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2011年)
省属重点大学(1998年)
2025年6月1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延安大学是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成立于1941年9月,其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194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两次会议研究决定,陕北公学、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学,首任校长吴玉章。其后1943年至1944年,鲁迅艺术文学院、自然科学院、新文字干部学校、民族学院、行政学院相继并入延安大学。抗战胜利后,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延安大学大部分迁往东北、华北等地办学,将新民主主义的新教育推向全国。延安大学留守院系于1947年3月辗转至陕甘晋地区办学,并于1948年7月迁回延安恢复正规办学。1949年6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延安大学改称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迁往西安办学。1953年3月,西北局决定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改组为西北政法干部学校,所办班次分别归并于西北师范学院、西北民族学院、西北党校、政法干校等西北地区院校。1958年9月,为适应陕北老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中共陕西省委和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在延安恢复重建延安大学,曾经奠基与播撒新型教育火种的延安大学,在中共中央旧址所在地杨家岭恢复办学。1998年延安医学院、延安市人民医院与延安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延安大学,被列为陕西省省属重点大学。2005年学校被列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2011年被列为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
建校87年来,学校的发展始终受到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1944年5月24日,毛泽东同志亲自参加延安大学开学典礼并发表了重要讲话。1966年4月,邓小平和李富春来延安视察工作期间,接见了学校部分师生。1998年9月10日,江泽民为延安大学建校60周年题词:“用延安精神办学育人,为科教兴国造就英才”。2004年5月24日,胡锦涛对延安大学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方面“共同支持办好延安大学”。2017年9月19日,在延安大学80周年校庆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值此延安大学建校80周年之际,谨向全体师生致以热烈祝贺。长期以来,延安大学秉承立身为公、学以致用的育人理念,培养了一批批优秀人才,为民族解放、革命胜利和老区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弘扬延安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把这所具有光荣历史的大学办得更有特色、更有水平。”2022年9月,在学校建校85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向学校致以亲切祝贺与问候,这为学校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近年来,刘延东、韩正、孙春兰、刘国中等领导同志先后以来校视察、批示等方式表达对学校建设发展的关怀。
学校现有新城、杨家岭、萃园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800余亩。现有学生21000余人;教职工1900余人;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1所直属附属医院、1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省级优势和特色学科,1个省级一流学科,1个省级一流培育学科,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60个本科专业,1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20个省部级创新团队;7个院士工作站,4个社科名家工作室。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紧扣“办得更有特色、更有水平”总目标,对标“弘扬延安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总要求,制定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凸显四大特色、提升五大水平”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内涵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更有特色、更有水平大学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紧扣“办得更有特色、更有水平”总目标,对标“弘扬延安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总要求,制定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凸显四大特色、提升五大水平”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内涵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更有特色、更有水平大学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学校组织实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一大批课程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获批省级教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多项;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实现新增长;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学生在Nature、The Lancet等高质量期刊发表文章多篇,首次独立组队参加国际遗传工程机器大赛(iGEM)获银奖,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300余项。学校获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推荐院校、“优师计划”地方专项培养院校。
学校组织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培育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党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历史等5个特色学科群,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农业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4个学科进入软科、校友会排名前40%—50%。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马克思主义理论获批博士学位授权点,入选省级“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实现了跨档升级,取得了历史性突破,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批陕西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校组织实施“科研创新能力跃升工程”“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高层次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平台数量大幅增长,“裂缝性油藏水窜水淹自适应深部整体调控技术”“食药用菌栽培与加工技术”等一批重点成果实现转化,打造了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延安精神研究中心、陕西省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研究基地等一批重点研究基地和智库,多项成果入选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典型案例,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显著提升。
学校组织实施“一流师资引育计划”“延安精神熔铸师魂实施方案”,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陕西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1个;博士教师占比大幅提升,获批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省市人才项目获得者112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获批陕西省师德建设示范基地1个、师德建设示范团队3支,教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教师”等荣誉12项。
学校组织实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工程”,坚持和完善“一章八制”,修订《延安大学章程》,常态化推进制度“废、改、立、释”。实施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人事聘任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医教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后勤管理制度改革等综合改革,两个案例荣获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一等奖和优秀奖,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完善。
学校组织实施“对外交流与合作增效计划”,加入“一带一路”大学联盟,倡导成立了“延河高校人才培养联盟”“红医联盟”“‘三山一坡’高校联盟”“长征沿线六校联盟”,合作成立了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延安十三年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发挥新时代延安精神传播“辐射源”作用,近年来面向省内外高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累计培训学员14万余人;与200多家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高校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构建了多样化、多层次的校际合作新格局。
当前,学校上下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延安大学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追赶超越“三步走”发展战略和第七次党代会“一一九五”工作布局,弘扬延安精神,勇于改革创新,奋力推进更有特色、更有水平大学建设,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延安大学
数据截至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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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陕西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陕教高办〔2021〕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我校2025年将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考生需为202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学校招收本校学生和跨校报考学生。
3.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c.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进行查询。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 |
学制 |
授予学位 |
1 |
教育技术学 |
教育学类 |
2年 |
教育学 |
2 |
应用心理学 |
心理学类 |
2年 |
理学 |
3 |
汉语言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2年 |
文学 |
4 |
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2年 |
文学 |
5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信息类 |
2年 |
工学 |
6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类 |
2年 |
工学 |
7 |
土木工程 |
土木类 |
2年 |
工学 |
8 |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2年 |
工学 |
9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工与制药类 |
2年 |
工学 |
10 |
石油工程 |
矿业类 |
2年 |
工学 |
11 |
环境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2年 |
工学 |
12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2年 |
管理学 |
13 |
会计学 |
工商管理类 |
2年 |
管理学 |
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6月15日24:00。
报名考生请登陆延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延安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见附件)
延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yau.edu.cn/
2.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延安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电子版;
(2)本人签字确认的《延安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扫描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书的跨校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件)扫描件;
(5)本科学习成绩单(须有本科就读学校教务公章)扫描件;
(6)其他支撑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所获荣誉、所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等扫描件。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或学籍照电子版(JPG格式),可选用浅蓝色或白色背景。
注: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所有扫描材料按照顺序制作成一份电子版报名材料(要求为PDF格式)。请将《延安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电子版、扫描材料、照片电子版3份报名材料(命名方式:报考专业+姓名+电话)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ydzsb@yau.edu.cn,逾期无效。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延安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姓名”。
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报名表中的承诺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二)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初审结果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在延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公示期3天,届时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第二学士学位报考学生组织考核。由各专业所在的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考核,主要从学生的思想道德、专业基础和专业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各专业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录取: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入学
1.录取新生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等材料,材料未齐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构建了以国家奖助学金为核心,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重点,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及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奖、助、贷、勤、补、减六位一体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校院班三级联动资助工作体系,全方位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32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42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学校资助: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依据国家政策标准支付酬金。此外,学校还开设了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
社会资助:学校设有“宝钢教育奖”“徐特立奖学金”“燕宝奖学金”“正德厚生严实卓越”奖学金、高慧奖学金、安得科技创新奖学金和艺晗助学金等,助力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其他说明
1.第二学士学位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具体参照相同专业本科收费标准执行。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学生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全日制学习,由各相关学院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安排。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凡在规定学制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6.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7.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9.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911-2650033。
10.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11.本简章由延安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11-2650678、2650679、2650768、2650788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延安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716000
邮箱:ydzsb@yau.edu.cn
学校官方网址:https://www.ya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yau.edu.cn/
附件【延安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docx】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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