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
国家外语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2001年)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孔子学院奖学金学生接收院校
国家外语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基地
中国-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2025年7月14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广西民族大学地处广西首府南宁,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2年3月,前身是中央民族学院(今中央民族大学)广西分院,1953 年2月更名为广西省民族学院,1958 年6月更名为广西民族学院,2006年2月更名为广西民族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3600亩,现有相思湖、思源湖和武鸣三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静谧,建筑风格古朴典雅,人文氛围深厚浓郁,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6.3亿元,图书馆纸质文献总量300万余册(含期刊合订本),电子图书580万余册,电子期刊360万余册。现有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68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70余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才、广西八桂学者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百余人次。现建制28个教学学院,全日制在校生4.3万余人。在历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中斩获3金11银32铜,学校连续七年获评广西赛区“优秀组织奖”。
学校建设和发展备受党和国家的关心和重视。1958年元月,毛泽东同志在南宁人民公园接见广西各族群众代表,我校侗族学生代表向毛泽东同志敬献鲜花。1990年11月,江泽民同志来校视察时称赞学校环境优美,是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2006年11月,胡锦涛同志出访越南时,亲切接见了我校在越南讲学、留学的师生代表。2010年5月,习近平同志到校视察,勉励我校各族学子要“志存高远、敏于求学、学有所成、锻炼成才,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013年10月,俞正声同志来校视察调研。2017年4月,习近平同志视察广西出席基层代表座谈会时亲切接见我校学生代表。2024年5月,王沪宁同志来校到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考察调研。
学校学科专业门类齐全。现开设84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科学技术史)、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广西一流学科(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数学、法学)、2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工程学、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高水平科研成果丰硕。学校以服务国家和广西重大发展战略为目标,深入推进有组织科研,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东盟研究、法律、应用数学、天体物理、绿色化工及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等领域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两次获批为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共建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有东盟研究中心、广西林产化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研平台44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连续九年不间断,立项数位居全区高校首位。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7项,东西教授的长篇小说《回响》获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填补了广西在中国文学最高奖项上的长期空白。《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先后获“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中国百强报刊”“全国高校社科名刊”“首批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期刊重点专栏建设名单”等荣誉称号,系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
学校对外开放办学成效显著。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国家外语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及“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学校于1964年开设越南语和泰语,是广西开设东盟语种最早和最多的高校,目前开设有越南语、老挝语、泰语、柬埔寨语、缅甸语、印度尼西亚语、马来语等7个非通用语种本科专业,拥有国内最为丰富的越南语文献中心、诗琳通公主泰文资料中心、东盟文献中心。在泰国、老挝、印度尼西亚分别设立孔子学院,是广西在国外设立孔子学院最多的高校之一。学校始终坚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广西开放开发大局,与22个国家或地区的184所高校或机构建立有实质性的交流与合作关系,至今已累计招收来自全球84个国家或地区的2.5万余名留学生,派出近1.9万名学生赴外留学。先后授予柬埔寨前首相洪森、老挝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名誉博士学位。柬埔寨前国王西哈努克、前首相洪森,越南前国家主席陈德良,泰国诗琳通公主,老挝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前总理波松、现任总理宋赛·西潘敦等东盟国家政要都曾到校参观访问。
学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有为。学校紧密围绕产业发展重大需求,深化产学研合作,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18个、中试基地1个、科技创新合作基地1个。“微生物有机肥关键技术创新及产品创制”成果在武夷菌素生物合成调控机理和定向育种改造技术领域国际领先;“海洋数据感知与加密关键技术及其在船联网中的应用”成果攻克了海洋传感器、异步电路RSA加密技术、船联网智能算法等关键技术难题,实现了敏感器件及关键系统高精尖限制下的技术突围,总体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依托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国家级科研平台,为区内外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各族群众开展培训100余场,学员涵盖工农商学兵等各行业、各领域,积极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格局的构建。学校恪守“为民族地区育良师,为民族团结铸根基”的初心使命,形成了“民族为根,师能为本”的师范生育人理念,培养了数万名以感动中国2015年度人物莫振高为代表的基础教育工作者。学校师生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工作入选首批广西高校党建创新典型案例。
学校文化建设有声有色。突出“红色革命文化”铸魂,结合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运用新时代“我与祖国共成长”党团主题活动文明实践所等校内外红色教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深化对党忠诚教育,砥砺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突出“绿色生态文化”润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不断优化校园文化景观布局,全面推进落实学校绿色环保、节能低碳建设,引领师生携手共建绿色校园。突出“共同体意识文化”启怀,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园”“团结园”“和园”“国际园”等一批校园文化景观以及校史馆、民族博物馆、语言博物馆、东盟文化交流中心,开展体验式和沉浸式教育,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有形化展示和符号化生成,打造全天候、多形态、有质感的共居共享共学的文化育人环境,涵养师生胸怀祖国、胸怀天下的情怀。
经过72年的发展建设和一代代民大人的不懈努力,学校已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阵地、培养各民族优秀人才的重要高地,累计为国家输送了38万余名民族干部和专业人才。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西部计划优秀高校项目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区高校毕业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边疆稳定、服务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而团结奋斗,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西民族大学
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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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民族大学(GUANGXI MINZU UNIVERSITY),学校标识码4145010608,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涵盖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相思湖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思源湖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8号,武鸣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号。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部分省份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详见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普通高考本科、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普通高考本科和预科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高考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监督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科学编制招生计划。2025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不匹配、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不足等问题。
第四章录取程序
第十一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招生计划100%~105%的比例进行调档;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招生计划100%~120%的比例进行调档。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投档的普通类专业考生(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且符合录取要求的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120203KH)、金融学(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意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翻译(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电子信息工程(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西招收的本科普通批次少数民族考生比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及特殊批次类不受民族成份限制。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我校只开设《大学英语》公共外语课,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慎重。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英语、法语、翻译三个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要求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合格(不组织高考英语口试的省份除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印度尼西亚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泰语、越南语等7个非通用语种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制,但入校后第二外语均为英语。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120203KH)专业大部分课程为英文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金融学(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意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第三、第四学年需要赴外方相关高校攻读学位,翻译(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电子信息工程(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第四、第五学年须赴外方大学学习,外方接收大学对雅思成绩有要求,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八条 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30%,要求男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肝功能检查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合格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4.0及以上或左右眼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先天性疾病,无明显疤痕、斑痕以及纹身等。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规则
