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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福建省漳州市
闽南师范大学(Minnan Normal University)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高校、福建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闽南师范大学2025年免试招收台湾学测生简章
2024年闽南师范大学依据台湾“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单独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6日
闽南师范大学座落在千年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一流专业建设高校,具备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1个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19个硕士点,2个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近年来,闽南师范大学充分发挥地处闽南文化核心区域、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精心做好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的大文章,在增进两岸文化认同、服务两岸交流中发挥出积极的先行先试作用。为更好地规范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视报考生源情况而定。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六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见《闽南师范大学2025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一览表》(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应在2025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时间和方式
申请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1日。
申请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中学阶段获奖证书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术科考核:艺术、体育类专业术科考核根据具体专业需求安排如下表,其他专业无需面试。
学院 |
招生专业 (艺术或体育类) |
术科考核形式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时间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师范)、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足球运动 (师范) |
现场面试(测试四项: 1.100米; 2.原地推铅球(5kg); 3.立定三级跳远;4.800米) |
张继贵 17706966075 |
4月29日 |
艺术学院 |
音乐学 (师范) |
现场面试: 声乐演唱1首(伴奏自备)+器乐独奏1首(背谱演奏) |
杨瑾瑜 13400914234 |
5月5日 |
艺术学院 |
美术学 (师范) |
现场面试:四开素描纸上完成30分钟、15分钟人物动态速写各一副 |
杨瑾瑜 13400914234 |
5月5日 |
艺术学院 |
公共艺术 |
现场面试:四开素描纸上完成30分钟、15分钟人物动态速写各一副 |
杨瑾瑜 13400914234 |
5月5日 |
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可填报我校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五、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审核及录取
1.我校将在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审核报考我校的台湾学生申请材料。依据学测考试科目的分科成绩及相应标级并结合申请材料、专业志愿顺序择优选拔录取,并视生源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补充考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高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
2.我校预录取名单将于2025年5月15日前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请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3.若招生计划未满,我校将于5月20日设置征集志愿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要求,请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我校将于6月1日至20日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6月21日将公布征集志愿录取名单。考生可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我校拟于8月寄发《入学通知书》。并将合格名单报送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
七、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八、入学与在校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3.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
九、其他
1.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2.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3.港澳台学生应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统一的毕业标准,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4.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02
学校全称:闽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电话:86-596-2598865(兼传真)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2025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一览表.docx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7月8日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分科测验”考试的台湾高中毕业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3.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4.学测考试或统测考试成绩中语文、英文两门考试科目成绩与当年“分科测验”考试数学考试科目成绩中任一门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视报考生源情况而定。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三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见《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业一览表》(见附表)
三、申请时间
2024年7月29日-8月11日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网上下载并填写《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搜索闽南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http://oes.mnnu.edu.cn/),进入“招生信息”——“港澳台侨招生”栏目,选择《2024年闽南师范大学依据台湾“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下载填写申请表,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
五、申请材料
1.《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分科测验”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核
1.初审。我校海外教育学院网站(http://oes.mnnu.edu.cn/)将于报名截止日期3日内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核名单。
2.考核。我校将于公布初审结果3日内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将通过邮件和闽南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网站公告通知考生。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分科测验成绩、考核成绩择优录取。预录取的学生名单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8月30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台湾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它专业。
学费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专业 |
收费标准 |
批文及文号 |
一般本科专业 |
5040元/年 |
闽价〔2000〕费245号 、 闽价〔2004〕费16号、 闽价费〔2013〕176号等 |
重点学科专业 |
5460元/年 |
|
软件工程专业 |
9200元/年均 (一、二年学费5040元/年, 三、四年学费13360元/年) |
|
艺术类本科专业 |
8640元/年 |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宿舍 |
收费标准 |
批文及文号 |
达理公寓4A、4B幢(4人间) |
1200元/生•学年 |
闽价费〔2006〕298号 |
达理公寓1A、1B、3A、3B、5A、 5B、6A、6B、7A、7B、8A、8B幢(6人间) |
950元/生•学年 |
闽价费〔2006〕298号、 闽价费〔2010〕43号 |
瑞京公寓A、B、C幢(6人间) |
1030元/生•学年 |
闽价〔2002〕费83号 |
瑞京公寓D幢(6人间) |
900元/生•学年 |
闽价费〔2010〕43号 |
新学生公寓一号楼(4人间) |
1200元/生•学年 |
漳价审〔2014〕14号 |
圆山校区2号楼(2人间) |
1000元/生•学年 |
闽发改服价函[2019] 407号 |
圆山校区2号楼(6人间) |
900元/生•学年 |
|
圆山校区3号楼(4人间) |
1200元/生•学年 |
|
达理学生公寓2号站、校内旧公寓(6人间) |
800元/生•学年 |
闽发改服价函[2020] 434号 |
校内15号楼6-7层(4人间) |
500元/生•学年 |
备注:以上住宿标准不含空调部分,安装空调的学生公寓加收的标准为:200元/生•学年(2人间),100元/生•学年(4人间),70元/生•学年(6人间)(漳价审〔2013〕27号)。
