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重点大学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14年)
2025年6月24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2020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之际,亲临我校西南联大旧址考察调研并指出:“国难危机的时候,我们的教育精华辗转周折聚集在这里,形成精英荟萃的局面,最后在这里开花结果,又把种子播撒出去,所培养的人才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深刻启示我们,教育要同国家之命运、民族之前途紧密联系起来。为国家、为民族,是学习的动力,也是学习的动机。艰苦简陋的环境,恰恰是出人才的地方。我们现在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有历史感责任感、志存高远的时代新人,不负韶华,不负时代。”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和全体“云师人”的殷殷嘱托,为学校在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奋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薪火相传,弦歌不辍。历经86年来代代“云师人”的艰苦奋斗,云南师范大学已成为“红土高原上人民教师的摇篮”“西南联大精神传承者”“云南教师教育排头兵”“云南基础教育领头雁”“服务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先行者”,是一所区域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历史沿革】学校前身是诞生于1938年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1946年,组成西南联大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三校复员北返,其师范学院留昆独立建校,定名国立昆明师范学院,1950年改名昆明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云南师范大学。1998年与云南教育学院、云南体育进修学院合并重组云南师范大学。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40余万,成为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科布局】学校设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12大学科门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24个;工程学、化学、植物学与动物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32个学科列入云南省一流建设学科;是全国首批培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的24所试点高校之一。

【专业结构】学校现有71个本科招生专业,包括20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5个卓越人才计划专业,4个专业获省一流(新兴)专业建设备案。91%的师范类专业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办学规模】学校设有呈贡校区、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2个校区,设有2个学部、20个学院、40个科研机构,55所附属和合作办学的中小学、幼儿园。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30295名、硕士研究生8278名、博士研究生492名,成人继续教育学生6000名、留学生449名。
【师资队伍】学校有教职工2447人,高级职称教职工1146人、博士学位教职工983人。在编在岗专任教师2164人,外聘专任教师676人,专任教师总数2502人。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青年学者1人,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1人。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2848亩。图书馆总面积6.95万m2,馆藏纸本文献414万册,电子图书128万册,中外文数据库92个。
【人才培养】学校有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国家级新文科和新工科改革项目、1项教育部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项目、19门国家级和90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至今,获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106项,获奖数量位居云南省前列。教师获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获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3项。入选国家规划教材3部、获评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11部、中国外语非通用语优秀科研成果教材类一等奖1部。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共有472项“质量工程”国家级建设项目。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合作,成立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创新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前沿学术研究。学校入选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
【科学研究】学校文科实力居中国百强大学行列,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3项(其中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青年成果奖1项)、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云南省科学技术奖14项(其中一等奖4项)、云南省社会科学奖69项(其中一等奖3项),实现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零的突破。近五年新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云南联合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2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9项,累计获得科研经费3.05亿元。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50项,立项数创历史新高。在国内外高质量期刊及出版社发表和出版1069项代表性论著。《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进入中国百强报刊,入选教育部“名栏工程”。
【社会服务】学校积极拓展对接边疆人才需求的多元化师资培养途径,持续实施“4+2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开展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等培养项目,培养扎根农村基层中小学优秀教师和普通完全中学骨干教师,截止2024年4月,培养卓越教师582人、公费师范生2223人、优师计划987人,共计3792人。落实“县中托管”帮扶任务,“一校一策”对16所边疆民族地区县中开展办学帮扶,形成了“镇雄模式”“梁河经验”等一系列可推广复制的基础教育帮扶典型。实施“万名校长培训计划”“国培计划”“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新高考九门学科送教下乡”等项目,送教下乡覆盖全省40个县,有效助力云南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在国际上率先解决马铃薯自交不亲和与自交衰退等难题,成果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批示。在生物酶制剂、光伏水泵、太阳能干燥技术、生物质能开发与利用、三七土传病害生物防治等领域实现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守望云心”心理服务平台覆盖全省教师、学生和家长65万人。西南联大干部培训基地累计培训全国各类干部、党员、骨干人才7万余人次。
【文化传承】学校大力传承弘扬西南联大爱国主义精神,高质量建成西南联大博物馆、校史博物馆、民主草坪、人杰园、校歌园等,西南联大物证抢救保护计划征集相关文物档案13000余份,西南联大口述史采集近百位联大老校友口述影像,西南联大文库收集整理完成特色馆藏图书4800多册、专项出版25部,成功推出西南联大组歌、话剧、纪录片、电视剧等。西南联大博物馆入选全国首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全国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中宣部确定的外籍人士参访的党史纪念场馆、全国妇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年均接待访客90余万人次。
【双创教育】学校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入全国高校50强。2门创新创业课程入选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获评全国高校就业创业金课。近三年,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6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5项、“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2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立项158项,本科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0%以上。
【国际交流】学校是全国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师资培训基地。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我校共建云南华文学院,先后承办8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和1届“汉语桥”世界小学生中文秀。中国—老挝国家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联合实验室入选“科创中国”全球百佳技术转移案例。在国外建立2所孔子学院、3所孔子课堂、3所云华职业学院,与30多个国家(地区)的12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累计招收122个国家(地区)的留学生2万余人次,成为南亚东南亚青年来华留学的重要目的地大学。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依法治校示范校、高校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展望新征程,全体“云师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领袖嘱托,扎根云岭大地,弘扬教育家精神,赓续联大血脉,矢志教师教育,为加快建设西部领先、辐射南亚东南亚的高水平师范大学而不懈奋斗。
云南师范大学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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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云南师范大学,院校标识码:4153010681。
第四条 校区设置: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分别为呈贡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邮政编码:650500)、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一二·一大街298号,邮政编码:650092)。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研究生(博士和硕士)、本科生的学历教育资格。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云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等相关部门要求,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委员会、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组成。
