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5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玉林师范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坐落在著名语言学家王力的故乡、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著名侨乡、广西东南部的千年古城、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湾经济区“两湾”联动发展的重要支点、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物流节点城市玉林市。目前,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有61个普通本科专业。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东南亚、中亚、非洲等国家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673人。
发展历程。学校创办于1945年,原名广西省立鬰林师范学校,1952年改名为广西省鬰林师范学校,1958年升格为广西僮族自治区玉林专区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建为玉林师范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玉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玉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玉林市教育学院、玉林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筹)(含广西电大玉林分校)等合并建立玉林师范学院,2003年广西玉林商业技工学校并入。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5年成为自治区首批综合改革试点院校与整体转型试点院校。2016年入选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合作院校。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在2016年、2019年、2023年连续三届当选为广西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会联盟理事长单位。2024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含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成高教育、留学生教育,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700亩,总建筑面积73.75万平方米,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418.61万元,图书馆馆藏各类纸质版中外文献221万册、电子版图书212万册。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470人。其中,专任教师1090人、正高职称16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人数占专任教师人数超过86%。学校拥有全国优秀教师、自治区特聘专家、自治区优秀专家、广西高等学校卓越学者、广西教学名师、自治区优秀教师等一批高层次人才。

科学研究。学校现有教育、材料与化工、农业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拥有自治区级特色专业群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获批为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自治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示范基地,获批广西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3个、广西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2019年作为广西唯一一所院校入选教育部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名单,2名毕业生获得“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校连续多年荣获“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为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20多万“下得去,留得住,有作为”的高素质创新型的基础教育师资和其他应用型专门人才。
人才培养。学校是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广西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建设有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乡村教育研究中心、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广西应用数学中心、广西农产资源化学与生物技术省级重点实验室、广西香料高效利用与质量控制技术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等一批自治区级重点科研平台。学校数学学科上榜2024软科世界一流学科,位列全球301~400名,进入中国百强。学校荣获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5项、广西科学技术奖11项,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7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3项。
社会服务。学校主动对接沟通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湾经济区,瞄准玉林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医药健康(含香料)、纺织服装五大主导产业,深化政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成立玉商文化研究中心、乡村振兴研究院、农村教育研究院、玉林产业技术研究院、玉林市国际香料与大健康产业研究院等,与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共建广西分中心,与自治区科技厅共建中国—乌克兰纳米炭黑联合研究中心,与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共建广西侨务理论研究基地,与玉林市政府共建玉林市大数据研究院,与玉林市人大以及贵港市人大共建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与玉林市委宣传部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新闻学院,与兴业县政府成立碳酸钙产业研究院,与玉柴工业园共建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新材料育成中心等。
文化传承创新。学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校园文化建设,熔铸“以德为先,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厚德博学、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打造“一山三林三湖三广场”十大文化景点,建设校史馆、桂东南地方文献中心、桂东南历史文化博物馆、桂东南中草药标本馆、东盟教育文化交流展示馆五大文化场馆,获批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文明校园”“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学校”“全国首批节水型高校”“全国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等荣誉称号。
国际交流合作。学校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与美国、俄罗斯、白俄罗斯、泰国、越南、日本、韩国等7个国家的21所院校和港澳台地区的5所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多次荣获“广西高校来华留学教育优秀单位”。
学校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蹄疾步稳推进学校“三步走”发展战略,着眼于“强师范、重应用、优队伍、厚基础、提层次、建大学”的发展目标,为建成“国内知名、区内领先,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玉林师范学院
相关数据截至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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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招生,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玉林师范学院,英文名为“Yulin Normal University”,院校标识码为4145010606。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分东校区和西校区。东校区(主校区)校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东1303号,西校区校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中路299号。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玉林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章 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有:执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含少数民族预科班)。
第九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学校招生就业服务网进行公布,最终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学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某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调整相应专业录取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组织下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进行,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在考生德、体合格的情况下,以高考文化总成绩(艺体生同时以专业术科总分)及与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为主要衡量依据,综合评价,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无限制,民族身份无限制。
第十六条 在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第十七条 普通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为了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和提高入学率,对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档的全部考生在同一专业组采取“专业优先(专业清)”的规则分配专业,即一志愿相同专业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高位次到低位次排序,录取高分高位次的考生,未被一志愿录取的剩余全部考生,其二志愿相同专业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高位次到低位次排序,录取高分高位次的考生,以此类推。全部志愿均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第二十三条服从调剂录取规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二)对同批次进档同一专业组考生,历史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历史科成绩—其他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物理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数学科成绩—语文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物理科成绩—其他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其中,报考外语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历史类: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历史科成绩—其他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物理类: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数学科成绩—语文科成绩—物理科成绩—其他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如果此项与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所在省文件为准。
(三)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学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学校认可生源省相应的体育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省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体育类各专业按照“专业优先”排序的录取规则:历史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如果生源省份没有专业术科成绩位次排序,则不比较该项)文化总分(含加分)、文化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成绩、其他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物理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如果生源省份没有专业术科成绩位次排序,则不比较该项)文化总分(含加分)、文化总分(不含加分)、数学、语文、外语、物理成绩、其他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如果此项与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所在省文件为准。
(二)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学校认可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省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艺术类各专业按照“专业优先”排序的录取规则:历史类考生以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如果生源省份没有专业术科成绩位次排序,则不比较该项)、文化总分(含加分)、文化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其他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物理类考生以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如果生源省份没有专业术科成绩位次排序,则不比较该项)、文化总分(含加分)、文化总分(不含加分)、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其他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参照志愿,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如果此项与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所在省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具体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定向县(市、区)、培养计划协议书签订、新生入学等内容将在学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第二十一条 学校民族预科生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一)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安排在特殊类型批录取,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生,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预科阶段免交学费,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学校本科专业学习。