九、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十、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台湾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2.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3.学校地址及电话: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86-596-2598865(兼传真)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4月30日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依据台湾科技院校四年制及专科学校二年制联合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测”)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4.统测考试语文、数学、英文三门考试科目成绩中任一门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人数视报考生源情况而定。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四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见《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业目录》。申请人也可在福建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fujian.gov.cn/)——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栏查询我校专业信息。
三、申请时间
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网上下载并填写《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台湾统测生入学申请表》,搜索闽南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http://oes.mnnu.edu.cn/),进入“招生信息”——“港澳台侨招生”栏目,选择《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下载填写申请表。
五、申请材料
1.《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台湾统测生入学申请表》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以上材料需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邮箱OEC2598865@mnnu.edu.cn,所有电子档材料请使用PDF格式。考生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六、考核
1.初审。我校海外教育学院网站(http://oes.mnnu.edu.cn/)将于报名截止日期3日内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核名单。
2.考核。我校将于公布初审结果3日内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将通过邮件和闽南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网站公告通知考生。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统测成绩、考核成绩择优录取。预录取的学生名单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8月15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报到
1.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学费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专业 |
收费标准 |
批文及文号 |
一般本科专业 |
5040元/年 |
闽价〔2000〕费245号 、 闽价〔2004〕费16号、 闽价费〔2013〕176号等 |
重点学科专业 |
5460元/年 |
|
软件工程专业 |
9200元/年均 (一、二年学费5040元/年, 三、四年学费13360元/年) |
|
艺术类本科专业 |
8640元/年 |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宿舍 |
收费标准 |
批文及文号 |
达理公寓4A、4B幢(4人间) |
1200元/生•学年 |
闽价费〔2006〕298号 |
达理公寓1A、1B、3A、3B、5A、 5B、6A、6B、7A、7B、8A、8B幢(6人间) |
950元/生•学年 |
闽价费〔2006〕298号、 闽价费〔2010〕43号 |
瑞京公寓A、B、C幢(6人间) |
1030元/生•学年 |
闽价〔2002〕费83号 |
瑞京公寓D幢(6人间) |
900元/生•学年 |
闽价费〔2010〕43号 |
新学生公寓一号楼(4人间) |
1200元/生•学年 |
漳价审〔2014〕14号 |
圆山校区2号楼(2人间) |
1000元/生•学年 |
闽发改服价函[2019] 407号 |
圆山校区2号楼(6人间) |
900元/生•学年 |
|
圆山校区3号楼(4人间) |
1200元/生•学年 |
|
达理学生公寓2号站、校内旧公寓(6人间) |
800元/生•学年 |
闽发改服价函[2020] 434号 |
校内15号楼6-7层(4人间) |
500元/生•学年 |
备注:以上住宿标准不含空调部分,安装空调的学生公寓加收的标准为:200元/生•学年(2人间),100元/生•学年(4人间),70元/生•学年(6人间)(漳价审〔2013〕27号)。
2.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它专业。
九、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十、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2.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3.具体报名、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请留意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题栏目(https://jyt.fujian.gov.cn/)和闽南师范大学主页“招生就业”——“港澳台侨招生”专栏(https://www.mnnu.edu.cn/)。
4.学校地址及电话: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86-596-2598865(兼传真)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4月6日
一、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不限。
二、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2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推荐书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报考学院。
5.报考045101教育管理、125400旅游管理专业研究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考点
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组织、考试和考生联络等工作。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考试资格及缴费、考试。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与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 4月7日。4月1日至3日开展网上咨询。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了解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类别)或专业(领域)。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博士研究生所有招生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除0501Z1闽南民俗文化与民间文艺、0501Z2闽南文化与家族社会、125400旅游管理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学科专业(领域)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6)045109学科教学(历史)、045110学科教学(地理)、045111学科教学(音乐)、045113学科教学(美术)、135200音乐不接收本科专业为非本专业考生。
2.初审与网上确认
(1)初审时间:4月8日至4月10日,由报考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2)网上确认时间:4月18日前,报考点组织考生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4年5月1日至5月1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工作由各报考点组织,复试工作由我校组织。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其中,考试开始时间为8:45,8:45—9:00为考生阅读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等作答准备时间,9:00开始考生可开始答题,9:00—12:00为考生正式作答时间。
2.初试科目:我校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初试综合能力科目全国统考试题,即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
3.初试方式:考试方式分为笔试方式和机考方式。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报考点,并结合报考点支持的考试方式和考位情况选择考试方式。建议考生优先选择机考方式。
4.考试地点:各报考点。
5.初试成绩使用办法:自主划定。
(二)复试
1.复试内容、方式在初试后确定,具体由相关培养单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专业基础课程(详情见专业目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录取工作在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
四、体检
考生的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录取通知书》将于2024年7月由我校统一寄发给考生本人。
六、学制和学费
1.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050103汉语言文学、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制4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2.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术学位和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10人工智能、135200音乐、086200风景园林、055200 新闻与传播、125400旅游管理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港澳台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最长学习年限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并参照我校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关规定执行。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按学年缴交,住宿费按我校标准另行收取。以上收费币种均为人民币。
