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网站地图
  • 湖北省 · 年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湖北省 · 年 · 高职 · 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 智选报考 · 志愿填报 「 智选大学 · 志愿填报 」
  • 大学志 www.ChinaSchool.com.cn
  • 湖北省 · 大学名单
  • 湖北省 · 招考最新资讯
  • 「 湖北省 · 最美大學 」
大学高校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招生分数 - 高考志愿,大学招生,线上咨询答疑
 2025 招生 ©
 章程 简章 计划 分数

湖北招生

  • 本科
  • 高职
  • ﹝中書院﹞

智选·创建志愿方案

  • 湖北省 · 高校(大學)面向華僑港澳臺招生資訊
    • 首页
    • 全国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 高考招生政策
    • 招生章程 · 计划
    • 单考 · 单招 · 提前招
    • 招考动态
    • 志愿填报
    • 报考规划
    • 全国大学名单
    • 本科院校
    • 高职高专
    • 民办高校
    • 中外合作办学
    • 成人院校
    • 自主招生
    • 本专科 · 艺术院校
    • 研究生院校
    • 强基计划院校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建设学科
    • “双高”建设计划
    • “985 · 211”
    • 专项计划院校
    • 历年分数线
    • 本专科 · 专业目录
    • 专业解读
    • 国际大学简介
    • 高考分类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 强基计划
    • 保送生
    • 民办招生
    • 专升本
    • 特殊类:艺术 · 体育 · 运动 · 公费(定向)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
    • “国家 · 高校 · 地方” 专项计划
    • 院校留学
    • 國際招生
    • 大陸高校面向华侨港澳臺招生
    • 港澳高校面向内地招生
    • 「 我的大學 · 我的万水千山 」
    • 招生专题: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門
    • 台灣

    所在位置:

    • 首页
    • 湖北省高校名单
    • 湖北科技学院
    • 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 湖北科技学院
    • 湖北科技学院
    • 湖北科技学院
    • 湖北科技学院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院校本站主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为湖北科技学院,国标代码为10927。学校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邮政编码437100。

    第五条 学校是湖北省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设有67个本科专业,涵盖十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第六条 学校所在地——湖北省咸宁市,是武汉“1+8”城市圈的重要成员之一,是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的首批试点城市,素有“湖北南大门”之称。北邻武汉70公里,南距岳阳120公里,交通便利,京广高速铁路、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杭瑞高速公路、大广高速公路、107国道贯穿市境。校园占地面积1860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吸收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负责对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专门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由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相关规定及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设置普通本科预留招生计划,普通文理类控制在1%,艺术类控制在15%以内,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市、自治区)。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提交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各省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满足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录取。

    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规则:

    (一)传统高考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文综/理综中的最高分;

    (二)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选考科目之和、选考科目中的最高分;

    (三)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之和、再选科目中的最高分。

    排序后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就读者除外,下同),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若该专业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三志愿,如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实行分类投档,学校只录取明确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学生入学后不得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综合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2.音乐学、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专业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术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十九条 护理学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第二十条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同时兼顾职业的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投档时,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对往届生和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的为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湖北科技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中详细说明。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对艺术类专业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七章  奖、贷、助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国家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科研成果奖等多种奖项。

    第二十六条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即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另将采取奖励、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提供经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资助。

    第二十九条考生入学后依据湖北科技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部门为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15-8338003

    学校网址: http://www.hbust.edu.cn

    第三十二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招生章程

    2022年 : 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1年 : 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 历年招生信息汇总 」

    「 高考指南-历年招生资讯 」

    2024年8月25日

    「 大學文化-标识系統 」

    2024年8月25日

    「 校史校志-历史沿革 」

    2024年8月23日

    「 畢業季-青春 · 不散场 」

    2024年9月1日

    「 流金歲月-灼灼芳华 」

    2024年8月31日

    「 最美印記-我的大学 」

    2024年9月1日

    「 最美校园-不负韶华 」

    2024年8月24日

    院系(教学机构)设置 ( 2024 )

