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建高校(2018年)
“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应用型本科建设院校(2017年)
四川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
2025年4月13日
整理: 大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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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始建于1913年,是辛亥革命后四川举办的第一所实业学校,迄今已有110余年的办学历史。陈毅元帅曾于1916—1918年在学校染织专业学习。在连续百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以服务国家急需为己任,坚守实业兴国教育情怀,形成了“手脑并用、学做合一”的校训,“严谨、朴实、勤奋、创新”的校风和以工为主、突出应用、服务地方与行业的育人传统。学校先后隶属原二机部、四机部、电子工业部以及四川省原电子工业厅等部门,长期面向行业办学,主要经历了“全国重点中专”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和“全国示范高工专”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两个办学阶段。2000年,学校由四川省电子工业厅划转省教育厅主管,2012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进本科产教融合“厅校共建”全省唯一试点高校。
学校占地总面积1845亩,有郫都、宜宾、花牌坊、大丰等4个校区。学校本部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地理位置优越,校舍建筑面积约32.5万平方米。宜宾校区位于宜宾市三江新区,依山傍水,环境优美,设施完善,规划建设校园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与郫都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高效协同、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992人,设有二级院(系)14个、本科专业44个,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和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重点面向“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3个领域,构建起了适应四川省产业结构升级,对接地方产业链、创新链的应用型学科专业布局。
近年来,学校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地方、推进四川现代化建设为己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以产教融合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力,以建设四川工业的行业大学、全面建设“全国一流、四川引领”的应用型高校为目标,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和“根植地方、魂在应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办学思路,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空间明显扩展、社会声誉显著提升、同类高校影响力明显增强,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应用型办学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成效初步显现。
学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现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2个,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1个;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2个,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2个,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2个,四川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1个;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省级“三全育人”试点学院2个、省级思政精品项目6个;省级课程思政标杆院(系)2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2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4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2门;“形势与政策”课获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依托人文与设计学院(晏济元书院)设立成都工业学院红色文化研究院,被列为全省高校重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院培育项目。建有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陈毅纪念园,充分发挥学校红色资源优势,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学校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学校坚持“对标竞进、争创一流”,积极抢抓机遇,现有“机械电子工程”“物流管理”“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等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机械电子工程”“物流管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国际商务”“汽车服务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6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2个省级应用型品牌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数量位列省属高校第8、新建本科高校第1,全国同类高校前列。学校有国际慕课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6门、省级应用型示范课程14门、省级一流课程46门、省级高阶课程2门,建有机械电子工程、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等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21年,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实现新突破,牵头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参与获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一等奖获奖数量名列全省本科院校前十。
学校全面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坚持“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深入实施以“产教五融合”为特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全面改革与创新。获批四川省首批产教融合示范项目并顺利通过终期验收。累计有5项产教融合案例被教育部规建中心优秀案例集收录。学校坚持“五育并举”,培养了一大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层应用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毕业生深受各界欢迎,与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电科、国家电网、中国电信、中粮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华为、京东方、长虹、九洲、重庆平伟、迈普、上海莫仕、德州仪器、富士康、通威太阳能等知名企业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是四川省教育厅授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学生学科竞赛成绩喜人,获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一等奖,“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特等奖,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高校数字艺术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等。学校在“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2019—2023年)榜”中排名241位,在全国新建本科院校中排名21位。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成效不断显现。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千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教师占比93.99%,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比36.07%。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具有国家、省部级人才称号的拔尖人才60余人次,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改善,师资水平不断提高。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3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4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30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9人、“天府学者”特聘专家1人、“天府名师”1人、“天府峨眉计划”3人、全国“电子工业劳动模范”1人、四川省“四有”好老师2人、四川省“五一巾帼标兵”1人、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四川省“劳动模范”1人、四川“师德楷模”1人。
学校面向四川工业行业主战场,紧跟工业兴省、制造强省、数字四川等战略需求,主动对接区域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现有“四川省电子终端产品制造智能化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四川省半导体功率模块封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智能机电传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1个省厅级科研平台,“四川性社会学与性教育研究中心”“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等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成都工业学院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建有62个建制实验室。学校加强有组织科研,注重凝聚学科科研优势,探索跨学院跨学科的科研大团队建设,成立“特种机器人应用技术研究院”。近五年学校在电子信息领域形成优势方向,在矿山智能化、无线电监测、智能装备、生态环保等方向形成多个优势团队,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纵向科研项目400余项,承担来自企事业单位委托科研项目900余项,获批国家级“新工科”实践项目2个,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0余项。
学校切实践行高校责任担当,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学校国际影响力。近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发展目标,坚持开放办学,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搭建务实高效的合作平台,国(境)外交流与合作成效逐渐凸显。学校是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应用型高校国际交流分会、四川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理事单位,中国-东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一带一路”工学院联盟理事单位,与法国、德国、西班牙、英国、爱尔兰、波兰、匈牙利、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2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招收来自俄罗斯、泰国、印度尼西亚、摩洛哥、法国、马来西亚等国留学生来校进行学历教育。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办学定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与成都、宜宾、泸州、眉山等地的校地合作,注重与行业领域的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与地方政府、企业、学术机构合作建立了150余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6个为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中,学校积极发挥办学优势,定点帮扶的色达、宣汉县脱贫摘帽并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县称号,直接帮扶的宣汉县渡口乡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宣汉县被评为四川省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学校获省教育厅脱贫攻坚嘉奖,学校驻村干部获表彰5人,1人获四川省优秀驻村第一书记称号。
学校聚焦创新改革和能力提升,应用型本科高校“四川样板”示范效应日益彰显。学校积极推进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是“国家‘十三五’地方高校转型示范工程(产教融合规划项目)”实施高校、“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5个项目获批省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当选“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牵头成立“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联盟”“四川省电子信息产教联盟”等并担任理事长单位。学校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同类高校影响力明显增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成效不断凸显。
勇担新使命,奋进新征程!学校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根天府大地办大学,回归应用之魂育英才,围绕人才培养核心,深耕教学科研一线,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面建设四川工业的行业大学,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篇章的成工故事,为早日建成“全国一流、四川引领”的应用型高校而团结奋斗。
成都工业学院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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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成都工业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第二条 学校地址:
郫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双城街道大学路三段9号
花牌坊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
大丰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蓉北路3段442号
普通全日制学生主要集中在郫都校区和宜宾校区就读。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毕业证书: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成都工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成都工业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成都工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成都工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8-87992159。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学校按教育部规定的比例预留计划,经学校录取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后使用。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考生填报相近专业,如相近专业已录满,则调剂到学校其他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总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五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办法,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其中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安排参照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学费每年预收,毕业时按实际学分结算。
第十七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按学校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1周向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的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出国(境)研学奖学金以及创新创业奖学金等校内外奖学金。助学措施有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贴、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各类资助办法。开设新生“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入学服务。
第二十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工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 址: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长虹会堂二楼)
咨询电话:028-87992872、87992873、87992367
传 真:028-87992378
学校网址:http://www.cdtu.edu.cn
招生网:http://zs.cdtu.edu.cn
电子邮箱:cdtu_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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