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0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院校
◆ 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
◆ 全国动漫游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
◆ 重庆市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基地
◆ 重庆市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
◆ 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
◆ 重庆市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 首批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 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学校概况
重庆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2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建校以来,学校紧跟国家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脉搏,立足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主动适应和服务重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理念,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形成了“信息技术,学用融合”的专业特色和以工学为主,管理学、艺术学、文学、经济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开设有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电子信息、数字艺术、智能建造、电子商务等领域共30个本科专业(类),已累计为国家和地方培养了4万多名“基础好、素质高、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地处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西部金融中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重庆市,建有南泉和双桥两个校区,在校学生近19000人。南泉校区位于中外驰名的旅游圣地南温泉风景区,双桥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大足龙水湖畔。学校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实验(训、习)大楼、学术报告厅、大学生服务中心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重工创谷,以及标准化塑胶田径运动场和篮球场、网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教学活动中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自有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比38%,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84%,“双师双能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57%,充分满足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建有软件与人工智能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与物联网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电子信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数字艺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基础学院实验教学中心7个实验教学中心,建有校内外实习基地314个,形成了校内外互补结合、分布合理的实践教学基地。学校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以数字化打造教育新生态,建设了以“智慧管理、智慧识别、智能分析”为核心的智慧化平台、“智学重工”一站式教学综合服务平台和教学大数据中心等,所有教室及实验室全部智慧化,智能技术已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为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提供了充分保障。
学校创新创业园(重工创谷)是国家备案众创空间、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重庆市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微企创业孵化园、重庆市首批众创空间、重庆市高校众创空间、重庆市巴南区大学生创业园、第二批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创谷卫星园建设高校、巴南区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同时被团中央、团市委认定为“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青年创新创业学院教学基地”,为学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学校坚持“创新促创业、创业促学业、创业促就业”的基本理念,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不断提高。近三年来,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高校数字艺术作品大赛、“优路杯”全国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和学科竞赛中获2100余项国家及省部级奖项。
学校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学校有1个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2个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为重庆市首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示范校。近年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重庆日报》分别报道了学校党建和人才培养工作。经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估,学校连续多年保持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95%以上,众多学子被世界500强等知名企业录用,大批学子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投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岗位、部队参与国家建设,部分学子到国内外高校继续深造,还有部分学子自主创业成为了青年企业家。学校连续6年被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授予“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新时代新征程,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宗旨,以新工科建设为抓手,抓住国家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契机,重点面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入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朝着办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砥砺前行。
办学特色
学校以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特色,注重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相结合,构建“1234”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学用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通过共建产学研机构、产(行)业学院、专业共建、实验室共建以及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等多种形式,与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深信服、重庆正大软件集团、北京关键科技、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四方新材等知名企业达成合作关系。建有“金融大数据智能应用重庆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重庆市数字影视与新媒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华文化动漫研发传播中心”等一批市级科研平台;建有“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研究所”“人工智能研究所”“软件工程研究所”“智能通信与工业互联网研究中心”“工业软件仿真协同创新中心”“建筑材料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电子商务协同创新中心”“嵌入式应用开发人才孵化基地”等产学研机构;还建有“深信服网络安全产业学院” “数字能源科技学院”“移动通讯产业学院”“仙桃国际大数据产业学院”“零售行业学院”等产(行)业学院(基地)。与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深信服、重庆永辉等知名企业开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新零售等“卓越工程师”“创新人才”联合培养。
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取得丰硕成果。2016年学校获批重庆市应用型本科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7年学校成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2018年学校软件与人工智能学院获批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新型二级学院建设立项,2020年学校软件学院入选重庆市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2022年被列为国家智慧教育平台重庆市试点高校,2023年学校成为重庆市软件人才超级工厂培养牵头单位,2023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获批重庆市本科高校一流专业,软件工程学科为重庆市高等学校“十三五”市级重点培育学科,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为重庆市本科高校“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
重庆工程学院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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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工程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
重庆工程学院(学校标识码 4150012608)。
第三条 主管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五条 办学地址:
南泉校区: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双桥校区: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
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概况
