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1年入选)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21年入选)
2025年7月19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世界级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全国文明校园。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近4000亩,各类教职工5000余人(含离退休及外聘教师),全日制学生近38000人,各类学生共75000余人(含全日制本硕博生,非全日制硕士生,业余、函授本专科生,国际学生)。目前,学校入选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项目240人次,其中国家级人才项目33人次,其中入选国家重大人才项目14人次。2个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6个团队入选自治区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学校前身——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创办于1932年,是广西高等师范教育的开端,是中国最早的高等师范学校之一,曾四度调整,六次更名,八次迁址。抗战时期,与西南师范学院、昆明师范学院一起,成为抗日大后方著名的三所高等师范院校,并被誉为“西南民主堡垒”。1943~1978年,是广西唯一的培养本科学历教师人才高校。1983年更名为广西师范大学。建校以来,杨东莼、薛暮桥、陈望道、欧阳予倩、林砺儒、陈翰笙、夏征农以及曾作忠、张云莹、谢厚藩、陈伯康、林焕平、钟文典、伍纯道等一大批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荟萃学校,秉承“尊师重道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和“弘文励教至臻至善”的“独秀精神”,执教治学,为国家尤其是广西培养了51万多名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
建校90多年来,学校在教师教育、人文强桂、科技兴桂和国际教育等方面,主动服务和融入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品牌响亮。学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荣获“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自治区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示范点”“自治区首批绿色学校”等称号。学校在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以优异成绩通过201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作为全国第一所部省协同试点高校、全国第一所参评师范院校、广西第一所参评高校,2023年圆满完成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学校学科实力强劲。现建制教学学院(部)22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77个,共有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其中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软件工程、体育学、世界史、物理学、公共管理学、心理学),专业博士点3个(教育、生物与医药、文物),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软件工程、体育学、物理学)。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学科专业涵盖了13大门类。在全国学科水平评估中,学科整体实力稳步提升。在新一轮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中,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获得广西一流学科A类建设,软件工程、物理学、中国语言文学获得B类建设。化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学校教学与专业成果丰硕。学校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国家一流课程21门,国家马工程教材1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2个、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4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所获国家级标志性成果在西部地区同类院校和广西高校中名列前茅;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6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4项、优秀奖1项。
现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优势特色专业15个、自治区优质专业1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73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4门、精品课程27门,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自治区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项目11个,自治区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7个,自治区教学团队10个,自治区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8个,自治区级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14个,自治区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5项、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3项,广西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2个,广西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1个,中国—东盟天然药物技术创新学院1个;获批自治区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科研教学平台较高。现有教育部“广西民族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生态环境部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心理重点研究基地,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红色文化研究基地,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以及9个广西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应用数学中心,2个广西“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广西技术创新中心,1个广西科技创新合作基地,2个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2个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8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7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研究基地。同时,还拥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6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自治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7个自治区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省级教学研究中心。学校馆藏纸质图书389.3453万册,中外文期刊309.1516万册,电子图书274.6625万册。
依托现有国家、自治区级各类研教平台,2016年至今,学校科研立项数和科研经费均获得大幅增长,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583项,其中,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等国家级项目823项,科研经费(R & D经费)总计约10.673亿元。2016年以来,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8项(其中2020年获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2024年获三等奖3项、青年成果奖1项);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其中2016年获三等奖1项、2021年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在2016-2025年的五次广西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中,共获奖项293项,其中一等奖30项,获奖总数连续三届均在全区排名首位。2016年以来,科研成果获中国专利奖2项,获广西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1项、广西科学技术奖一等奖9项、二等奖17项、三等奖15项,获专利授权2000多件。2023-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连续两年突破60项,并获得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项目2项。
学校教师教育领先。学校始终坚守教师教育的使命与担当,确立了“引领广西、打造品牌、服务基础、走向海外”的教师教育发展思路,成为广西教师教育的“摇篮”,形成了涵盖各级各类师资培养的“全覆盖”体系,构建了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模式,现有26个师范类专业(含职教师资类),其中17个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含自治区级),通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11个。拥有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研究基地、第二期“国培计划”中小学名校长领航班培养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共青团中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全国研究培训基地等一批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基地。近五年来,完成“国培计划”等各类教师培训项目202项,为推动广西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探索。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入选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近十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共获得了国赛3金9银42铜的好成绩。
