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全国卓越政法大学“立格联盟”
2025年6月12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教育部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为基础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院名,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3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经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同年成为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7年,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入选首批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3年,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置国家安全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4年,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获批全国首批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批司法部立法联系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联系点、中央网信办网络立法联系点。
历经70余载的励精图治,学校秉承“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凝练出“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已形成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学校具有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港澳台侨联合招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及台湾免试生招生资格。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000余亩。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宝圣湖校区为科研和创新创业基地。现有在校学生25000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00余人,包括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全国资深翻译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以及重庆市“两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重庆市特支计划、重庆英才计划、重庆市巴渝学者计划人选、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庆市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等各级各类人才。近年来,学校涌现了“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等先进集体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最美高校辅导员”“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个人。
学校现有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应用法学院)、刑事侦查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商学院(监察审计学院)、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融媒体学院)、外语学院、人权学院、仲裁学院等16个学院。

学校现有31个本科专业,23个本科专业获批省(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新闻学、行政管理、广播电视学、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产权、会计学、工商管理、审计学、传播学等11个本科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1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新闻传播学、国家安全学、纪检监察学),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律),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经济法学和诉讼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学、新闻传播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工商管理学、国家安全学(交叉学科)、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与党内法规(交叉学科)、翻译(专业学位授权点)、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等12个学科为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其中法学、国家安全学科入选第二轮重庆市一流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入围A档学科。2018年,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评A档。
学校获批教育部首批、重庆唯一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拥有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建设项目、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审计署等单位协同共建研究基地以及首批重庆市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首批重庆市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基地、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新型智库、重庆市科普基地、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等53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学校司法鉴定中心是中西部唯一的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2018年至今,学校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300余项,其中获得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59项,国家级一般项目338项;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113项,位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58项,其中包括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等在内的国家级奖9项;入选第一批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编写项目。
学校坚持教育对外开放战略,与40个国家和地区的200所高校或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开展130余个学生交流项目。入选教育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入选重庆市国际化特色高校和“巴渝海外引智计划”。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比利时等国知名高校合作举办20余个来华留学生短期学术课程项目。现有英国考文垂大学法学本科教育和美国凯斯西储大学法律硕士项目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西部唯一承办法学学科中外合作办学双学位项目的高校。学校来华留学学历教育覆盖本、硕、博三个层次,推出了东盟英才博士班项目、法律(国际商法)硕士项目、中柬境外合作办学本科“2+2”项目等系列“留学西政”品牌项目。
办学70余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30多万人,是全国培养法治人才最多的高校,有1位校友任中共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7位校友任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委委员,百余位校友担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曾任或现任国家首席、一级或二级大法官和大检察官的西政毕业生有60余位。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中,均有西政毕业生从事教学研究工作。
近年来,学生辩论队曾在世界华语辩论锦标赛、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大学生辩论赛、全国WTO模拟法庭竞赛等活动中获冠军,学生艺术团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多次获得一等奖。学生在中国大学生沙滩排球赛、全国大学生排球联赛、全国大学生武术散打和太极推手锦标赛、全国啦啦操联赛等重大赛事中获得省部级以上竞赛冠军170余个。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入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100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心中有方向感、工作有使命感、师生有获得感的工作理念,不断推进高质量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双一流”建设,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力书写西政事业发展的“奋进之笔”,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续加快“双一流”建设步伐,朝着“全面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一流大学”宏伟目标而奋力迈进!
西南政法大学
更新时间:2025年2月

大学风光 · 西政(SWUPL)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西政(SWUPL)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西政(SWUPL)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西政(SWUPL)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五条 学校标识码:4150010652
第六条 办学性质、类型和办学条件:学校是教育部批准,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学士学位。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三个校区。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宝圣湖校区为科研和创新创业基地。现有在校学生25000余人。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渝北校区所在地: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审定本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结合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为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四条 学校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考生若服从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进档不退。
第十七条 侦查学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执行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报考侦查学专业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基本要求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份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其他要求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
学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各省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
第十九条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校本科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的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不适用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按照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同分规则进行排序。如果招生考试机构未规定同分规则,则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单科次高成绩;其他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
第二十三条 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法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录取到按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进校后根据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专业大类及专业如下: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国际新闻与传播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审计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劳动关系、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
第二十五条 为便于管理,录取到普通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配至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六个学院学习。法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经济法学院进行日常管理。录取到法学专业各类人才培养实验班的考生,分别至对应的法学学院学习。
第二十六条 法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3+1”培养模式,由学校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学校完成前3年的学习,在达到要求后可赴英国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符合两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授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考文垂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该项目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模式,外语基础薄弱者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校采用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标准预收学费。2025级各专业预收学年制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最终执行标准以主管部门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一)学费
1.普通本科专业:英语、德语、“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学费为6800元/生/学年,运动训练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的学费均为5600元/生/学年。
2.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习期间学费38000元/生/学年,在外方学习期间学费按照外方标准收取。
(二)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200元(渝北校区学生公寓四人间)。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和就学地)、本科生综合奖学金、临时困难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以及社会捐资奖学金等。另外,新生入校后如应征入伍可享受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退役后享受学费减免和国家助学金。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wupl.edu.cn
本科招办电话:023—67258088,67258828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wupl.edu.cn
本科招办邮箱:xzbkzb@swupl.edu.cn
西南政法大学微信公众号:xinanzhengfa-swupl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
招生监察电话:023—67258879
招生举报网址:www.12388.gov.cn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工作。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