1.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对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投档规则,录取规则按本章程第十三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我校其他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一、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二、执行顺序志愿、单志愿或梯度志愿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X50%+高考总分(高考文化总成绩+加分分值)X50%。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总分(高考文化总成绩+加分分值)、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三、报考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
四、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方向招收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流行/通俗唱法;器乐方向招收钢琴、琵琶、二胡、扬琴、竹笛、独弦琴、古筝、中阮、笙、打击乐。考生入校后按声乐和器乐模块培养,非上述声乐唱法及乐器的考生报考需慎重。
五、身高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其他艺术类专业不作身高要求。
第二十一条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只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招收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最终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部分专业对色觉异常(色盲、色弱)要求如下: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海洋科学、环境工程、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能源化学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入学后复查发现身体条件等复查项目存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况,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所有专业学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120203KH)、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其余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以下标准预收,毕业前按选课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各专业学费、住宿费、代收费标准如下:
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壮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瑶语)、民族学专业,免收学费。
二、知识产权、社会学、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印度尼西亚语、缅甸语、英语、法语、越南语、老挝语、泰语、柬埔寨语、马来语、翻译、新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历史学、中国共产党历史、教育学、运动训练等专业,5040元/学年。
三、工商管理、档案学、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行政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心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海洋科学、金属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人工智能、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智能制造工程、信息安全、生物工程、制药工程、中药制药、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数理基础科学、能源化学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专业,5520元/学年。
四、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业,12000元/学年。
五、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120203KH)专业,40000元/学年。
六、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免收学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4200元/学年。
七、实行“3.5+0.5”培养模式的汉语国际教育、印度尼西亚语、柬埔寨语、老挝语、泰语、越南语、马来语、缅甸语专业,在国外学习期间,学生需按国外高校收费标准另行向国外高校缴费。
八、金融学(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意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翻译(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电子信息工程(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费用主要分为三部分:
1.在我校学习期间须按同类专业标准缴纳学费,金融学5520元/学年,人工智能5520元/学年,化学工程与工艺552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12000元/学年,翻译504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552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5520元/学年。在外方高校学习期间仍须正常向广西民族大学缴纳学费。
2.在外方高校交流学习期间外方高校的学费、生活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其中麦考瑞大学学费约38000-45000澳元/学年;昆士兰大学学费约54000澳元/学年;米兰新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学费约21600欧元/学年;在澳生活费约29000澳元/学年,在意生活费约17500欧元/学年(注:以上数据为2025年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费用届时以外方大学转入学习通知书为准;如须修读语言课程或联合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费用另计。澳元兑人民币汇率约为1:4.6,欧元兑人民币汇率约为1:8,随市场汇率波动,仅供参考)。
3.项目服务方(北京中教人文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做好“中高计划”实施支持服务工作,将向学生收取项目管理费及服务费,其中:
金融学(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意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总计收取4.3万元人民币/生,分两次收取:第一次在学生注册报到时收取2.8万元人民币;第二次在学生获得外方录取信后(第三年)10个工作日内收取1.5万元人民币。
翻译(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电子信息工程(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总计收取6.8万元人民币/生,分两次收取,第一次在学生注册报到时收取5.8万元;第二次在学生获得外方录取信后(第四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收取1万元服务费。
注:第一次收费包含项目管理费、雅思强化等衔接课程费,无论学生是否出国,该费用不予退还;第二次收费包含外方高校申请费、签证指导费以及境外服务费,若学生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获得留学签证,该费用全额退还。
九、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4-6人间:800-1550元/生·学年;
(二)8-10人间:600-115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4-38元/立方米;网络服务费1.5元/小时,30元/月;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体检费88元/人;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社会类奖助学金等项目;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广西民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广西民族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120203KH)专业是广西民族大学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作举办的会计学本科专业,采取“4+0”培养模式,即大学四年均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分别达到中方和英方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将分别获得广西民族大学颁发的会计学本科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颁发的会计与金融学士学位证书。
汉语国际教育、印度尼西亚语、柬埔寨语、老挝语、泰语、越南语、马来语、缅甸语等8个本科专业实行“3.5+0.5”培养模式,即三年半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半年到国外学习。
“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简称“中高计划”)是经教育部人文交流中心同意,与国外高水平大学通过课程对接、学分互认和分段联合培养方式开展的合作项目。教育部人文交流中心对“中高计划”实施给予指导。项目服务方(北京中教人文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做好“中高计划”实施支持服务工作,将向学生收取项目服务费。我校金融学(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是广西民族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联合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是广西民族大学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联合培养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意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是广西民族大学与意大利米兰新美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培养周期4年,实行“2+2”培养模式,即第一、第二学年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第三、第四学年须赴外方高校攻读学位,中外高校分段联合培养、学分互认,完成中外高校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的学生将获得广西民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外方高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翻译(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电子信息工程(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是广西民族大学与麦考瑞大学联合培养项目,培养周期5年,实行“3+2”培养模式,即前三年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第四、第五学年须赴外方高校学习,中外高校分段联合培养、学分互认,完成中外高校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的学生,将获得广西民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外方高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注:外方不颁发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具体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对于非法利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行为及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530006
