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成立于2000年7月,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辽宁省属重点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按新体制和新机制举办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学校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现有在校本科生82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楼宇建筑融合中西元素,古今匠心交织,青瓦白墙的徽派韵致与典雅庄重的欧式风情错落有致,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对话空间;外衔海景天风,内嵌湖光秀色,为青年学子营造了“自然浸润·人文共生”的学习环境。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厚德博学、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锚定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推动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之路,办学成果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2025年ABC中国独立学院排名中,学校位列全国第60位。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53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79%,高级职称占比36%,构建了一支由省级教学名师、专业权威教授组成的专兼结合、年龄结构优化、职称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师队伍。现有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

学校设有10个二级学院,有22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法学、文学、工学、理学、管理学、历史学、艺术学、教育学共8个学科门类。汉语言文学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示范专业。现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8门,获批省级教改立项14项、省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省级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6项,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
学校获批省“民办高等学校新文科建设研究中心”,大连市“北黄海经济带发展研究基地”。近年来,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370篇;出版学术专著34部,其中全国百佳出版社14部;获批纵向课题20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市级课题113项;获批横向课题22项;获批专利11项;获市级主要领导批示咨政建议1项。
学校以OBE理念为内核构建人才培养体系,贯通“专业实践-创新孵化-产业对接”育人链条。近年来,学校持续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生在创新创业竞赛中累计斩获省级及以上奖项1500余项,实现从课堂认知向产业赋能的进阶突破。目前,学校在北京、上海、沈阳、宁波、大连等地的300多家企事业单位及教育机构建立就业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广泛的就业渠道和发展机会。学校毕业去向落实率稳步提升,荣获“辽宁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引领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着力打造思政示范课堂,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荣获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奖。
学校深入推进“5+X”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制度,形成富有学校特色、全方位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素质的制度机制。学校每年打造“校园文化艺术节”等品牌活动,举办百余场丰富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引导青年学子将爱国之情、强国之志转化为扎根基层、服务社会的报国行动。学校团委先后被评为“辽宁省先进团委”“大连市五四红旗团委”“大连市先进团委”。
学校遵循开放式、国际化办学宗旨,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开展本科生交换留学、双学位联合培养等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完善学分互认机制,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图书馆馆藏图书80.68万册,电子图书135万册。现有各类实验室40余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48.15万元,能够充分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建有能够承办甲级足球联赛和大型赛事的体育场,各类文体活动场馆和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深化改革,锐意进取,着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专业基础扎实、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以内涵建设固本强基,以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在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新征程上阔步前行。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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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4亩);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19:1;专任教师30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2.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0.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10.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869.7元。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因英语专业教学需要,我校不建议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
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门类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印章。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门类”表中具体列明。
2.宿费收费标准:住宿费2600-5800元/人·学年收取。
3.学费和宿舍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4.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1)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人/年。
(2)校奖学金及其他资助方法
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形式奖学金,其中校长奖学金高达10000元/人/年;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能够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021年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我院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我院实行有序的院校志愿,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置专业级差;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成绩相同的考生:
普通类:
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其中外语类文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外语类理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历史学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成绩排序,物理学科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物理成绩排序,其中外语类历史学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历史成绩排序,外语类物理学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数学、语文、物理成绩排序。
艺术类:
非高考改革省份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文理大排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历史学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物理学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文理大排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62511060、0411-62511061、13941126225、15542508556
学院网址:http://www.lshhxy.edu.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zx.lshhxy.cn
艺术类专业招生提示
我校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2021年进档考生录取综合分数计算方式:河北省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省按照(文化课*0.5+专业课)成绩录取;黑龙江省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录取;内蒙古按照(文化课*0.4+专业课*0.6)成绩录取。
七、其他
日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学校“零起点”教学。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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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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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日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院系设置 |
|
二级学院 |
本科专业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历史学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学院 |
法学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管理学院 |
会计学、审计学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 |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体育学院(足球学院) |
体育教育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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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科专业为2025年招生专业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8月2日
专业设置及学费
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门类”表中具体列明。
2.宿费收费标准:住宿费2600-5800元/人·学年收取。
3.学费和宿舍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4.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1)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人/年。
(2)校奖学金及其他资助方法
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形式奖学金,其中校长奖学金高达10000元/人/年;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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