学校人文传统深厚。拥有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人才培养基地、中宣部第三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等一批重要的平台基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立项数连续14年入围全国百强,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2项、重点项目22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1项;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数入围全国30强;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年立项总数达44项,年立项总数首次突破40大关。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综合实力稳居中国大学出版社前列,文化影响享誉国内外。作为全国首批转企试点的高校出版社,于2009年6月28日正式成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是中国首家地方大学出版社集团和广西首家出版集团。近年来,先后收购澳大利亚视觉出版集团和英国ACC出版集团,领先建成具有成熟的完整产业链的跨国出版集团,成为中国出版“走出去”的代表性企业。现拥有分别位于桂林、南宁、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以及美国、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克罗地亚、日本等国家的30多家企业和分支机构,员工1200多人(含海外员工50余人)。先后有30多种图书荣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累计获奖数位居全国出版社第十位)、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累计获奖数位居全国出版社第四位)、“中国好书”“世界最美的书”和“中国最美的书”等世界级、国家级图书大奖,多次实现广西出版企业在国家级重要奖项上零的突破;先后被评为全国高校教材管理先进集体、先进高校出版社、先进出版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单位,以及广西文化产业龙头企业等;连续13年进入中国图书海外馆藏影响力20强;6次获得商务部、中宣部等五部委联合颁授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是全国数字转型试点单位、知识服务模式(综合类)试点单位;曾被评为深圳读书月“年度致敬出版社”、上海书展“最有号召力的出版社”、北京图书订货会“读者最喜爱的出版社”等。
学校国际合作活跃。学校已与世界350多所高校及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在海外建有3所孔子学院。学校是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文教育基地、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也是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人才培养单位。近十年共接收了来自80多个国家的长、短期国际学生近16000名。2018年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2024年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再认证。学校王城和育才校区曾是越南学校的办学点,从这里走出了10多位越南国家领导人,40多位越南省部级领导,是目前国内接收和培养越南留学生最多的高校之一,也是全国唯一在越南建立孔子学院的高校。学校致力建设国际化特色平台,2018年成立了越南研究院,2022年获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批准成立“一带一路”创新创业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2023年成立广西国际中文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持续推进高水平国际创新合作。
学校社会服务卓越。学校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依托各级各类平台基地,持续推进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机制,主动对接重大战略、重大需求,积极承接各类研究任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广西师范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获批建设为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获得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2个。2018年获批广西教育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2020年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合作共建广西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2022年分别与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文物局、共青团广西区委合作共建广西涉外法律服务研究院、华南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广西少先队工作研究中心,2023年与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共建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红色文化研究基地。学校还成立了西部乡村振兴研究院、广西基础教育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院、教材研究中心、“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广西数字经济研究院、民族地区社会工作研究院、桂林发展研究院等,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乡村振兴战略”,探索构建高校乡村振兴科研服务、基础教育服务机制,推进民族地区、偏远贫困地区课堂教学改革,整体提升乡村学校教学质量,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和谐进步。2016年以来,学校系统开展区域教育战略规划、高等教育、基础教育等领域研究,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咨政,获广西重大课题2项、广西智库联盟重大专项课题9项、广西社科界重点智库课题(重点项目)6项,自治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1项,签订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等横向项目共计1237项(其中科技类634项,社科类603项),选派乡村科技特派员38人次和企业科技特派员14人,选派42位博士参与桂林市“百名博士进百企”行动。同时,充分发挥教师教育和培训传统优势,开展“国培计划”等师资培养、干部培训、资格考试项目,年均培训各类学员3万多人次。先后承担实施教育部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教育部--中国移动中西部中小学校长培训、国培示范项目、广西八桂教育家摇篮工程、广西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深蓝)领航工程、广西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青蓝)领航工程、广西职业教师名师名校长工程、边远艰苦民族地区置换顶岗研修项目、贫困地区“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等50多项高端项目,绝大部分培养培训对象成为广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领军人才和骨干力量。近些年,学校依托优势教育学科和教师教育专业平台,作为教育部中小学领航名校长培养基地组织团队深入“三区三州”大凉山喜德县定点支教;带头组建14个地级市的中小学幼儿园帮扶团队,41所优质中小学校、40所优质幼儿园,对口帮扶八个边境县的41所薄弱中小学校、43所薄弱幼儿园,不断引领边境地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发展改革。
面向未来,广西师范大学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精心培养更多“四有”好老师和其他各领域的优秀人才,为早日实现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广西师范大学
更新时间: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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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院校标识码为4145010602,英文名称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王城1号,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按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实施招生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按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各类招生数据和信息等。
第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择优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九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区)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
第十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考虑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我校设定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内,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制定。
第十二条 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日语、韩语等三个语种,请高考外语非我校开设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日语、韩语等三个语种的外语课程供选择。
第十三条 我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关于几类特殊专业的录取。
(一)汉语言文学(国家文科基地班)专业要求语文的单科成绩原始分不低于110分,英语或日语的单科成绩原始分也不低于110分。
(二)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以上,未组织外语口试的省(市、区)不作英语口试成绩要求。
(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一般应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在大三学年(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换培养模式赴韩国、泰国及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合作高校学习,并由对方安排在当地中、小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进行为期不少于2个月的专业教育实习,出国费用自理,韩国约4-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泰国及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约3-3.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出国期间修读的学分可以按规定转换为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应课程学分,该部分学分我校不再另外收取费用。该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1.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30502H)。
该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广西师范大学与韩国韩瑞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学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学习,其中韩瑞大学负责三分之一的课程教学。
2.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40201H)。
该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广西师范大学与韩国龙仁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学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学习,其中韩国龙仁大学负责三分之一的课程教学。
(五)体育类专业录取。
