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优势特色民办本科院校(2016年)
云南省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
2025年6月16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扎根红土高原,厚植教育情怀。昆明城市学院前身为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0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云南省首批独立学院之一,2001年7月开始招生;2021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昆明城市学院(以下简称“学校”)。
学校实行两校区办学,海源、杨林两校区在校学生23000余人;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70%以上,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占30%以上。现有8个教学单位,设置33个在招本科专业,13个在招专科专业,涵盖8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教育类、艺术类专业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2024年,学校发展再上新台阶,被列为新一轮体育综合改革试点校,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凭借出色的办学实力,被列入2024—2026年云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省级立项建设名单,向着更高的学术层次迈进。
学校始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作为重中之重。学校构建了以党建为引领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大力推动《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立德树人”五个工程的实施方案》落地实施,形成了涵盖“铸魂工程”“引领工程”“强基工程”“立德工程”“提质工程”的详细工作任务书与清晰路线图。学校建成1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4个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创一流党建”示范党组织,获评1个云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建有1个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首批全国思政工作重点建设公众号;被中共昆明市委网信办在“春城e文明”网络文明建设示范点和品牌活动中遴选为“网络文明校园”;校内建设1个“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并被列为云南省第一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置“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科专业,是全国开办该专业56所高校中的唯一民办院校。此外,党建带群团建设卓有成效,学校20个学生社团荣获省级、国家级“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并且入选全国首批“雷锋精神高校示范教育基地”。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贯彻OBE教育理念,推进“四新”建设,推进产教融合。学校是云南省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试点院校、云南省首批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学校有省级一流学科1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本科高校一流专业建设备案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22门;省级“卓越管理人才培养项目”1个,云南省高等学校支撑产业升级重点专业群建设项目1个,云南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2个,省级创新创业试点学院1个,省级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8个,教育部学生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28项。

学校以教学研究为基础,教学研究带动科学研究。学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云南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立项培育项目5项;有云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学术工作站2个;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7项;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1项,云南省艺术基金项目3项,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29项,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立项212项。教师出版学术专著、教材和译著123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894篇,获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授权78项。
学校连续十年获得云南省“就业创业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和“就业创业目标责任考核优秀高校”,2023年度学校获评中国教育在线“高质量就业奖”及云南省首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优秀组织奖。截至2024年7月,学校累计为社会输送各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七万余名,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和学校的满意度均在97%以上。
学校极具办学特色并斩获多项荣誉,是云南省高校文明校园培育学校,成功入选云南省“绿美校园”、昆明市“节水型校园”。在艺术教育领域独树一帜,建有云南省首个“艺术教育研究中心”以及首个“乐团教师人才培养基地”,并且身为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理事单位,肩负艺术传承重任,更是“坡芽情歌”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遗产的传承基地。在体育教育方面,是云南省首批“足球学院”,作为全国首个高校女子足球发展联盟首任理事长单位,引领女子足球发展潮流,担任云南省学生体育协会足球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积极推动足球运动发展。同时,入选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桨板项目高校发展计划。不仅如此,还是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地方立法献智献力。
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秉承办“最好的应用型大学、最关爱学生的大学”的愿景,坚定不移地走以提升质量、强化特色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让每一位学生都能牵手世界名校”,以更加开放的视野,以不断改革创新的姿态,为把学校建成全国知名的应用型民办高校而努力奋斗。
昆明城市学院
2025年4月修订

大学风光 · 1
我的大学 · 昆明城院、KCC、昆城院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2
我的大学 · 昆明城院、KCC、昆城院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3
我的大学 · 昆明城院、KCC、昆城院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4
我的大学 · 昆明城院、KCC、昆城院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昆明城市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昆明城市学院(KUNMING CITY COLLEGE)
第四条 学校标识码:4153013330
第五条 学校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学校校址:
1.海源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商院路1号。
邮编:650106
2.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职教新城文林路1号。
邮编:651701
第八条 学校基本情况:
昆明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2000年,2001年开始招生。其前身是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21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并更名。
学校是云南省优势特色民办本科院校、云南省高校文明校园培育学校、云南省“绿美校园”,云南省首个“艺术教育研究中心”、首个“乐团教师人才培养基地”、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理事单位、“坡芽情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遗产传承基地,云南省首批“足球学院”、全国首个高校女子足球发展联盟首任理事长单位、云南省学生体育协会足球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桨板项目高校发展计划之一以及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批基层立法联系点。
学校现有海源和杨林两个校区,基础设施完备,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学校现有8个教学单位,涵盖8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教育类、艺术类专业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第九条 学校下设8个二级学院。
开设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文学、工学、理学、法学8个学科门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为学术型和国际化人才提供选择性教育服务。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普通本科、高职专科、专升本招生工作。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行政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学制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本科基本学制:四年;专科基本修业年限:三年;专升本基本学制:二年。
第十二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备案结果执行。
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普通类、体育类专业学费为22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29800元/生/学年。
专科专业收费标准:19800元/生/学年。
专升本专业收费标准:普通类、体育类专业学费为22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29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四人间:4000元/生/学年;六人间:3000元/生/学年。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决定。
高职专科和专升本均不设置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本科、高职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专升本按相应类别录取分数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排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分数相同时,按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中投档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不设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录取原则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进档考生所在省份计算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体育统考(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他专业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因体检情况可不予录取的考生。
4.报考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有色盲的考生。
5.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凡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需有能力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六章证书发放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昆明城市学院普通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昆明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依次为:
咨询电话:0871-68301010、68301022、68313893
官方网站:https://www.kmcc.edu.cn/
微信公众号名称:昆明城市学院招生处(yunnubs-zsc)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非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介入招生工作。考生及家长咨询招生有关事项,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处联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若发布虚假信息或误导信息,学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昆明城市学院2025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专升本招生工作,由昆明城市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学制及收费标准
本科基本学制:四年;专科基本修业年限:三年;专升本基本学制:二年。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备案结果执行。
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普通类、体育类专业学费为22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29800元/生/学年。
专科专业收费标准:19800元/生/学年。
专升本专业收费标准:普通类、体育类专业学费为22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29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四人间:4000元/生/学年;六人间:3000元/生/学年。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欢迎各高校提供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宿舍条件、
录取分数、就业情况等数据,本站免费发布。
上一页 :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下一页 : 昆明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