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6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西安培华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以本科教育为主,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高校,是中国西部首家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其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西安第一家由社会团体举办)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193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省私立培华女子初级染织科职业学校,1952年更名为西安市第一财经学校并改制为公办,1953年更名为西安市财经学校,1956年迁往长春成立国家统计局长春统计学校(是当时国家统计局五所直属学校之一)。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由著名教育家姜维之先生在恢复原“培华女子职业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男女兼收),2007年成为西部首家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2013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4年获批为陕西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院校,2017年列入陕西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2018年获批为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202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4年举办纪念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关怀支持培华暨陕西民办高等教育40周年座谈会。
学校先后获得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中国最具社会责任单位、中国十强民办高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全国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单位、陕西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院校、陕西省先进集体、陕西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维之图书馆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50.15万册,电子图书188.4万册,电子期刊2.3万种,中外文数据库13个,数字化文献资源总存储176TB,全面实现了24小时电子借阅、阅览。建成了万兆光纤互联的校园网,建有全橡胶标准体育场、体育馆等运动场所。建有由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一级综合性医院——西安培华学院医院。

学校现有长安、高新、终南等校区,郭杜教学基地,总占地面积152.9万平方米。校园建设气势恢宏、匠心独运,行政楼、教学楼、实验中心、学生宿舍、体育馆、图书馆、游泳馆、校医院、学术交流中心等设施完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78.48万册,电子图书196.8万册,电子期刊2.3万种,数字化文献资源总存储容量达176T,全面实现了24小时电子借阅、阅览。校内建有全橡胶标准体育场、灯光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等运动场所。学校拥有西安培华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潘纳茜国际医院、唐城医院、西安培华学院医院4家直属附属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西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海翔眼科医院等非直属附属医院以及西安市中心医院、长安区医院等教学医院。
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明显。学校是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全国民办高校体育联盟、未来大学联盟、应用型课程建设联盟发起单位。设有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医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开放教育学院、女子学院10个二级学院,设有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13个,涵盖工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3万余人。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陕西省一流专业建设点、陕西省一流本科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
师资队伍力量雄厚。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13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33%,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88.73%。 近年来,教师荣获“全国黄炎培杰出教师奖”、全国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骨干”“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奖”“陕西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思政课大练兵“教学标兵(教学能手)”以及“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多项荣誉。涌现出一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获得者、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技术能手、陕西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工作者等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人才培养质量广获认可。学校高度重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与多家头部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无缝对接。学校大力推行应用型课程改革,按照“工作任务课程化、教学任务工作化、教学过程系统化和真实项目真学真做,掌握真本领”的要求,积极推进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建有校内实验场所263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208个,让学生依托真实项目真学真做,掌握真本领。学校累计向社会输送了10余万名毕业生,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经第三方调研反馈,用人单位满意度和毕业生满意度均在97%以上,毕业生就业率、用人单位满意率保持同类高校前列。
校园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学校持续开展三节(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大学生志愿服务文化节、大学生科技节)、两月(社团文化月、学雷锋月)、两平台(暑期社会实践平台、青年云梯学校团学骨干培养平台)主题活动,着力打造大学生艺术节、科技文化节、社团文化节、心理健康节、体育文化节等校园文化平台和“一院一品”特色文化活动品牌,荣获全国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全国红十字会先进服务队、陕西省暑期社会实践示范学校、陕西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陕西省志愿服务突出贡献集体等称号。学校大力推进“俱乐部制”体育教学改革,创造15项超远距离投篮世界纪录, 其中3项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在校学生体质测试合格率均保持在 90%以上,并且优良率逐年得到提升。
对外合作与国际交流广泛。学校采取中外合作办学、校际联合培养、交换生项目等多种形式,与美国、法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日本、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及地区的高校、研究机构建立深度合作关系。通过国家公派、本硕博学历提升、海外就业、带薪实习等项目,不断开拓国际化发展道路,持续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
逐梦新征程,奋进向百年。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扛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历史使命,加快推进应用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奋力开启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新征程。
西安培华学院
数据更新:2025年5月

大学风光 · 1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2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3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4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培华学院
国标代码:11400,在陕招生代码:8036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培华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培华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平民女子职业学校”。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由著名教育家姜维之先生在恢复原“培华女子职业学校”的基础上,恢复成立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男女兼收),2007年成为西部首家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2014年获批为陕西省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获批为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学校先后被评为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陕西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院校、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黄炎培优秀学校、陕西省先进集体、五星级党组织、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陕西省文明校园、AAAAA级社会组织、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中国最具社会责任单位、中国十强民办高校等荣誉称号,办学质量得到社会认可。
第五条 办学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长安校区)邮编:71012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教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纪委及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
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牵头招生宣传,负责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准考证发放、组织考试工作,以及成绩核算公布、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备案手续办理等。教务管理中心负责命题制卷、阅卷评分、评审监督工作,以及考场编排、考评人员选拔、安排考务监考及培训工作。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工作款项保障工作。纪委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咨询电话:029-85680000 传真:029-85680001
官方网址:www.peihua.edu.cn 邮箱:phzs@peihua.edu.cn
咨询QQ:800002210 微信号:peihuanews 微博:@西安培华学院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职教单招)报名,且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第十条 申请院校
拟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必须于2025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考生于2025年3月11日8:00-18:00前到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进行确认,领取专业测试科目准考证,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第十二条 我校将于2025年3月12日在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组织相应考核依据的测试。
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我校专业测试科目准考证,参加相应专业类考核科目的测试。
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3月12日 (星期三) |
9:00-11:30 |
笔试 |
文化素质及专业能力测试 |
14:30-17:00 |
面试 |
职业适应性测试、技术技能测试 |
注:只有同时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的考生方有资格可参加预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将在2025年3月26日09:00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省招生办报送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及成绩库,并于3月27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被我校预录取的新生于2025年于4月6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报到注册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考生须签署知晓书。
第十五条 第一次注册报到后,我校若仍有计划缺额,考生可申请递补录取。要求在我校测试成绩库中,且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考生,可于4月7日9:00至4月8日17:00参加我校的递补预录取。
递补预录取者于4月13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2025年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仍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测试满分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12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180分。
“普高生”类:为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老学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由省招办提供,不再另行组织测试,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20分,分专业类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180分。
“三校生”类: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即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内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制定,以及职业技能测试结果均由我校评判。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2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80分。
其他: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可免除文化素质测试,计满分(120分),分专业类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180分。
第十七条 考试办法
“普高生”类: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120分)+学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18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老学考)成绩按照6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进行换算:A以20分计,B以15分计,C以10分计,E(不合格)以0分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按9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换算:语文、数学、外语三科(A以20分计,B以15分计,C以10分计,D以5分计,E(不合格)以0分计);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A以10分计,B以8分计,C以5分计,D以2分计,E(不合格)以0分计)。
“三校生”类:总分=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120分)+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80分,包括专业能力测试80分+技术技能测试100分)
具备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总分=120分+学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设定淘汰比例,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递补录取同原则),取满计划为止。核算总分平行时,按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我校满足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32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42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第二十三条 学校资助
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特设培华奖学金、姜维之奖学金、考研升学奖学金、学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培华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