1.体育教育、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40201H)、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六)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的投档模式确定录取规则,在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相应科类分数线基础上,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分条件下按各省份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1.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区),根据以下规则录取:
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学专业入学后仅提供中国舞和芭蕾舞培养方向,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4.音乐学专业入学后仅提供如下培养方向:长笛、竹笛、巴松、单簧管、双簧管、长号、大号、小号、圆号、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低音贝斯)、钢琴、扬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二胡、古筝、琵琶、马林巴、小军鼓、五音排鼓、爵士鼓、阮(含大阮和中阮)、唢呐、笙、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七)会计学(中高计划)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考生一般应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该专业为教育部批准的“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本科项目学制四年,采取“2+2”培养模式,学生第一、二学年在中方高校学习,第三、四学年赴外方高校学习,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可同时获得中外高校颁发的学士学位以及中方高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详见我校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八)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第十七条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按规定要求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生物科学、生态学、应用心理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
(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动画、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30502H)、地理科学、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40201H)。
(四)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中任何一种颜色不予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的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因素,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除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30502H)、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40201H)、会计学(中高计划)外,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预缴学费标准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5000-5100元/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5400-5600元/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2000-12200元/学年。
(四)应用本科、职教师资专业:6000-10100元/学年。
(五)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以上收费标准参照学校现行标准列示,如遇调整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30502H)、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40201H)等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30502H)专业40000元/学年,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40201H)专业40000元/学年。
第二十条 “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简称“中高计划”),是经教育部人文交流中心确定,与国外高水平大学通过课程对接、学分互认和分段联合培养方式开展的合作项目。教育部人文交流中心对“中高计划”实施给予指导。我校2025年会计学(中高计划,第三、四学年须赴澳大利亚学习攻读学位)专业,费用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在我校学习期间,实行学年制收费,会计学(中高计划)5481.25元/学年,学生在国外高校学习期间仍须按以上标准向我校缴纳学费。
(二)项目服务方(北京中教人文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将向学生收取项目服务费,标准为43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分两次收取:第一次于新生入学注册报到时收取28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包含项目管理费、雅思强化等衔接课程费。无论学生是否出国,该费用不予退还);第二次于学生在获得外方学校录取信后10个工作日收取15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包含外方高校申请费、签证指导费以及境外服务费。若学生未能获得留学签证,该费用全额退还)。
(三)在外方高校交流学习期间外方高校的学费、生活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其中麦考瑞大学学费约45100澳元/学年,在澳大利亚生活费约29710澳元/学年。(注:以上数据为2025年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费用届时以外方大学转入学习通知书为准,如需修读语言课程或联合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费用另计。)
第二十一条 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有关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报考指南。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广西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咨询电话(传真):0773-5818532;电子邮件:zsb@gxnu.edu.cn;学校网址:https://www.gxnu.edu.cn。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2025年6月20日
2025年6月18日
2025年6月18日
2025年6月18日
2025年6月18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2025年6月15日
2025年6月30日
2025年6月18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20日
文学院 / 新闻与传播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院/律师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教育学部/ 教师教育学院 (田家炳教育书院)
外国语学院
美术学院
音乐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化学与药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环境与资源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软件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体育与健康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设计学院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出版学院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20日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除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30502H)、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40201H)、会计学(中高计划)外,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预缴学费标准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5000-5100元/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5400-5600元/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2000-12200元/学年。
(四)应用本科、职教师资专业:6000-10100元/学年。
(五)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以上收费标准参照学校现行标准列示,如遇调整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30502H)、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40201H)等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30502H)专业40000元/学年,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40201H)专业40000元/学年。
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简称“中高计划”),是经教育部人文交流中心确定,与国外高水平大学通过课程对接、学分互认和分段联合培养方式开展的合作项目。教育部人文交流中心对“中高计划”实施给予指导。我校2025年会计学(中高计划,第三、四学年须赴澳大利亚学习攻读学位)专业,费用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在我校学习期间,实行学年制收费,会计学(中高计划)5481.25元/学年,学生在国外高校学习期间仍须按以上标准向我校缴纳学费。
(二)项目服务方(北京中教人文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将向学生收取项目服务费,标准为43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分两次收取:第一次于新生入学注册报到时收取28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包含项目管理费、雅思强化等衔接课程费。无论学生是否出国,该费用不予退还);第二次于学生在获得外方学校录取信后10个工作日收取15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包含外方高校申请费、签证指导费以及境外服务费。若学生未能获得留学签证,该费用全额退还)。
(三)在外方高校交流学习期间外方高校的学费、生活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其中麦考瑞大学学费约45100澳元/学年,在澳大利亚生活费约29710澳元/学年。(注:以上数据为2025年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费用届时以外方大学转入学习通知书为准,如需修读语言课程或联合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费用另计。)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我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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