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
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高校
广西高校中唯一布局有航空航天类本科专业的院校
2025年7月10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创办于1979年,曾隶属于国家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4月,学校划转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2012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12月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129人,其中本科生22002人。
办学思路 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区域有鲜明特色、行业有重要影响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以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增强办学实力,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办学能力,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办学活力,以服务与贡献拓展办学资源,努力成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和航空航天事业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科技服务基地、技术创新基地、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国际交流合作基地。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54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864人,占比91.91%,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32人,占比为24.32%;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22人,占比为44.23%。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1人;有广西高层次人才、广西优秀专家、广西高等学校卓越学者、广西教学名师、广西技术能手等各类人才、荣誉称号50余人次。有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广西高等学校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个、广西创新人才培养教学团队1个。
教学条件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68.7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4.80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8.95万平方米。学校共有各类实验场所343个,包括专业实验室215个,基础实验室52个,实训场所39个,实习场所13个,其他实验场所24个。本科教学科研实验设备28548套,仪器设备总值为2.76亿元,其中单价10万元以上的实验仪器设备409台(套)。图书馆面积4.27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 188.59万册,电子图书213.67万册,电子期刊100.68万册,正式数据库32个。校园网出口总带宽1.5GB,覆盖校园的信息点近16800个,建有统一身份认证的教务、学生、科研、图书等功能完善的管理系统。

人才培养 学校设有15个教学单位,39个本科专业,专业布局高度契合广西“14+10”现代产业、粤港澳大湾区重点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航空航天事业。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突出学生航天品质培育,确立了以“123456”为主要内容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学校获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个,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43个,现有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级虚拟教研室,5个自治区级基层教学组织,4个广西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2个广西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广西一流本科课程20门,广西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8门。
应用研究 学校立项建设10个重点学科,其中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获批为广西一流学科共建项目,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管理科学与工程获批为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
积极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广泛开展科技服务和应用性创新活动,现有1个广西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培育基地、1个广西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1个桂林市重点实验室、12个校级科研平台、1个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获批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单位。近三年,学校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30项,省部级等纵向科研项目468项,横向项目613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843篇,其中国内外权威期刊821篇;获知识产权授权830项;获北京市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广西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广西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5项,市厅级成果奖9项。
文化育人 学校以“航天精神铸魂,航天文化育人”为大学文化建设理念,2015年创设国内高校第一个“航天日”,实施航天文化进校园“六个一”工程,促进桂航学子在精神上成人,探索出了一条利用行业资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航天路”。航天英雄杨利伟将军和多名航天系统两院院士认为,桂航学子具有鲜明的“航天品质”。学校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优秀奖、广西高校校园文化成果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等奖和广西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
国际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教育工作,先后与英国、美国、法国、柬埔寨、马来西亚、韩国、泰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校际交流、学分互认项目50余项。2022年,学校与美国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获教育部批准招生。学校立足广西区位优势,持续深化与东盟国家高校的交流合作,先后牵头组建了中国—东盟无人机产业联盟、中国—东盟航天工程师学院,面向东盟的国际化办学特色正在逐步形成。此外,学校还大力发展来华留学教育,来华留学生规模和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学校曾获得“广西高校来华留学教育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培养质量 学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四年,学校共获广西教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451项,其中特等奖3项,一等奖63项,二等奖126项,三等奖219项,优秀奖40项。近三年,获体育竞赛类国家级前八名16项,区级第一名14项、前三名26项。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升本以来,600余名应届毕业生被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科院、外交学院等单位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学校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单位”,曾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和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多次做典型发言,介绍的就业工作模式得到了教育部的认可和兄弟院校的认同,就业工作典型做法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等主流媒体刊发报道,学校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学以致用”办学理念,弘扬“艰苦奋斗、自强日新”桂航精神,秉承“尚德、博学、慎思、笃行”桂航校训,致力于建设“区域有鲜明特色、行业有重要影响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学校是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会员单位、广西新建本科学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广西高校“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项目单位,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治区级首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自治区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广西航空航天科学研学基地)、桂林市科普教育基地、中国航空学会和中国宇航学会理事单位、广西航空航天学会理事长单位,多次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曾被《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航天报》《广西日报》及人民网、新华网、广西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深度报道。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数据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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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广西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院校代码:4145011825,英文名字为“Guilin University of Aerospace Technology”。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普通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留学生和成人继续教育学生等各类人才。
二、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
三、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和社会公布,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第六条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的规则如下:
(一)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二)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
(三)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的顺序依次安排,不设置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四)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顺序录取。
(六)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含加分),按考生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如仍相同则按照高考外语语种英语、日语、其他语种的顺序录取。
(七)语种要求: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受办学条件限制,目前学校只以英语和日语为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和日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八)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应术科的统考(校际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术科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艺术类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术科专业统考(校际联考),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术科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投档成绩与术科专业成绩都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九)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规则:我校与美国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本科项目。该项目列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我校当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同分考生排序规则按照第六条第(六)点执行。
(十)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面向广西招生。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广西“老、少、边、山、穷”县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
(十一)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以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官网(https://zsw.guat.edu.cn/)查询。录取通知书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五、体检标准
第七条要求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形象较好、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
