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流域大学联盟
2025年5月27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安康学院是安康市唯一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公办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安康大学,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停办,1978年8月恢复办学,1984年6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康师范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安康学院,201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4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安康市位于陕西省南部,居秦巴之间,汉水之滨,与鄂、渝、川三省市相毗邻,处关中、成渝、江汉三大经济区的几何中心,依山傍水,气候宜人,资源丰富,交通便捷,秦、楚、巴、蜀多元文化样态在此交融生辉,是宜居宜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确立了“服务基础教育、服务‘三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定位,坚定走地方化、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道路,实施特色发展,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学中心地位,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办学声誉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累计培养了9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是陕西省教育厅与安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教育部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建设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重点支持高校。
学校现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15.5亩,校舍建筑面积31.31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01.1万册、电子图书111.03万册、中文报刊300余种,校园网出口万兆带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62亿元。设有12个二级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3309人。开设41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医学等十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秦巴山区农业为特色的现代农业学科方向,以山区乡村教师培养为特色的教师教育学科方向,以陕南生态为特色的秦巴资源保护利用学科方向,以陕南民间文化为特色的人文社会学科方向。获批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项,3个专业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教学团队1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7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1门,省级特色线上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1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省级实践教育基地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创新创业试点学院1个。

学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着力打造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引导全校教师争做到“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做到“四个相统一”。现有教职工919人,其中专任教师719人,高级职称教师23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06人,双师双能型专任教师242人,聘有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行业企业管理技术人员200余人为学科首席专家、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等,受聘为外校博导、硕导教师64人。现有省级教学名师11人,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11人,陕西省三五人才、“六个一批”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青年杰出人才,陕西省“特支计划”和“三秦英才特支计划”人才20人,省市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147人,“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学校围绕“思想品德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总目标,以学生为中心,强化思政教育、专业及课程建设,突出第一第二课堂融合,深化“1+1+N”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强化培养过程管理,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三年,获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03项。学生在“互联网+”、挑战杯、数学建模等各类学科竞赛和文体竞赛中,获国家级奖504项、省部级奖1466项。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多次获得国家及省级表彰。学校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学校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升,被授予陕西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学校坚持产学研深度融合,面向地方产业发展需求,联合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开展技术攻关,加快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建有陕西省蚕桑重点实验室、陕西省茶叶重点实验室、陕西富硒循环农业发展研究院、陕南乡村振兴研究中心、陕南民间文化研究中心、陕南生态经济研究中心等22个省级科研平台、9个市级科研平台和8个校级研究中心,组建省级科技创新团队4支,校级科技创新团队30支。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808项,授权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登记309项,荣获各级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奖439项。出版著作、教材448部;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3100篇。21项专利技术在生态农业、新型材料等领域实现转移转化,转化金额240余万元。
学校坚持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凝练办学特色、增强办学实力。实施“安康学院服务安康经济社会发展行动计划”,取得突出成效。围绕茶叶、魔芋、中药材、新型材料、智慧农业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建成国内最大的野桑蚕种质资源库,联合培育“陕茶1号”等植物新品种3个,研制多项地方行业标准,50余份调研报告和规划被省市政府采纳或领导批示,3部地方立法草案被批准颁布并施行。深入开展陕南传统家训文化、方言民俗、古籍文献、地方党史等研究,推动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区域经济、社会互动发展,积极探索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了多种模式的产学研合作教育,与地方政府签订校地合作协议,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陕西科技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等省内外高校建立合作办学友好关系,与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为企业进行订单式人才培养。与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波兰、韩国、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30余所高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访学研修、教学科研合作等工作。学校师生300余人次通过对外合作渠道出国、出境学习深造,每年聘请多名境外优秀教师来校讲学,开展教科研合作。先后有109名海外留学生来校求学。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学校将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扬“艰苦创业、团结奉献,守正创新、追求卓越”的安康学院精神,为把学校建成有特色、高品质、省内一流应用型高校而努力奋斗。
安康学院
更新时间: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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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招生工作要求,为了做好安康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康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公办本科院校,是陕西省首批省属公办本科院校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常年与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波兰、新西兰、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高校开展多种项目的教育合作,为学生出国、出境学习深造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招生计划与学费
2025年安康学院经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专业共4个,具体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专业招生计划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间调整。
学校收费标准参照同专业本科收费标准执行。
招生专业详情见下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2年 |
5000 |
2 |
040107 |
小学教育 |
2年 |
5000 |
3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2年 |
5250 |
4 |
120103 |
工程管理 |
2年 |
5000 |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我校接收跨校报考。2025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届、2024届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
3.每生限报一个专业,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3日08∶00—5月23日18∶00截止。
报名考生请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安康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压缩包):
(1)填写完整的《安康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电子版;
(2)本人签字确认的《安康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扫描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在20-40 KB之间,JPG格式。
注: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所有材料以“报考专业+姓名+电话”统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请将报名材料在截止日期前发至指定邮箱:aku_zsb@aku.edu.cn(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
2025年6月3日前在安康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录取
1.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线下综合面试。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安康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及复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保证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者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建立有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七、培养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在校期间不能申请转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规定学制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八、组织机构与监督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二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联系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
学校邮编:7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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