七、奖学金
我校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3〕104号)等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相关奖学金。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港澳台研究生在我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毕业(学位)论文评议与答辩,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合格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由我校颁发学位证书。
九、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其他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02
单位名称:闽南师范大学
联系部门: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招生科
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科技信息楼南1301,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0596-2527801
电子邮箱:xyczsk@mnnu.edu.cn
网址:http://yjsc.mnnu.edu.cn/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0日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一流专业建设高校,具备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1个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19个硕士点,2个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
“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闽南师范大学地处闽南文化核心区、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漳州,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精神,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增进两岸交流及文化认同等方面积极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
为更好地规范单独招收台湾学生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资格:拥护祖国统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台湾青年学生。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31日
三、报名材料
(一)《闽南师范大学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考试报名表》(详见附表)
(二)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明和台胞证
(三)高中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原件,请注明学籍号和台胞证或身份证号。
(四)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视具体情况选送);
(五)个人陈述。字数控制在800字之内,考生需签名。
备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在每份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字,注明日期。以上材料需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邮箱OEC2598865@mnnu.edu.cn,所有电子档材料请使用PDF格式。考生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生专业(学制:四年)
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单独招收台湾学生专业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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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类别 |
科类 |
学制 |
1 |
汉语言文学 |
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2 |
汉语言文学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3 |
汉语国际教育 |
师范 |
普通类 |
文史类 |
4 |
4 |
英语 |
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5 |
商务英语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6 |
翻译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7 |
日语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8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史类 |
4 |
9 |
法学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10 |
社会工作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1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12 |
数据计算及应用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13 |
统计学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14 |
物理学 |
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1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16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17 |
电子信息工程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18 |
人工智能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19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20 |
化学 |
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21 |
科学教育 |
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22 |
应用化学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23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24 |
历史学 |
师范 |
普通类 |
文史类 |
4 |
25 |
地理科学 |
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2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27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28 |
网络工程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29 |
软件工程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30 |
教育技术学 |
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31 |
小学教育 |
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32 |
心理学 |
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33 |
经济学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3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35 |
经济与金融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36 |
经济统计学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37 |
旅游管理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38 |
市场营销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39 |
人力资源管理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40 |
财务管理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41 |
国际商务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42 |
数字经济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43 |
生物科学 |
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44 |
园艺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45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46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非师范 |
普通类 |
理工类 |
4 |
47 |
网络与新媒体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48 |
数字出版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49 |
广告学 |
非师范 |
普通类 |
文理 |
4 |
50 |
思想政治教育 |
师范 |
普通类 |
文史类 |
4 |
五、考试形式:网上远程或到校,含笔试、面试。
六、考试日程安排:预计2024年6月上旬(具体视学校整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成绩和录取名单将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公布。
(二)我校拟于8月寄发《入学通知书》,并将合格名单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
八、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九、入学与在校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四)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五)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
十、其他
(一)台湾地区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统一的毕业标准,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闽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其闽南师范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02
