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1计划
湖北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入选)
2025年5月7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湖北美术学院作为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学校自创办之日起已有百年办学历史。学校前身是由蒋兰圃、唐义精、徐子珩等创办于1920年的武昌美术学校。1923年,增设专门部本科,改校名为武昌美术专门学校。1930年,增设音乐学科,更名为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简称“武昌艺专”)。1938年学校毁于日军轰炸后举校西迁,几经辗转宜都古老背、四川江津圣泉寺,择址四川江津德感坝五十三梯坚持办学。1945年抗战胜利后复员回汉。1949年武昌艺专由中原大学接办,此后历经多次变迁,绵延承续直至1958年的湖北艺术学院美术系。1985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独立组建湖北美术学院。
蔡元培先生曾为学校题词“推行美育”。学校办学期间一大批知名艺术家、教育家先后在校任教。作为中国近现代最早开办的艺术专门院校之一,我校是中国近、现代高等美术教育的重要发源地,百年办学之路,铸就了“兼收并蓄”的学术精神和“兼容互动”的教学理念,培养了一代又一代“崇德、笃学、敏行、致美”服务社会的优秀人才,为中国美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学校有藏龙岛和昙华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44万余平方米,其中昙华林校区近6万平方米,藏龙岛校区38万余平方米,现有在职教职工900余人,各学历层次在校生8000余人。目前学校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1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1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3人,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楚天园丁奖获得者各1人,楚天名师 1 人、楚天学者 1 人,“湖北产业教授”5人,特聘教授40人、客座(兼职)教授及高层次专门讲学人选300余人。
学校有15个本科教学单位,28个本科专业,涵盖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教育学类、工商管理类、机械类和建筑学类8个专业类,形成了以艺术学学科门类专业为主,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学科门类专业相互支撑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我校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成为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院校之一,2005年成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2009年与部属院校合作开展博士生联合培养。2021年获批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艺术学、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与书法、设计、文物、风景园林、戏剧与影视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近年来获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个,拥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4个。2018年,我校被省政府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美术学被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学校本科教学现建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7门,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7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课程思政名师团队1个;学校建有黄石协同示范创新基地、景德镇创作中心及各级各类实践教学基地75个,构建了贯通育人全程、融通课内课外、联通校内校外的“353”实践教学体系。学校不断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积极创新并实践“1+2+X”三段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科学有效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途径,以创新型拔尖卓越人才培养为引领、应用型行业服务人才培养和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两翼,构建符合国际高等艺术教育发展趋势、与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特色鲜明的高等美术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现有7个省级科研平台,6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平台,1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近五年来,学校获批各类纵向科研项目近50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近40项;各类创作、设计获奖共计1000余项。在已举办过的三届“中国美术奖”评选中,我校教师作品均获最高奖项,包括创作奖(全国美展)金奖2项,理论评论奖1项。179人次获湖北省美术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助;120余件作品获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资助。
学校与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十多个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40所院校签署合作协议,开展教师讲学、中青年教师访学、艺术家驻留、交换留学、短期游学、工作坊教学、国际展览等活动。经教育部批准,自2013年起,学校与韩国韩瑞大学合作举办动画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校每年举办、承办国际、国内大型会议和专业展、名家作品展、师生作品展等30余项。近年来,“名师丹青——“湖北三老”作品展”“学院的视野·2012年湖北美术学院美术馆馆藏精品展”“驱遣云烟到笔端——近代美术教育先驱贺良朴诞辰160周年特展”“极目楚天——湖北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专题美术作品研究展”“一根钢梁的中国故事——武石经典名作及写生画稿研究展”“稻荷香里绘丰年——湖北美术学院藏江汉平原题材版画作品研究展”等11项馆藏展连续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项目,“大江·观澜——第二届昙华林国际版画邀请展”“‘东+西’国际设计周暨‘东+西’十周年特别展”“心智地图的异像——马库斯·吕佩尔茨在中国”和“俯仰天地——周韶华”双个展、“千年织锦 五彩经纬——土家织锦艺术展”“1907·艺述·荣光——湖北美术学院教师作品展”等五项国际国内展览先后荣获全国美术馆优秀展览项目或提名;“寻找武汉记忆 保护城市文化遗产”公共教育项目获全国美术馆优秀公共教育项目;“女红——从传统民间布艺到当代软雕塑艺术研究展”入选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初评)。此外,在学校办学一百周年华诞,2020年学校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了“世纪美育——湖北美术学院办学100周年艺术文献作品展”,在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艺术区美术馆举办了“美在湖北——中国美术馆藏湖北艺术家作品展”,两项展览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学校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湖北和武汉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积极强化与各级地方政府的合作,在扩大合作领域、丰富合作项目、深化合作内涵、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实践。学校先后承接中国驻乍得大使馆艺术品工程项目、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武汉体育中心主场馆多项大型创作项目、湖北武汉、江西南昌、浙江温州轨道交通公共艺术品项目、武汉园林博览会、北京大兴机场艺术墙等一大批艺术设计项目,获得多个相关领域重大奖项。学校连续六年获武汉地铁建设立功单位和先进单位称号,文化发展公司被授予五一劳动奖状。昙华林艺术区被授予“湖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是文旅部、教育部、人社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计划”培训基地,常年开设湖北省、河南省多项美术教师专业培训、综合类高级研修班等项目,2019年承办“非洲青年设计师培训计划”项目培训。学校作为中国武汉工程设计联盟、武汉设计之都促进中心副理事长单位,积极参与武汉市文化艺术建设,为武汉成功申报和建设设计之都贡献着智力与艺术支持。2015年至今,学校连续被授予“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 荣誉称号。