(二)普通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普通批录取,面向广西招收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成绩合格者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学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二条 学校精准专项、民族班专项的录取,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则其服从调剂按如下规则处理:
(一)优先安排填有“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同一专业组或同一科类内尚有缺额的专业。
(二)其次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因录取时间紧迫,对符合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二十四条 报考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或听说测试,且英语口试或听说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文化分同等条件下,英语口试或听说测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仅录取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考生,日语专业仅录取参加日语或英语语种考试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对非外语专业的考生不限制语种,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的语种。
第二十六条 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填报舞蹈学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其身高将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二)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等专业的学习需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制药、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园艺、园林、智慧农业、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体育类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一是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二是登陆“玉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服务网”查询;三是通过“玉师招就”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以学校寄送的纸质《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二十八条 已被学校录取的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退档。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入学一学期后按《玉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九条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入学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和有关费用;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住宿费等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收取。
(一)学费:
1.园林、园艺、智慧农业等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3800元/人/年。
2.英语、商务英语、法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新闻学、日语、广告学等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4200元/人/年。
3.材料化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软件工程、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生物技术、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应用统计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智能制造工程、信息安全、酒店管理、系统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等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4600元/人/年。
4.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音乐学、工艺美术等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11100元/人/年。
5.公费师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
(二)住宿费:
1.东校区:8人一室公寓950元/人/年、6人一室公寓1050元/人/年、4人一室公寓1150元/人/年。
2.西校区:600元/人/年。
3.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按上级收费标准执行,东校区住宿费按950元/人/年预收,西校区住宿费按600元/人/年预收,入学后按实际住宿条件的收费标准另行结算。
(三)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0.038元/升(仅供参考,按实际进价收取热水费)。
2.代收费:军训服装费150元/人(仅供参考,按实际进价收取服装费);体检复查费70元/人(仅供参考,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标准收取);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00元/人(2025年医保缴费标准,仅供参考,按政府部门实际参保标准收取,自愿缴费)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学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包括体检),复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生资助
第三十二条 国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广西壮族自治区设有“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学校负责评选和审核发放。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一定的收入。学校还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
第三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五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本科修业标准年限为4年,学生可在3~6年内修完学分。学生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玉林师范学院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六条 各招生专业介绍、奖贷助学政策及其他学校情况等详细信息详见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学校招生官方网站。
学校通信地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东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新民楼招生办公室;
学校官网:https://www.ylu.cn或https://www.ylu.edu.cn/;
学校招生官网:https://zjw.ylu.edu.cn
学校招生官微:玉师招就,ylsfxyzsjyc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lsyzsb@ylu.edu.cn
邮政编码:537000
第三十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775-2666516,咨询微信:18078705946;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0775-2689072。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执行,由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玉林师范学院今年继续扩招。2025年,玉林师范学院在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招生计划7514人,其中普高招生计划7100人,专升本200人,少数民族预科班(含免费)214人。普高招生中广西计划6140人,含地方公费师范生272人,预科直升209人,精准专项100人,民族班专项50人,美术设计类349人,音乐舞蹈类212人,体育类445人。省外计划940人,预留计划20人。学校2025年新增人工智能本科专业,本科招生专业共计55个。
玉林师范学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表2025
广西少数民族预科计划2025
说明:
1.招生计划以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2.新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3.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预科期间(1年)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预科期满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年直升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4.地方公费师范生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2025年7月16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
院系名称 |
本科专业 |
玉林师范学院商学院 |
经济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农林经济管理 |
玉林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法学 |
玉林师范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
历史学(师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玉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与英语、数学与英语)、应用心理学、教育学 |
玉林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
英语、英语(应用英语方向)、日语(应用日语方向) |
玉林师范学院体育健康学院 |
体育教育、运动康复、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玉林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汉语言国际教育、秘书学 |
玉林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
音乐学、舞蹈学 |
玉林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艺术设计 |
玉林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 |
玉林师范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物理学、智能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
玉林师范学院化学与食品科学学院 |
化学(师范类)、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 |
玉林师范学院生物与制药学院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园林、制药工程(生物制药方向) |
玉林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系统方向) |
玉林师范学院智慧农业学院 |
智慧农业、生物技术、园林、园艺 |
玉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玉林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英语、泰语、越南语 |
玉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教育学、心理学 |
玉林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
————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
学费/住宿费标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入学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和有关费用;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住宿费等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收取。
(一)学费:
1.园林、园艺、智慧农业等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3800元/人/年。
2.英语、商务英语、法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新闻学、日语、广告学等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4200元/人/年。
3.材料化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软件工程、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生物技术、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应用统计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智能制造工程、信息安全、酒店管理、系统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等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4600元/人/年。
4.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音乐学、工艺美术等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11100元/人/年。
5.公费师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
(二)住宿费:
1.东校区:8人一室公寓950元/人/年、6人一室公寓1050元/人/年、4人一室公寓1150元/人/年。
2.西校区:600元/人/年。
3.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按上级收费标准执行,东校区住宿费按950元/人/年预收,西校区住宿费按600元/人/年预收,入学后按实际住宿条件的收费标准另行结算。
(三)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0.038元/升(仅供参考,按实际进价收取热水费)。
2.代收费:军训服装费150元/人(仅供参考,按实际进价收取服装费);体检复查费70元/人(仅供参考,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标准收取);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00元/人(2025年医保缴费标准,仅供参考,按政府部门实际参保标准收取,自愿缴费)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学校收费公示信息。
学生资助
国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广西壮族自治区设有“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学校负责评选和审核发放。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一定的收入。学校还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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