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赓续文脉 四十七载春华秋实
学校位于毗邻越南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978年建校于西南联大蒙自旧址,被誉为“滇南教师摇篮”,2003年升格为滇南地区首家本科院校,立志培养服务地方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实行省州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是云南在越南开设境外办学点最早、与越南高校合作最广、招收越南学历本科留学生最多的高校,为云南省第一批重点建设的国门大学。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8年接受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4年成为云南省首批整体转型试点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在云南沿边州市高校中率先开启研究生培养。
乐教善导 矢志初心作育英才
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办学初心,根植红河大地,服务祖国边疆,建校47年来为社会培养了6万余名“下得去、留得住、吃得苦、用得上”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有教职工903人,其中专任教师704人,正高级职称110人,副高级职称270人,博士270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2人,云岭学者1人,教学人才1人,文体人才2人,产业创新人才1人,省委联系专家4人,国贴、省突、省贴专家15人次,省部级及以上人才44人次。全日制本科生13631人,国际学生72人。下设14个二级学院,4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1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4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新兴专业建设点1个、一流专业备案建设点3个;4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2个专业完成专家进校考查;本科专业综合评价C类(全国平均水平)及以上专业占比89.13%,其中B类(全国先进水平)专业3个;根据云南省12个重点产业和红河州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持续优化专业布局,逐年提高理工农类专业占比,努力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新人。

道不虚谈 植根红河科教融汇
以服务需求为导向,聚焦对外开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三个领域建设学科群。现有国际商务、材料与化工、农业3个专业硕士点,省级立项建设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硕士点7个。建有教育部区域国别研究中心(越南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8个,与越南高校共建“东南亚稀贵金属新材料”等云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3个,有云南省教育厅工程中心和实验室16个,云南国际哈尼/阿卡文化研究等省级创新团队和智库3个,滇南中药材资源开发利用等云南省高校科研创新团队10个。“十三五”以来,获国家级科研项目69项、省部级218项,获省级科研奖24项,有知识产权870件。在国家安全、国际贸易、边疆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的518篇研究报告被各级政府部门采纳或批示;围绕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新材料产业等领域的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累计产生经济效益100余亿元。扎根红河大地,科技创新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学壤共华 地毓文枢躬耕边疆
坚持根植红河、服务地方的办学定位,与红河州州委、州政府、州政协及相关单位合作共建红河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边疆党建研究所、红河州边疆财政经济研究中心、参政议政智库、蓝莓研究院等平台,开展边疆党建、边疆治理、产业发展等研究,促进边疆繁荣稳定;与蒙自、金平、建水、河口、绿春、屏边等县市签署校地合作协议,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深度合作,助力金平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蒙自市共建红河学院附属学校;与建水县共建建水紫陶产业学院;选派389名师生赴金平县、绿春县26所驻点中小学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和新高考九科送教等活动。勇担高校使命,携手地方共同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
融合开放 美美与共铎振国门
学校持续探索国际化特色发展路径,2012年首倡“国门大学”建设理念,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打造沿边地区高等教育新高地,“国门大学”建设被写入云南省“十三五”发展规划。建有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见证签署的斯里兰卡科伦坡大学孔子学院,2025年4月,孟加拉国拉杰沙希孔子学院成功获批,斯里兰卡兰比尼孔子课堂、孟加拉国山度•玛丽亚姆-红河孔子课堂运行良好;在越南太原大学设立的境外办学点是云南省首个在越南开设的境外办学点;与越、老、缅、柬、泰等南亚东南亚的40家高校和机构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获批教育部越南研究中心、国家民委斯里兰卡研究中心等平台,聚焦南海问题、越南历史和中越跨境民族研究等方向,深入开展区域国别学特色研究。着力打造“留学红河”品牌,2004年以来累计招收21个国家3000余名留学生,培养了一批知华友华的国际人才。积极推动人文交流,践行文明互鉴,奋力推进民心相通,深度服务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勠力同心 砥砺奋进逐梦大学
面向未来,学校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聚焦省委“3815”发展战略和红河州委“337”工作思路,积极投身教育强国建设,锚定2032年“申博”和2035年“更名红河大学”的发展目标,坚定信心、奋勇争先,为建成具有区域国际影响力的一流应用型大学而团结奋斗。
红河学院
数据更新至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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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红河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及颁发证书
1. 学校全称:红河学院
2. 学校标识码:4153010687
3.办学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东郊,邮编661199
4.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科、研究生的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7.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红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红河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红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红河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红河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及云南省教育厅对各省(区、市)招生计划规模统筹安排,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制定。
第九条 学校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的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具体录取方式为:在同一投档批次内,将投档至学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对单个考生而言,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录至未录满的专业,专业调剂录取只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相关录取要求按照各省(区、市)录取工作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认可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联)考专业成绩。
第十五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1.音乐学与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
2.舞蹈表演专业综合成绩
3.绘画和工艺美术专业实行文化总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按文化总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