咨询电话:0771-3260335,3263039,3265383,3260410(接听时间:8:30—11:30、15:00—17:30)
监督电话:0771-3260100(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咨询邮箱:gxmdzsb@gxmzu.edu.cn
监督邮箱:gxunjw@gxm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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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2025年6月15日
2025年6月30日
2025年6月11日
2025年6月1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
广西民族大学院系专业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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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本科专业 |
广西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中国共产党历史 |
广西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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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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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
经济学 |
数字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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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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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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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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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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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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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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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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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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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
法学 |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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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师范类) |
应用心理学(地方公费师范生,义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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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地方公费师范生,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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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师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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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汉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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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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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壮语、瑶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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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社会学 |
民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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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师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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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 |
英语(师范类) |
英语(地方公费师范生,义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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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地方公费师范生,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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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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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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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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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 |
印度尼西亚语(国家基地班) |
柬埔寨语(国家基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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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语(国家基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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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语(国家基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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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语(国家基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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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语(国家基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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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语(国家基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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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数学与物理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地方公费师范生,义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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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地方公费师范生,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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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基础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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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师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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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地方公费师范生,义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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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地方公费师范生,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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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地方公费师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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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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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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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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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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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
人工智能 |
人工智能(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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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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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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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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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师范类) |
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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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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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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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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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化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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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材料与环境学院 |
智能制造工程 |
金属材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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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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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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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海洋与生物技术学院 |
海洋科学 |
生物技术(师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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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地方公费师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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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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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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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建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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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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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
体育教育(师范类) |
体育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义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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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训练(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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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训练(单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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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音乐表演(声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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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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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声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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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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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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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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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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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传媒学院 |
新闻学 |
广播电视编导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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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
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 |
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
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 |
预科教育 |
(截至2024年7月)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收费标准
广西民族大学所有专业学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120203KH)、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其余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以下标准预收,毕业前按选课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各专业学费、住宿费、代收费标准如下:
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壮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瑶语)、民族学专业,免收学费。
二、知识产权、社会学、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印度尼西亚语、缅甸语、英语、法语、越南语、老挝语、泰语、柬埔寨语、马来语、翻译、新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历史学、中国共产党历史、教育学、运动训练等专业,5040元/学年。
三、工商管理、档案学、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行政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心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海洋科学、金属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人工智能、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智能制造工程、信息安全、生物工程、制药工程、中药制药、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数理基础科学、能源化学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专业,5520元/学年。
四、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业,12000元/学年。
五、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120203KH)专业,40000元/学年。
六、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免收学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4200元/学年。
七、实行“3.5+0.5”培养模式的汉语国际教育、印度尼西亚语、柬埔寨语、老挝语、泰语、越南语、马来语、缅甸语专业,在国外学习期间,学生需按国外高校收费标准另行向国外高校缴费。
八、金融学(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意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翻译(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电子信息工程(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费用主要分为三部分:
1.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期间须按同类专业标准缴纳学费,金融学5520元/学年,人工智能5520元/学年,化学工程与工艺552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12000元/学年,翻译504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552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5520元/学年。在外方高校学习期间仍须正常向广西民族大学缴纳学费。
2.在外方高校交流学习期间外方高校的学费、生活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其中麦考瑞大学学费约38000-45000澳元/学年;昆士兰大学学费约54000澳元/学年;米兰新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学费约21600欧元/学年;在澳生活费约29000澳元/学年,在意生活费约17500欧元/学年(注:以上数据为2025年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费用届时以外方大学转入学习通知书为准;如须修读语言课程或联合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费用另计。澳元兑人民币汇率约为1:4.6,欧元兑人民币汇率约为1:8,随市场汇率波动,仅供参考)。
3.项目服务方(北京中教人文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做好“中高计划”实施支持服务工作,将向学生收取项目管理费及服务费,其中:
金融学(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意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总计收取4.3万元人民币/生,分两次收取:第一次在学生注册报到时收取2.8万元人民币;第二次在学生获得外方录取信后(第三年)10个工作日内收取1.5万元人民币。
翻译(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电子信息工程(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中澳3+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总计收取6.8万元人民币/生,分两次收取,第一次在学生注册报到时收取5.8万元;第二次在学生获得外方录取信后(第四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收取1万元服务费。
注:第一次收费包含项目管理费、雅思强化等衔接课程费,无论学生是否出国,该费用不予退还;第二次收费包含外方高校申请费、签证指导费以及境外服务费,若学生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获得留学签证,该费用全额退还。
九、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4-6人间:800-1550元/生·学年;
(二)8-10人间:600-115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4-38元/立方米;网络服务费1.5元/小时,30元/月;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体检费88元/人;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奖助政策( 2025 )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社会类奖助学金等项目;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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