界级绿道5A级景区秀丽风光;红安校区位于红色革命发源地,举世闻名的将军故里,自然景观优美、生态环境天然。校园占地1763.54亩,校舍建筑面积60.11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8.09万平方米,学生宿舍18.22万平方米。教学及生活设施完善,建有94个校内基础及专业实验实训室,18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660.98万元。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166.97万册,电子图书90万册,电子期刊8.16万册,学位论文397.52万篇,有中国知网等各类数据库10余个。学校实现了校区内网络全覆盖。
学校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秉承“励志修德,勤学创新”校训,遵循“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争创一流”办学理念,专业建设紧贴社会需求,学校融入区域发展。学校设有9个教学单位,现有教师982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93.68%,高级职称教师占比30%;开办有37个本科、14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已形成理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868人,其中本科生13992人,专科生6876人;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2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项目3个;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5门;近三年来,承担教育部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4项,教育部就业育人项目15项;获批省级教学成果奖2 项。获批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1个。
学校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大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拥有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4个。近五年来,获批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和重大科研计划等国家级项目4个,省部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10余项,中央省部委局下达的纵向课题56项,横向课题100余项;获批国家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10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C类及以上)242篇,其中SCI 41篇,EI期刊11篇,南大核心4篇,北大核心186篇,出版学术专著17部;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学校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走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办学23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遵循规范办学,致力于高质量办学,办学条件不断完善,办学实力不断提高,已培养毕业生近十万人。学校学风浓郁,学生展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和硕士研究生录取率稳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近五年,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各类A 、B类重要学科竞赛中,获得特等奖、 一等奖等高质量奖项398项,特别是2023年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总决赛中学校学生团队荣获国家一等奖。
2006年,在全国高校首创并坚持“德育奖学金”制度,受到中央领导的关注和肯定。近年来,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党建和思政工作,成果突出,获得全国民办高校优秀思政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湖北省委组织部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获得国家级党建样板支部1个、省级样板党支部1个、省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工作室1个、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获得国家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团队1个、省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团队1个、省级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校风优良,安全稳定,获评“武汉市文明单位”、“武汉市十佳平安校园”,连续十二年获得“武汉市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据有关社会机构发布的中国大学排行榜,武汉城市学院在全国民办大学中排名第六,被评为中国顶尖民办大学、中国六星级民办大学。
武汉城市学院
2025年3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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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费
(一)招生对象: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202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简称“普通考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二)报名费:
1.普通考生:
英语科目:30元/生;专业科目:50元/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综合考查:50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不收费)
二、招生计划
报考专业类别明细见附件《武汉城市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对高职(专科)专业的报考范围一览表》。普通考生计划报考人数不足的,留待补录解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调整到其他类别计划使用。补录仍完不成的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调剂使用。
三、报名程序及准考证的领取
(一)网络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5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统一报名平台网址(以下简称“报名平台”):http://zsb.e21.cn/。具体报名流程请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生须知》,时间安排如下:
1.普通考生
网络报名总体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13日。
(1)填报志愿(3月10日8:00-3月13日20:00)
考生需按页面提示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电子照片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籍证明材料(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
(2)高校进行专业志愿审核及考生查阅审核结果(3月14日8:00-3月16日20:00)
(3)未通过专业审核的考生更正志愿(3月17日8:00-20:00)
(4)高校对更正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终审(3月18日8:00-20:00)
(5)打印报名表(3月19日8:00-3月21日14:00)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网络报名总体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至3月13日。具体时间如下:
(1)预报名(2月17日8:00-2月21日20:00)
(2)志愿填报(3月10日8:00-3月13日20:00)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须在“入伍地证明”材料一栏上传经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和考生本人签字的预报名申请表。
(3)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及考生查阅审核结果(3月14日8:00-3月16日20:00)
(4)未通过专业审核的考生更正志愿(3月17日8:00-20:00)
(5)高校对更正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终审(3月18日8:00-20:00)
(6)打印报名表(3月19日8:00-3月21日14:00)
考生可在填报志愿期间(即3月10日至3月13日)在报名平台首页下方的“报名数据统计”模块查询各高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信息,自行决定是否调整报考志愿。报考人数统计信息每天中午12:00更新一次。
特别说明:
①未参加预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在报名平台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退出现役证、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入伍地证明等材料。
③预报名期间,退役大学生士兵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经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和本人签字的预报名申请表。
④申请免于参加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按照报名程序登录填报信息并提交相关资料和上传个人立功受奖证明材料。
(二)照片要求
网络报名时考生须提交本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电子照片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数字化图像文件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