考生综合排序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超出该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总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若与生源地唯一录取规则冲突,则执行生源地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体育类专业实行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超出该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总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若与生源地唯一录取规则冲突,则执行生源地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各省(区、市)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填报专业志愿。
第十八条 凡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云南民族大学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一条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向所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正常完成本专业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总额(不含修读教学计划以外课程和重新学习课程的学分学费)不超过云南省备案规定的学年学费标准总额。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和核批标准,据实收取学年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学年学费标准为:哲学、教育学(不包括体育学类)、文学、历史学类专业为4200元/生,农学(不包括农学专业和植物保护专业)、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和教育学中体育学类专业为4500元/生,农学专业和植物保护专业为4950元/生,理学、工学类专业为5000元/生,艺术类专业为8500元/生。
(二)学年住宿费标准为:普通宿舍(房内不带卫生间)6人间600元/生,公寓(房内带卫生间)6人间800元/生,公寓(房内带卫生间)4人间1200元/生。
以上收费标准,按照高等学校收费备案程序最新备案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构建了“奖(奖学金)、助(助学金)、贷(生源地贷款)、勤(勤工助学)、补(临时困难补助)、免(减免学费)”为主线的帮困助学育人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开通了“绿色通道”。
第二十四条 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红河学院校长奖学金、校级奖助学金、院级奖助学金、考研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并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红河学院2025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红河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红河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蒙自市东郊红河学院学生活动中心B202室
邮编:661199
电话:0873-3694008(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zs.uoh.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2025年6月24日
2025年6月24日
2025年6月24日
2025年6月2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学校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正常完成本专业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总额(不含修读教学计划以外课程和重新学习课程的学分学费)不超过云南省备案规定的学年学费标准总额。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和核批标准,据实收取学年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学年学费标准为:哲学、教育学(不包括体育学类)、文学、历史学类专业为4200元/生,农学(不包括农学专业和植物保护专业)、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和教育学中体育学类专业为4500元/生,农学专业和植物保护专业为4950元/生,理学、工学类专业为5000元/生,艺术类专业为8500元/生。
(二)学年住宿费标准为:普通宿舍(房内不带卫生间)6人间600元/生,公寓(房内带卫生间)6人间800元/生,公寓(房内带卫生间)4人间1200元/生。
以上收费标准,按照高等学校收费备案程序最新备案标准执行。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构建了“奖(奖学金)、助(助学金)、贷(生源地贷款)、勤(勤工助学)、补(临时困难补助)、免(减免学费)”为主线的帮困助学育人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开通了“绿色通道”。
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红河学院校长奖学金、校级奖助学金、院级奖助学金、考研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并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序号 |
学科门类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年) |
1 |
02经济学 |
经济学 |
4500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500 |
|
3 |
03法学 |
社会工作 |
4500 |
4 |
思想政治教育 (师范类) |
4500 |
|
6 |
04教育学 |
学前教育 |
4200 |
7 |
小学教育 |
4200 |
|
8 |
体育教育 |
4500 |
|
9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4500 |
|
10 |
05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4200 |
11 |
汉语国际教育 |
4200 |
|
12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4200 |
|
13 |
越南语 |
4200 |
|
14 |
泰语 |
4200 |
|
15 |
柬埔寨语 |
4200 |
|
16 |
缅甸语 |
4200 |
|
17 |
商务英语 |
4200 |
|
18 |
老挝语 |
4200 |
|
19 |
英语 |
4200 |
|
20 |
广播电视学 |
4200 |
|
21 |
网络与新媒体 |
4200 |
|
22 |
06历史学 |
历史学 |
4200 |
23 |
07理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000 |
24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5000 |
|
25 |
物理学 |
5000 |
|
26 |
化学 |
5000 |
|
27 |
生物科学 |
5000 |
|
28 |
应用心理学 |
5000 |
|
|
教育技术学 |
5000 |
|
29 |
应用统计学 |
5000 |
|
30 |
08工学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 |
5000 |
31 |
人工智能 |
5000 |
|
32 |
机械工程 |
5000 |
|
33 |
冶金工程 |
5000 |
|
3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000 |
|
35 |
通信工程 |
5000 |
|
3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000 |
|
37 |
数字媒体技术 |
5000 |
|
38 |
信息安全 |
5000 |
|
39 |
环境生态工程 |
5000 |
|
40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5000 |
|
41 |
09农学 |
植物保护 |
4950 |
42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4500 |
|
43 |
农学 |
4950 |
|
44 |
12管理学 |
财务管理 |
4500 |
45 |
物流管理 |
4500 |
|
46 |
酒店管理 |
4500 |
|
47 |
跨境电子商务 |
4500 |
|
48 |
13艺术学 |
舞蹈表演 |
8500 |
49 |
舞蹈学(师范类) |
8500 |
|
50 |
音乐学(师范类) |
8500 |
|
51 |
音乐表演 |
8500 |
|
52 |
绘画 |
8500 |
|
53 |
工艺美术 |
8500 |
|
54 |
视觉传达设计 |
8500 |
|
55 |
环境设计 |
8500 |
|
56 |
产品设计 |
8500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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