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以及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有关方案和办法,决定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确定预留计划数为2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普通类专业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具体录取方式为:在同一投档批次、同一专业组内,将投档至学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对单个考生而言,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最低分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最低分,依此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最低分,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专业组内未满额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最低分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若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也相同时,“3+1+2”高考省份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总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3+3”高考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高考未改革省份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须达到以下条件:1.年龄为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男生身高175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5厘米—175厘米;3.其他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乘务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达到的Ⅳa级体检合格医学标准。
第十八条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和统计学专业,要求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
第十九条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执行以下招生录取原则:
(一)省内招生录取原则: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认可云南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专业成绩,且不低于240分;音乐学(师范)专业认可云南省音乐类音乐教育(声乐主项和器乐主项)统考专业成绩,且不低于210分;舞蹈学(师范)专业认可云南省舞蹈类统考专业成绩,且不低于215分;书法学专业认可云南省书法类统考专业成绩,且不低于24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云南省播音与主持类统考专业成绩,且不低于210分。统考专业成绩达到上述要求,且文化成绩(不分科目组、含政策性加分)达到云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文化成绩(不分科目组、含政策性加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省外招生录取原则: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专业成绩,按照文化成绩(不分科目组或科类、含政策性加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音乐学(师范)专业,声乐的培养方向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器乐的培养方向为:钢琴、手风琴、小号、小提琴、单簧管、古筝、琵琶、柳琴、中阮、二胡。
第二十一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认可云南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不分科目组、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均达到云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科目组、含政策性加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省内招生录取原则:按田径、体操、游泳、篮球、排球、武术六个专项分列计划招生,在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云南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体育专业成绩不低于85分的情况下,按照文化线差[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对应历史或物理科目组体育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某专项满足上述文化、体育专业成绩要求的报考生源不足时,则该专项缺额计划用于录取报考本专业其他专项文化线差成绩较高考生。
(二)省外招生录取原则:文化(不分科目组或科类、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后,按文化成绩(不分科目组或科类、含政策性加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省内招生录取原则:按田径、体操、游泳、篮球、排球、武术、足球七个专项分列计划招生,在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云南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体育专业成绩不低于75分的情况下,按照文化线差[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对应历史或物理科目组体育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某专项满足上述文化、体育专业成绩要求的报考生源不足时,则该专项缺额计划用于录取报考本专业其他专项文化线差成绩较高考生。
(二)省外招生录取原则:文化(不分科目组或科类、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科目组或科类、含政策性加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师范)、足球运动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招收足球专项考生,在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云南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体育专业成绩不低于75分,且足球专项成绩不低于36分的情况下,按照文化线差[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对应历史或物理科目组体育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排序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
(一)按照文化成绩排序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不分科目组或科类、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投档成绩相同时的排序比较原则执行。
(二)按照文化线差排序的专业,若考生文化线差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总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六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考试、单独录取,考试及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教育部批准的与爱尔兰国家学院合作的本科教育项目,采用3+1合作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在国内学习,第四年到爱尔兰国家学院学习,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云南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爱尔兰国家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内学习期间费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或核定标准执行,国外学习期间费用由外方合作院校根据当年发布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报考时需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情况。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与其他专业互相调剂,进校后也不能申请转专业,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专升本招生、中职职教高考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录取原则: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50%+面试成绩×50%)]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面试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学生平均学分绩点、面试成绩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九条 预科升学招生专业,招收学校2024级预科生,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若考生预科升学总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三十条 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迪庆专项、少数民族预科班、乡村振兴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具有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资格,华侨港澳台学生均可通过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考试报考。此外,香港考生可通过对港免试招生计划报考;澳门考生可通过对澳招收保送生计划报考;台湾考生可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报考。
第三十二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统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且须参加各省(区、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合格者方能填报该专业志愿(未统一组织英语口语考试的省(区、市)除外)。
第三十三条 除英语专业以外,学校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同时,还开设日语、泰语、越南语、缅甸语、老挝语、柬埔寨语、俄语等语种供学生选择,在满足开课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开课。
第三十四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五章 学费及住宿标准
第三十五条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学生的学费收取实行按学年预收,并按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进行核算,待学生毕业时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和核批标准据实收取学年住宿费。学费及住宿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或核定标准执行)详见下列表格:
(一)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按学位授予门类) |
基准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1.哲学 |
4200 |
2.教育学(不含体育学类专业) |
4200 |
3.文学 |
4200 |
4.历史学 |
4200 |
5.经济学 |
4500 |
6.教育学(体育学类专业) |
4500 |
7.法学 |
4500 |
8.管理学 |
4500 |
9.理学 |
5000 |
10.工学 |
5000 |
11.艺术学(应用类) |
10000 |
12.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云南师范大学与爱尔兰国家学院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