(三)报名要求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全面填报个人信息。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类型选择“普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高校的一个相关本科专业。报名期间可以在报名平台查看各校分专业报名情况,并可修改志愿。
(四) 报名审核及缴费
请考生于3月19日—21日8:30-16:00到我校教务处(行政楼A201)提交经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后的《2025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申请表》或《2025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申请表》原件。
报名成功的考生按照要求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时间3月19日—21日17:00截止,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我校招生网。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我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资格。
重要提示:
1.普通专升本报名通过学信网对考生的学籍学历进行核查。根据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的要求,学籍学历信息核查需获得考生本人授权,具体流程如下:
①报名前,考生应在本人手机上通过应用商店搜索“学信网”或者通过扫描报名平台首页上APP二维码下载安装“学信网”手机APP,并在“学信网”手机APP上完成注册和实人验证(实名、人脸认证)。打开学信网APP的“学籍查询”模块,点击“高等教育信息”功能,系统会显示考生的学籍、学历相关信息,如果查询学籍信息,系统会显示姓名、证件号码、学校名称、专业、入学日期、离校日期等信息,如果查询学历信息,系统会显示姓名、学校名称、专业、入学日期、毕业日期等信息,考生核对学籍学历信息是否准确。如果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所在学校的学籍管理老师申请更正更新学籍学历信息,信息有误的需在报名前完成学籍学历的更正工作。
②报名时,考生在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点击“保存”按钮,报名平台会生成考生的学籍学历二维码。此时,考生应使用“学信网”手机APP扫描功能,扫描报名平台的学籍学历二维码,“学信网”手机APP会显示一条或多条学籍学历信息,考生应选择用于本次报名的学籍学历信息,然后点击“确定”按钮,确认将学信网的学籍学历信息用于普通专升本报名。
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在报名前须先完成“学信网”手机APP下载和学籍学历核查及信息更正工作,核准无误后方可在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对未进行核查或核查发现信息与本人信息不一致且在报名前未完成信息更正更新的考生,报名平台将禁止该考生报名,请信息有误的考生及时联系学校学籍管理老师。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2025年4月18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我校指定考场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英语科目在4月18日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课科目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在下午14:00-15:30进行,考场安排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18日。
1.普通考生各科目分值总和为250分,其中大学英语科目分值100分、专业课分值150分。其中《大学英语》考试要求见附件,其余各科目参考教材、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网。为防止考试作弊,所有考试科目无选择题,无判断题,其他题型不限。
2.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1)考查方式:综合考查,分值100分。
(2)考查内容:考生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职业适应性、职业素养及其对未来本科专业持续学习设想规划能力等方面内容。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
(二)查分:拟定于2025年4月25日公布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和综合考查成绩。2025年5月9日公布总成绩(专业课+英语)。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专业课及综合考查复查受理时间为4月25日,大学英语科目复查受理时间为5月9日-11日20:00,具体安排及方式详见我校招生网站。复核结果将于5月中旬对考生进行反馈。
五、考试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普通考生:按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英语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综合考查成绩,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我校招生网普通专升本专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与普通考生同步办理录取手续。
3.申请免试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
(二)公示: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及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五月下旬左右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期7天,具体时间将在我校招生网专升本专栏中发布。
(三)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四)录取:应届毕业生考生在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通过复核备案的普通“专升本”学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和档案迁移手续,具体报到时间以通知书要求为准。学校将详细核查报到情况并报省教育厅复查。
(五)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若我校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及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普通考生补录规则:我校将按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补录规则:我校将按招生简章规定对参加补录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我校将于录取公示期截止日起一个月内,通过邮寄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届时将与考生联系确认邮寄地址,请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畅通。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专升本报名考试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执行。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应向本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普通考生收费标准为80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收费标准为50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不收费)。被学校录取的2025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学校2023级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七、入学报到和学籍管理
(一)入学。按专升本招生规定录取且经省教育厅备案的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同时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按省教育厅要求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等情形,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二)培养。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我校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则安排插班教学。学校将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三)毕业证书。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武汉城市学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本科在校期间与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工作日8:00-17:00):027-86490725(教务处)027-86490637(招生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6467113
学校网址: http://www.wi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wic.edu.cn/zsw/index.aspx
通信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1号
邮政编码:430083
附件1:武汉城市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对高职(专科)专业的报考范围一览表
附件2:2025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大学英语》考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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