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25年9月13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始建于1984年,是省属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教育部确定由天津师范大学对口支援的高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甘肃省红色基因传承示范校,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甘肃省文明校园。
学校地处甘肃省西南部的甘、青、川三省交界地——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府合作市,是甘肃省属唯一一所民族师范院校,服务区域立足甘肃,面向周边民族地区,辐射全国。学校战略地位重要,地域优势独特,自然资源丰富,文化禀赋深厚,办学育人空间广阔。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84年的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3年5月,成为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单位。2020年确立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建校40年来培养各级各类人才近5万名,大多数工作在甘肃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岗位和基础教育领域,部分毕业生已成为民族地区基层中小学校长、教学骨干和教学管理行家,在促进区域民族团结、维护区域社会稳定、加快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区域文明进步、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做出了应有贡献。
学校扎根陇原大地办大学,秉持“以阳光品质办阳光大学”的办学理念,发扬“缺氧不缺志气,艰苦不怕吃苦”的办学精神,秉承“和合大美、自强不息”的校训,弘扬“刻苦求实、团结奋进”的校风,努力培养“政治坚定、学业扎实、素质全面、扎根基层、开拓创新”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致力于把学校打造成为高素质优秀人才的培养基地、服务区域发展的科创中心、区域优秀文化的传承平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坚强阵地。

学校占地1031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1.2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7.31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室面积3.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10.6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7亿元;馆藏各类图书约274万册,其中纸质书刊122.71万册,非纸质书刊(数字资源和其它载体资源)151.45万册;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75个,校外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165个。
学校逐步形成了以“教师教育、区域文化、高原产业”为主体的专业群,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历史学、经济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现设有14个教学单位,42个本科专业,建有2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2个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重点学科,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与西藏大学等高校联合设立硕士研究生培养点。
学校招生以甘肃为主,面向青海、四川、云南、西藏、内蒙古、福建、海南等23个省区,现有各类普通在校学生12070人,由汉族、藏族、回族、裕固族、保安族、东乡族等26个民族组成,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58%。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持续强化党建引领,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依法治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搭建就业平台,学生满意度逐年提高,在主要生源地形成了就业竞争力强、就业质量高的社会影响力,大多数毕业生已成为民族地区各领域“留得住、用得上、挑大梁”的骨干力量。现有5个省级教学团队,获国家民委教学成果奖4项,获省、厅级教学成果奖30余项,省级一流课程17门。一大批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竞赛中获奖。
学校现有教职工955人(含柔性引进人才),其中专任教师775人,正高职称153人,副高职称249人,副高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的52%;取得博士学位235人、硕士学位343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占75%。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甘肃省领军人才、陇原青年英才、甘肃省少数民族地区杰出人才、甘肃省“园丁奖”、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省级教学名师等近81人次。
学校建有14个特色研究机构,其中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培育)、省级重点实验室等4个。近年来先后获中国藏学研究珠峰奖5项、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1项、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1项。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3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8项、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14项、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9项。教师发表论文4000余篇,其中在国际国内权威期刊收录300余篇,出版专著及教材200余部,授权专利186项。承担科研项目650余项,获省级以上奖励97项。
学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大力建设“大爱无华、充满活力、追求和合、昂扬向上”的校园文化, 着力打造“校园文化艺术节”“诗歌经典诵读会”“民族团结薪火相传”等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学生参加全国、全省各类文化、体育、艺术赛事,取得骄人成绩。足球队连续三年赢得全国大学生足球比赛甘肃赛区冠军,在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艺术教育展中获3个一等奖,原创四幕教学歌剧《红色卓尼》在“石榴杯”甘肃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获奖。
学校不断深化开放办学,积极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塞浦路斯、马来西亚、泰国等9个国家的14所高等院校签署合作办学协议,成立甘南州首个境外人员管理服务站,加盟“一带一路”高校联盟等10个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先后引进 14 名外教开展教学工作,2名外教获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
学校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推进学校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把学校建成教师教育、区域文化和高原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民族师范大学。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数据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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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实施“阳光工程”,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合理地选拔到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新生,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Gansu Minzu Normal University)
