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中国“百校工程”(2016)
广西新建本科学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16)
2025年7月13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梧州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85年的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3年10月,原梧州市教育学院、原梧州师范学校并入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6年2月,教育部批准,在广西大学梧州分校的基础上建立梧州学院。梧州学院是一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多科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梧州学院地处素有千年古城、百年商埠、世界人工宝石之都美誉的广西梧州市。梧州市是广西高等教育的发源地,1928年,广西大学在梧州建校办学。
梧州学院校园坐落于桂江西畔,依山傍水,景色宜人,幽雅宜居。校园占地面积约85.3万平方米,中远期规划土地面积27.4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约48.13万平方米。
梧州学院目前设立有13个教学单位,9个教辅单位,19个党政群团机构。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有全日制在校生19192人。全校教职工1457人,其中专任教师1132人。
梧州学院办学定位明确。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人才为支撑,以服务谋发展,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按照“重品德、实基础、适口径、重能力、能创新”要求,培养人文素养良好、专业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适应社会需要、富有实干精神和较强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立足梧州,面向两广,辐射东南亚,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紧贴业界,校地协同,东融西联,通江达海。突出面向产业和行业、注重实践、服务地方的人才培养特色;培育校地紧密结合,与地方协同发展的办学特色;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直至“通江达海”的地域特色。

梧州学院学科专业特色明显。学校列入广西2021—2025年立项建设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硕士A类),信息与通信工程是广西一流学科(B类),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软件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是广西重点学科,旅游管理是广西重点培育学科。学校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数51个,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7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农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电子信息工程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产品设计、制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小学教育、通信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是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子信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是全国高校特色专业,旅游管理、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林产化工、环境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制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产品设计是广西特色专业。西方经济学、高级英语2、进出口贸易实训、中国文化概况、涉外礼仪、WEB前端开发技术、信号与系统和虚拟现实技术是广西普通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宝石琢型设计工艺学、岭南特色产品国际贸易全流程虚拟仿真实训、流行饰品材料与工艺、软件工程、国际金融、高级英语2、宏观经济学、WEB前端开发技术、横向扩散MOSFET(LDMOS)器件先进工艺制备虚拟仿真实验被认定为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六堡茶现代产业学院和宝石现代产业学院被确定为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3个基层教学组织获批自治区级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高级英语课程虚拟教研室是自治区级虚拟教研室。
梧州学院人才培养成果显著。学校紧紧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扎实推进质量工程建设,“十四五”以来,各级质量工程立项26项,获得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3个。学校立项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462项,其中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91项;教学成果获奖59项,其中自治区级二等奖8项。学校承担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四新”建设项目14项,其中“协同视域下面向地方光电产业的新工科人才培养实践创新平台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为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已结题)。学校是广西高校首批国家级众创空间获批高校、广西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广西整体转型试点高校、自治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质量优质校。依托大学生综合发展中心建成了大学生微型企业孵化园、微软IT学院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近五年来,设立开放实验室创新性实验项目170项,资助经费达51万元,学校获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207项,自治区级614项,资助经费达700多万元,学校举办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0多场,奖励资金达100多万元。学生在各级学科竞赛中屡创佳绩,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19—2023年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TOP100)”中,学校位列第82位。
梧州学院科研工作服务地方成效明显。“十四五”以来,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7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57项。科研经费总量达到19621.8万元。2018年,学校主持申报的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科技重大专项)“光学显微设备智能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获得立项,获得自治区资助经费1300万元。学校拥有广西机器视觉与智能控制重点实验室、广西智能显微设备技术创新中心、广西六堡茶种质创新与综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广西六堡茶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广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获批第六批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内河智慧通航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广西高校智能软件重点实验室、梧州珠宝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梧州大数据分析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梧州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厅级科研平台。近5年发表高水平论文14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70余部,获专利40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2项,其中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8项。围绕地方需求,学校完成了多项区、市重大招标课题,为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地方产业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研究成果。学校成功研发(开发)了30多个(套)应用软件和设备,研发的远程智能显微镜已量产,实现国产替代,一批关键技术应用到4家企业8种光电新产品,经济效益超过4亿元;建成西江流域首个航运水情大数据平台,汇聚了超过120年的水情数据,在船闸联合调度、通航效能提升、水情预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助力内河过闸量全球第一的长洲船闸效率提升达25%;量产5G承载网光接收芯片,出货量超过5000万颗;国内首次建立中药特征数据集和显微鉴别大数据模型,实现了粉末状常见中药成份智能识别;系列人工宝石智能加工设备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自主研发的“脱贫攻坚辅助数据平台”在国家和自治区全力推进的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梧州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32人,其中博士347人,高级职称343人,其中正高职称74人,副高职称269人。获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十百”层次培养对象2人,“自治区优秀教师”4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资助人选1人,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人才”1人,“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资助人选5人,“广西高校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资助人选11人,“广西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人选9人,“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3人,“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培养对象4人,“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10人,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首席专家1人,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模范教师”称号3人。
梧州学院办学设施完备。校园建筑以欧式风格为主,依山而建,错落有致,别具一格。明理楼、明科楼、图书馆、体育馆、风雨操场、A11学生宿舍、北片区建筑群等是学校的标志性建筑。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26667.28万元,图书馆馆藏187万余册。拥有校园网络安全平台以及梧州学院网站系统、教务管理系统等10个信息管理系统,建成8个网络教学平台、5个学科网站、21个课程网站和36个二级部门网站、6个专题网站,校园网上运行各类服务器70多台。