    2024年8月24日

    招生专业学科 一览表( 2024 )

    2024年8月20日

    各专业学费 / 住宿费标准( 2024 )

    2024年8月20日

    奖学金 / 助学金政策( 2024 )

    2021年6月12日

    2021年招生简章( 图文版 )

    2021年6月1日

    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4年8月31日

    2024年分省招生录取情况汇总表

    2024年6月14日

    2024年 省內 / 省外 招生计划

    2024年6月12日

    2024年招生简章( 图文版 )

    2024年6月10日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4年6月2日

    2023年分省招生录取分数线

    2023年6月18日

    2023年 省內 / 省外 招生计划

    2023年6月12日

    2023年招生简章( 图文版 )

    2023年6月1日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3年6月11日

    2022年分省招生录取分数线

    2022年6月12日

    2022年招生简章( 图文版 )

    2022年6月18日

    2022年 省內 / 省外 招生计划

    2022年6月1日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2年6月14日

    2021年招生录取情况汇总表

    2021年6月18日

    2021年 省內/ 省外 招生计划

    声明(反馈邮箱)
    本页引用了院校官网资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反馈邮箱: School@ChinaNet.com.cn
    湖北科技学院-标识(校名、校徽)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大学志 * 整理招生信息 *

    湖北科技学院-校园风光
    我的大學 流金歲月
    院校全部招生资讯
    大学志

    高考招生 · 官网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中国教育考试网

    •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 内地(祖国大陆)高校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吾心 · 吾志

    大学志 - 大學招生资讯服务平台
    中書院 - 子午書院 - InTimeChina.com

    文化 · 教育

    童謠里(TongYaoLi)文化教育機構 - 专注于为0-18岁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包括高端幼儿园和特殊儿童在内的优质教育服务。
    澤路 - 经山历海(泽路) - ChinaMay.com

    关注 · 支持

    子午書院 - 十年苦讀,經春歷夏又秋冬,肆季輪回,初心使然,奔赴山海,不負韶華!
    大学志(大學招生资讯服务平台) ChinaSchool.com.cn
    微信:139 1066 9902

    大學 · 公告 · 資訊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港澳
    • 台灣
    • 双一流

    •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 建设学科(465个)

    • 强基计划(36所)

    • 全国招生资讯

    • 奔赴山海,不負韶華 中國最美大學

    • 双高计划

    •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56所)

    • 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141所)

    • 高职专科院校(1486所)

    • 年 高职单招(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招生信息

    • 985 / 211

    • 985高校(39所)

    • 211高校 / 学科建设(116所)

    • 年高考分数线

    • 年全国省市区大學院校 招生公告 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录取分数 招生指南

    • 年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資訊

    • 年全国各省市区 / 高考查分 / 录取查询

    • 艺术类(归类为艺术性质)院校(104所)

    • 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大学志
    上銀科技
    大学志

    chinaschool.com.cn

    新高考

    newgaokao.cn

    港澳台聯考

    newsgaokao.com

    童謠里

    china-room.com

    吾心志

    zhichina.com

    志愿填报

    School.Run

    華晴

    timechinese.com.cn

    銀驍

    s-yin.com

    澤路

    chinamay.com

    中書院 · 吾心

    CollegeBook.com.cn

    鄉集

    hometownsky.com

    子午書院

    chinabook.com.cn

    新 · 時代

    newtimes.com.cn

    新 · 資訊

    newsnews.com.cn

    子午光年

    intimechina.com

    經山曆海

    经山历海(泽路)

    • 高考季
    •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泽路 - 智选大學
    • 国际教育
    • 移动客戶端
    • 关于我们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外宣与合作服务 · 大學院校宣传及招生信息发布服务
    • 联系我们

    © 大学志®及/或其关联公司及特许人 版权所有

    • 投诉邮箱:news@ChinaNet.com.cn
    • 京ICP备2021015166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316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3165号
    • 运维主体:上銀科技 ·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