18000 |
13.部分优势专业:如地理信息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社会学、生物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科学、生物科学等专业,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文件精神,在基准学费标准基础上实行上浮。 |
在基准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 |
(二)住宿标准
校区 |
普通宿舍(元/生/学年) |
六人间(一类公寓)(元/生/学年) |
四人间(一类公寓)(元/生/学年) |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 |
400 |
—— |
1200 |
呈贡校区 |
—— |
800 |
1200 |
第六章 奖学助困
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集奖、助、贷、勤、免、补于一体的多元化奖励、资助体系。设立10 余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10余项资助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七条 云南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唯一机构为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含体检和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专业复测),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应届毕业生必须在专科毕业当年8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871-65910188。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2.邮编:650500
3.电话:0871-65910379、0871-65912887
4.网址:https://zsc.ynnu.edu.cn
5.E-mail: zhaoban@ynnu.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2025年6月24日
2025年6月24日
2025年6月24日
2025年6月24日
2025年6月2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2025年6月25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云南师范大学院系专业一览表 |
|
学院(部) |
本科专业 |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
学前教育(师范) |
特殊教育(师范) |
|
教育学(师范) |
|
应用心理学 |
|
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秘书学(师范) |
|
云南师范大学云南纪检监察学院 |
法学(纪检监察) |
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
法学 |
社会学 |
|
社会工作 |
|
云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哲学 |
|
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 |
历史学(师范) |
行政管理 |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
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
英语(师范) |
英语 |
|
西班牙语 |
|
日语 |
|
阿拉伯语 |
|
云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
音乐学(师范) |
舞蹈学(师范) |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 |
|
云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美术学(师范) |
书法学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师范)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师范) |
|
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师范) |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
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学 |
数字经济 |
|
财政学 |
|
金融学 |
|
会计学(中外合作) |
|
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审计学) |
|
云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广播电视编导 |
|
云南师范大学数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统计学 |
|
云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物理学类(师范) |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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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
|
云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师范) |
制药工程 |
|
云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师范) |
生物技术 |
|
云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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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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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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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师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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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地理学部 |
地理科学(师范)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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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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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信息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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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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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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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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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
旅游管理(高职) |
应用化学(高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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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师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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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华文学院、国际汉语教育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
泰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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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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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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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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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语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学费及住宿标准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学生的学费收取实行按学年预收,并按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进行核算,待学生毕业时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和核批标准据实收取学年住宿费。学费及住宿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或核定标准执行)详见下列表格:
(一)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按学位授予门类) |
基准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1.哲学 |
4200 |
2.教育学(不含体育学类专业) |
4200 |
3.文学 |
4200 |
4.历史学 |
4200 |
5.经济学 |
4500 |
6.教育学(体育学类专业) |
4500 |
7.法学 |
4500 |
8.管理学 |
4500 |
9.理学 |
5000 |
10.工学 |
5000 |
11.艺术学(应用类) |
10000 |
12.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云南师范大学与爱尔兰国家学院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
18000 |
13.部分优势专业:如地理信息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社会学、生物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科学、生物科学等专业,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文件精神,在基准学费标准基础上实行上浮。 |
在基准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 |
(二)住宿标准
校区 |
普通宿舍(元/生/学年) |
六人间(一类公寓)(元/生/学年) |
四人间(一类公寓)(元/生/学年) |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 |
400 |
—— |
1200 |
呈贡校区 |
—— |
800 |
1200 |
奖学助困
学校建立了集奖、助、贷、勤、免、补于一体的多元化奖励、资助体系。设立10 余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10余项资助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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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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