梧州学院社会声誉良好。2015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到学校考察调研时,对学校的大学生党建工作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学校多次被评为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全区高校三对创新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全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还获得了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自治区和谐学校、广西高校优秀卫生学校、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广西森林校园、自治区级绿色学校、自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先进院校和自治区首批依法治校示范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多个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办学以来,梧州学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实现了跨越发展。展望未来,梧州学院将秉承“明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弘扬“厚道、豁达、实干、细致”的校风,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服务广西和梧州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化工、制药、宝石首饰产品设计与加工、物流、旅游、金融、国际贸易、电子商务、茶叶种植加工、网络信息安全等产业发展,努力把梧州学院建成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梧州学院
数据更新至2025年6月

大学风光 · 1
我的大学 · 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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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梧州学院,英文译名为Wuzhou University。学校标识码:4145011354。学校法定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富民三路82号。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举办者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国家、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和本校实际科学编制来源计划,招生计划、招生简章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最终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期间,若出现专业生源不平衡或出现部分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进行计划调整。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录取。实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各专业录取时不受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普通类录取规则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模式的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
按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照专业成绩(艺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体育类为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按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排序靠前的考生。调剂按本章程普通类调剂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专项计划录取原则
(一)民族预科生录取原则
我院的民族预科生分为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普通民族预科生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高校学习一年后,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考核的成绩高低直升我院本科专业学习。
(二)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精准专项计划、民族班、专升本等计划的录取原则,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在我院“梧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六条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部分专业因培养性质特殊,对考生身体条件有额外要求,具体如下:
1.不招色盲色弱者的专业: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茶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药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
2.不招色盲者的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
3.身高要求:
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3厘米。
4.特别提醒:
因身体条件(如残疾或其他缺陷)可能影响未来从事教师职业的考生,请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
5.不宜就读建议:
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服装与服饰设计。
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制药工程,茶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原则上只安排英语课程。
第十八条 报考我院英语、商务英语两个专业的考生,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语种。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师范类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3740-42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800-11980元/生·学年。本科其他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3795-4600元/生·学年。我院实行学分制计收学费,根据专业毕业总学分按学年平均计收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00-155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企业全额资金配置的热水38元/立方米;学生宿舍热水费—学校自筹资金配置的热水34元/立方米;补办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工本费10元/证(卡);补办校园一卡通工本费30元/卡(学校首次为学生办理上述证卡,不得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
(二)代收费:体检费(由学校每年组织公开招标确定);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院收费公示信息。
第六章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
第二十条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校十佳全优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资助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经学校审核批准,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部分学费。学校广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二条 学生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经过班级—二级学院—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三级评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七章毕业与就业
第二十三条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形式:学生在规定学期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梧州学院。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教育、指导、推荐工作,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和信息化建设,为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第八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说明理由。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梧州学院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
邮政编码:543002
联系部门:梧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4-5841064、5833920
传 真:0774-5831555
学校网址:http://www.gxuwz.edu.cn
电子邮箱:wzxyzsb@qq.com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梧州学院。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2025年6月20日
2025年6月18日
2025年6月18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师范类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3740-42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800-11980元/生·学年。本科其他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3795-4600元/生·学年。我院实行学分制计收学费,根据专业毕业总学分按学年平均计收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00-155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企业全额资金配置的热水38元/立方米;学生宿舍热水费—学校自筹资金配置的热水34元/立方米;补办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工本费10元/证(卡);补办校园一卡通工本费30元/卡(学校首次为学生办理上述证卡,不得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
(二)代收费:体检费(由学校每年组织公开招标确定);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院收费公示信息。
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
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校十佳全优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资助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经学校审核批准,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部分学费。学校广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学生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经过班级—二级学院—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三级评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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