第八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考生。
第九条其他专业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奖助学金
第十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技研新阳”奖学金、“思榕”奖学金、天华助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德育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七、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本科学费标准按学分核定收取:
(一)普通本科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4200元/年;其他专业4600元/年。
(二)应用型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学费为7500元/年。
(三)艺术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11500元/年;其他专业12000元/年。
(四)校企合作办学试点专业:我校与青岛青软实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软件工程”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
(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与美国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实行“3+1”双学位办学模式,即前3年在我校培养,达到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录取要求(GPA 2.7及以上(满分4.0制),雅思6.0或托福70及以上)的学生可在最后1年赴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就读。达到双方对项目规定的学业标准,经考核合格,学生可同时获得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印第安纳理工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第4年不出国的学生,在我校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不可转到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经考核合格,可获得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为:国内学习期间:30000元/年;国外学习期间,费用执行外方标准。
第十二条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住宿费标准为:780-1350元/年。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如下:
(一)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军训服装费,整套军训服装价格预计不超过115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到校后直接缴纳给供应商);体检费55元/人;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00元/人(2024学年医保缴费标准,仅供参考,按政府部门实际参保标准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以上收费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复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学校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政编码:541004
学校网址:http://www.gua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guat.edu.cn/
电子信箱:zsbgs@guat.edu.cn
咨询电话:0773-2253028(兼传真)
投诉电话:0773-2253068
九、附则
第十五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章程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2025年6月20日
2025年6月1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2025年6月14日
2025年6月14日
2025年6月14日
2025年6月1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日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院系专业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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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本科专业 |
专科专业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管理学院 |
物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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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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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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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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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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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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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航空服务与旅游管理学院 |
酒店管理 |
空中乘务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旅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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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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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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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
机械电子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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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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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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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
通信工程 |
- |
电子信息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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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控技术与仪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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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
- |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 |
汽车服务工程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车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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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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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能源与建筑环境学院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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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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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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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物联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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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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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外语外贸学院 |
商务英语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国际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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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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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动漫制作技术 |
数字媒体技术 |
建筑室内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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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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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理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航空宇航学院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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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技研新阳”奖学金、“思榕”奖学金、天华助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德育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标准按学分核定收取:
(一)普通本科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4200元/年;其他专业4600元/年。
(二)应用型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学费为7500元/年。
(三)艺术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11500元/年;其他专业12000元/年。
(四)校企合作办学试点专业:我校与青岛青软实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软件工程”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
(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与美国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实行“3+1”双学位办学模式,即前3年在我校培养,达到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录取要求(GPA 2.7及以上(满分4.0制),雅思6.0或托福70及以上)的学生可在最后1年赴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就读。达到双方对项目规定的学业标准,经考核合格,学生可同时获得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印第安纳理工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第4年不出国的学生,在我校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不可转到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经考核合格,可获得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为:国内学习期间:30000元/年;国外学习期间,费用执行外方标准。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住宿费标准为:780-1350元/年。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如下:
(一)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军训服装费,整套军训服装价格预计不超过115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到校后直接缴纳给供应商);体检费55元/人;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00元/人(2024学年医保缴费标准,仅供参考,按政府部门实际参保标准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以上收费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复标准执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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