学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武汉UNESCO设计之都的未来畅想,砥砺奋进,阔步前行,在文化艺术中传承,在育人革新中发展。学校在“兼收并蓄”的学术精神、“兼容互动”的教学理念的引领下,对标高等艺术教育“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要求,全面深化高等艺术教育改革,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着力推进多元视觉人才培养模式体系改革,为建成“特色鲜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一流高等美术院校”而努力奋斗!
湖北美术学院
数据更新截止到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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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英文名称Hubei Institute of Fine Arts)前身是1920年创办的武昌美术学校,后迭经变迁,至1985年独立为湖北美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作为华中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学府,学校在百年办学历程中秉持美育报国之初心,牢记艺术人才培养之使命,紧扣时代脉搏,坚守人民立场,为中国近现代高等美术教育及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学校1981年获批首批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获批首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2009年与部属院校合作开展博士生联合培养,2018年被省政府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国家一流专业,3个教育部特色专业,7个省级科研平台,6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平台,1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以一流学科与一流专业建设为自主培养高水平艺术人才提供强力支撑。
学校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崇德、笃学、敏行、致美”校训精神,承续“兼收并蓄”的学术思想和“兼容互动”的教学理念,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视觉艺术人才。学校现有藏龙岛和昙华林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约44万平方米,拥有教职员工900余人,在校学生8000余人,设有15个教学单位,28个本科专业。专任教师中获中国美术奖最高奖3人,霍英东青年科学奖获得者1人。建有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7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课程思政名师团队1个。学校建有黄石协同示范创新基地、景德镇创作中心及各级各类实践教学基地75个,构建了贯通育人全程、融通课内课外、联通校内校外的“353”实践教学体系。学校常态化开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讲学、中青年教师访学、艺术家驻留、工作坊教学、国际展览等全方位、多层次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40所高校签署合作协议,与韩国韩瑞大学合作举办动画专业本科教育,积极构建符合国际高等艺术教育发展趋势、与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特色鲜明的高等美术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2025年面向全国招生,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专业学习的要求,其中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非色盲。
二、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招生专业、计划数、学制、省统考对应要求见下表:
(一)校考类专业
招考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数 |
学制 |
省统考科类 对应要求 |
学费标准供参考(元/学年) |
招生区域 |
文化 成绩要求 |
专业 成绩要求 |
教学单位 |
校考类专业 |
130405T |
书法学 |
48 |
四年 |
书法类 |
10350 |
全国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
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校考成绩合格 |
中国画学院 |
130406T |
中国画 |
66 |
四年 |
美术与设计类 |
10350 |
全国 |
||||
130402 |
绘画 |
246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绘画学院 |
||||
130310 |
动画 |
54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影视动画学院 |
||||
130403 |
雕塑 |
42 |
五年 |
10350 |
全国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二)统考类专业
招考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省统考科类对应要求 |
学费标准供参考(元/学年) |
招生区域 |
文化 成绩要求 |
专业 成绩要求 |
教学单位 |
统考类专业 |
130506 |
公共艺术 |
四年 |
美术与设计类 |
10350 |
全国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
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无需参加校考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130310H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韩国韩瑞大学合作项目 |
四年 |
40000 |
全国 |
影视动画学院 |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
130311T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环境艺术学院 |
||||
130509T |
艺术与科技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时尚艺术学院 |
||||
130411 |
纤维艺术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
130504 |
产品设计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工业设计学院 |
||||
130510TK |
陶瓷艺术设计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手工艺术学院 |
||||
130507 |
工艺美术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
130408TK |
跨媒体艺术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实验艺术学院 |
||||
130413 |
美术教育 |
四年 |
10350 |
全国 |
艺术教育学院 |
||||
130501 |
艺术设计学 |
四年 |
8000 |
全国 |
艺术人文学院 |
||||
130301 |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 |