学校创建于2001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2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地处重庆市,设有巴南区南泉校区和大足区双桥校区,在校学生近19000人。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理念,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形成了“信息技术、学用融合”的专业特色,开设有软件工程、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电子信息、数字艺术、智能建造、电子商务等领域共30个本科专业(类)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是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国家备案众创空间、重庆市首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示范校、国家智慧教育平台重庆市试点高校、重庆市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重庆市软件人才超级工厂培养牵头单位、重庆市应用型本科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微企创业孵化园、重庆市众创空间;入选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近年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重庆日报分别报道了学校党建和人才培养工作。
第八条 毕业与就业
1.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重庆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学校为毕业生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和推荐学生就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批次、专业
第九条 招生计划及批次
1.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生。
2.分省录取批次和招生类别,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3.学校将本科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1.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艺术类专业(设计学类、动画、环境设计)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报考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语言障碍、无听力受限。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
学校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计30个,其中18个普通本科专业按7个专业类进行招生,专业类招生情况具体如下:
1.按专业类招生分别为:
2.按专业招生分别为:
区块链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程造价、土木工程、智能建造、环境设计、动画、电影制作、网络与新媒体、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数字经济。
第十二条 学制及专业类分流
学校各专业学制均为4年,凡按专业类招生进校的学生,新生入学后在相应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根据大类的分流原则,结合学生意愿、成绩和专业计划分流到具体的专业继续学习。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2.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3.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其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投档考生不足,参加志愿征集。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其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投档考生不足,参加志愿征集。
4.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学校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5.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按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考生,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三科的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我校专业(类)录取同分排序规则采用相关省(市、自治区)考生投档排序规则。
6.艺术类(美术)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市、自治区)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联(统)考成绩及投档办法,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规定批次录取。设置综合分的省(市、自治区)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尚未设置综合分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专业、文化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照素描、色彩、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如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7.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校各招生专业(类)的高考选考科目范围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同时学校将在招生录取时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8.录取时不设专业(类)志愿级差分。
9.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第五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十四条 学校2025级软件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计算机与物联网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数字艺术学院专业学生大一学年在双桥校区就读,大二~大四学年在南泉校区就读直至毕业。2025级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新媒体电商学院专业学生大一~大四学年在双桥校区就读直至毕业。各学院相关专业可在我校阳光招生网进行查询。
第十五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资助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学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5000元/年~18000元/年。实行专业类招生的专业,按该专业类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确定具体专业后,再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标准一:6人间3200元/生.学年,标准二:6人间4500元/生.学年(标准一和二的房间配置不同,具体配置以学校公示为准),标准三:4人间5200元/生.学年,标准四:2~3人间(价格待定)。其他学杂费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将通过学校官网或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公示。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八条 学生资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优秀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为广大学生提供国家、学校及企业(个人)各类奖励、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本科可以贷四年并由国家财政贴息,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2900元~4900元/年.人)、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人)、国家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20000元/年.人)、学校本科新生助学金(3000元~10000元/人)、学校自主创业学生奖励、企业及个人奖助学金(500-10000元/年.人)、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元~2000元/年.人)、学校临时困难救助(2000元~5000元/次)及校内勤工助学(600元~2000元/月.人)。
学校还设有学科专业技能竞赛奖励、素质教育类竞赛奖励、科技创新奖励、学术论文奖励、升学奖励、高质量就业等专项奖励。
第七章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南泉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邮编:400056
双桥校区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邮编:400900
咨询电话:023-62846626 62846636
传 真:6284864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qie.edu.cn
电子邮件:cqgcxyzsb@163.com
招办微信公众号:gcxyzsb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加强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除依法接受教育行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外,还设有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部门:重庆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2849889
第二十一条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招生章程即时废止。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重庆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收费标准
学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5000元/年~18000元/年。实行专业类招生的专业,按该专业类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确定具体专业后,再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标准一:6人间3200元/生.学年,标准二:6人间4500元/生.学年(标准一和二的房间配置不同,具体配置以学校公示为准),标准三:4人间5200元/生.学年,标准四:2~3人间(价格待定)。其他学杂费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将通过学校官网或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公示。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学生资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优秀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为广大学生提供国家、学校及企业(个人)各类奖励、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本科可以贷四年并由国家财政贴息,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2900元~4900元/年.人)、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人)、国家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20000元/年.人)、学校本科新生助学金(3000元~10000元/人)、学校自主创业学生奖励、企业及个人奖助学金(500-10000元/年.人)、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元~2000元/年.人)、学校临时困难救助(2000元~5000元/次)及校内勤工助学(600元~2000元/月.人)。
学校还设有学科专业技能竞赛奖励、素质教育类竞赛奖励、科技创新奖励、学术论文奖励、升学奖励、高质量就业等专项奖励。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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