第二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全面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同时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九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十条 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甘肃、青海、四川、西藏、云南、内蒙古、宁夏、贵州、山西、陕西、广西、黑龙江、辽宁、吉林、山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重庆、福建、海南、安徽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详细计划人数见公布的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5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方式按照各省份发布的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考生须符合专业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某些专业投档线上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他科目并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甘肃省录取方式按照《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十三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我校甘肃省艺术、体育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甘肃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相关政策实施,根据艺体类考生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艺术类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体育类各招考类型平行志愿综合排序成绩为体育专业课成绩。
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所在省份投档规则进行审核录取,要求在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课、文化课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第十二条中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机制。录取办法遵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文件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同意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甘肃省招生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继续实施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少数民族专项等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其中小学全科型教师计划录取学生在注册学籍前,须与学校、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培养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其专项资格,具体签订方法和调配办法见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招生网。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文化成绩及艺术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测试等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假冒顶替入学学生随时发现随时清退,学校将保留进一步追查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权力。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2〕1870号):文史类专业学费3800元/学年,理工、体育类专业学费4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学费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
2.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学年。
3.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公寓住宿费800元/学年(八人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最新批准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贷、助学金: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健全了以“奖、助、贷、勤、补”为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资助措施有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
具体资助措施及资助项目可登录我校学生工作部(处)网站查询。(http://xsc.gnun.edu.cn/index.ht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咨询、监督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知合玛路233号
邮政编码:747000
咨询电话:0941-8253168 17709415168
传 真:0941-8253168
学校网址:http://www.gnun.edu.cn
Email:gsmyzsb@163.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5年分省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表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5年本科预科拟招生计划表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2022年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专业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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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汉语系 |
汉语言文学 |
师范 |
文化产业管理、应用语言学(藏汉双语) |
非师范 |
|
数学系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师范 |
金融数学 |
非师范 |
|
藏语系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 |
师范 |
戏剧影视文学(藏语)、应用语言学(汉藏翻译)、应用语言学(英藏翻译) |
非师范 |
|
历史文化系 |
历史学、历史学(藏汉双语)、地理科学 |
师范 |
酒店管理、酒店管理(藏汉双语)、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旅游管理 |
非师范 |
|
化学与生命科学系 |
化学、生物科学 |
师范 |
动植物检疫、动物科学、生物技术 |
非师范 |
|
体育系 |
体育教育 |
师范 |
体育教育(球类)、体育教育(体操)、体育教育(田径) |
师范/非师范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藏汉双语) |
师范 |
经济与社会发展系 |
财务管理、社会工作、电子商务、法学、法学(藏汉双语) |
非师范 |
物理与水电工程系 |
物理学 |
师范 |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非师范 |
|
外语系 |
英语 |
师范 |
英语(旅游英语方向)、俄语 |
非师范 |
|
美术系 |
美术学、书法学 |
师范 |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民族工艺、唐卡方向) |
非师范 |
|
藏汉双语理科系 |
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物理学(藏汉双语) |
师范 |
教育科学系 |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藏汉双语)、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小学教育(科学与数学)、小学教育(小学全科型教师)、小学教育(小学全科型教师) |
师范 |
计算机科学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藏汉双语) |
师范 |
网络工程(云计算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互联开发)、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 |
非师范 |
|
音乐舞蹈系 |
音乐学、舞蹈学 |
师范 |
音乐表演 |
非师范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3日
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2〕870号):文史类专业学费3800元/学年,理工、体育类专业学费4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学费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
2.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学年。
3.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公寓住宿费800元/学年(八人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最新批准标准执行。
奖、贷、助学金: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健全了以“奖、助、贷、勤、补”为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资助措施有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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