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奖 / 助学金政策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0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奖助贷政策:
1.考入我校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及当地政策:
“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筑梦奖学金;
“助”: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县办理)。
2.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形式给予资助;
3.单设国防奖学金,在校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享受;
4.学校定点帮扶地区天水市麦积区琥珀镇就读我校的学生享受减免学费;
5.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在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满足以下条件并考入我校的新生免除第一学年学费:
(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一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一等奖(金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一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