学校全称:闽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电话:86-596-2598865(兼传真)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3月7日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结合闽南师范大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此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闽南师范大学根据报考生源情况拟定招生录取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目录》。
二、联招报名与联招考试
通过联招考试报考内地高校华侨与港澳台招生的考生,必须按照联招办发布的招生考试说明,参加统一联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联招统一考试。
考生请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查询联招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试科目与安排、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等相关说明。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1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所有参加全国联招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确认。具体要求可参看《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s://www.gatzs.com.cn/gatzs/pz/hongkong/202401/20240131/2293253064.html)
术科考核:艺术、体育类专业术科考核根据具体专业需求安排如下表,其他专业无需面试。
三、录取规则
参加联招考试并填报闽南师范大学志愿的考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闽南师范大学按照联招办组织的网上统一录取进程完成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工作,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五、其他
1.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港澳台学生应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统一的毕业标准,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3.简章内容由闽南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联招办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六、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对华侨、港澳台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凡发现徇私舞弊者,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法规政策严肃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86-596-2591404。
七、联系方式
闽南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办公室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邮政编码:363000
电话:86-596-2598865
传真:86-596-2598865
E-mail:OEC2598865@mnnu.edu.cn
资料来源: 闽南师范大学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成立于1958年春。1963年,在周恩来总理亲自倡导和关怀下,国务院批准成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由此开启我校本科教育之扉。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4月,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2017年被确定为福建省2018~2020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9月,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全票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2020年成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北江滨、圆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000亩。现有本科专业68个,涵盖文学、工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和历史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2万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34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65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67人,历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闽江学者3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另有省级以上优秀专家、教学名师等130多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将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目前拥有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获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4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8项,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99项。
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光学工程)、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教育、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电子信息、应用统计、翻译、资源与环境、汉语国际教育、旅游管理、风景园林、艺术),跨及11个学科门类。4个学科(群)(中国语言文学与闽南文化学科群、数学、化学与环境学科群、教育学)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5个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应用经济学)入选福建省应用型学科。
学校坚持学术兴校战略,以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为目标,不断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和科研建设。学校现有27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6个省级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十三五”以来先后承担了一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课题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33项。学校积极开展服务社会工作,与29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牵头组建了区域农村教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菌物健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等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设立了闽南师范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目前已与欧美、日本和东南亚各国的众多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积极开展2+X国际本科课程、国际职业教育自考本科、国际硕士预科、4+2留日及奥克兰大学海外学习中心等项目,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充分发挥对台地域优势,与台湾地区高校长期保持良好稳定的校际交流合作关系,积极推进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开展闽台联合培养人才。学校具备联合招收港澳台侨本科、硕博士生资格以及免试招收台湾地区学生资格。
学校秉承“博学 明理 砺志 笃行”校训,根植闽南,立足福建,面向全国,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9万余名,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勇于拼搏,建功立业,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党和国家领导人方毅、彭冲、彭佩云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领导,曾先后为学校题词或到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对学校的发展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学校的未来前景寄予厚望。漳州市历届党政主要领导都亲临学校现场办公,全力支持学校的发展。
当前,学校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重要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新闽南师大建设”为主线,主动服务“国家统一、中国东盟民心相通、海外闽南人统一战线构建”等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构筑新阶段发展新优势,加快“东南亚知名、特色鲜明、多学科融合发展”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建设步伐,为全方位推动新时代福建高等教育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资料来源:闽南师范大学
数据截止时间2022年3月
厦门大学 | 华侨大学 |
福州大学 | 福建工程学院 |
福建农林大学 | 集美大学 |
福建医科大学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福建师范大学 | 闽江学院 |
武夷学院 | 宁德师范学院 |
泉州师范学院 | 闽南师范大学 |
厦门理工学院 | 三明学院 |
莆田学院 |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 福建江夏学院 |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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