四年 |
表(导)演类 (服装表演) |
10350 |
全国 |
时尚艺术学院 |
|||
普通类专业 |
130101 |
艺术史论 |
四年 |
无 |
8000 |
全国 |
按各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执行 |
无需参加省级统考及校考 |
艺术人文学院 |
130102T |
艺术管理 |
四年 |
8000 |
全国 |
|||||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四年 |
8000 |
湖北 |
|||||
040105 |
艺术教育 |
四年 |
10000 |
湖北 |
艺术教育学院 |
||||
082803 |
风景园林 |
四年 |
10350 |
湖北 |
环境艺术学院 |
||||
080205 |
工业设计 |
四年 |
10350 |
湖北 |
工业设计学院 |
||||
备注:计划数以上级部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
注:1.校考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全国统一排名。
2.校考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做分省计划。
3.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三、校考组织
(一)考试形式
网络远程初选考试+现场考试。
(二)网络远程初选考试
1.学校通过网络远程考试形式对校考报名考生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考生有资格参加相应类别的现场考试。
2.报考资格。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校考报名;少数统考成绩未及时公布的省份,考生可先参加初选,统考成绩公布后,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初选资格有效;统考成绩未合格考生,初选资格无效,请考生慎重报考;我校校考类专业有美术与设计、书法学两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不可兼报。
3.我校按照不超过校考专业计划数的8倍比例,确定初选考试合格考生,初选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现场考试;网络远程考试初选成绩不计入现场考试成绩。
4.考试大纲及具体考试组织要求,详见我校考试公告。
(三)现场考试
1.报考资格。网络远程考试初选合格考生,均有资格参加现场考试。
2.校考成绩全国统一排名,按照不超过校考专业计划数的4倍比例,划定校考合格分数线,确定校考合格考生。
3.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校考科目考试顺序的单科成绩排序。
4.校考合格考生成绩及排名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原则
校考类专业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统考类专业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校考类专业
1.符合报考条件,对应专业类别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全国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现场考试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
2.高考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均不设单科最低成绩要求,计划不区分文理科(不区分首选科目),校考专业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校考成绩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校考科目考试顺序的单科成绩、考生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绘画专业含油画、版画、插画艺术、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水彩画等方向,考生录取后,须在一年级下学期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5.破格录取。
按照上述规则录取后,一志愿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美术与设计类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美术与设计类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书法类专业无破格录取政策。
6.校考类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遵循考生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如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同一科类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二)统考类专业
1.符合报考条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统考类专业做分省计划,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普通类专业
1.普通类专业做分省计划,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或校考,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工业设计专业除外),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不限,文理兼收。工业设计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
(四)其他
1.录取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2.我校各专业(除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仅提供英语和日语两种外语教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韩语语种教学。
3.湖北省报考艺术本科校考批的考生,也可以同时报考艺术本科统考批,其他省(区、市)考生遵照考生所在地志愿填报规则执行。
五、华侨港澳台考生
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招生,报考具体事宜详见后期发布的《湖北美术学院2025年面向华侨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及相关公告。
六、新生复查及其他事项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并组织专业测试,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报生源地省考试院、省招生办备案,以后均不得报考我校任何学历层次的招生考试。
(二)凡报名参加学校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本招生简章内容,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规定。学校2025年本科招生政策以教育主管部门最终审定发布的《湖北美术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三)学校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未经学校授权以学校或学校委托名义进行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学校招生信息以本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办公室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湖北美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与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学校保留因不可抗力因素调整招生考试方案的权利。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各项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81317222
招生电子邮箱:bkzs@hifa.edu.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学校网址:http://www.hifa.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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