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
2025年7月25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广西科技大学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西南地区工业重镇、交通枢纽、商贸物流中心——柳州市,是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思政工作精品项目获批单位、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全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前身为广西工学院,1958年成立于首府南宁,1985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工学院迁移到柳州市办学。2012年广西工学院与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广西科技大学。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师生为重”的办学理念,以“求真近道,明德致新”为校训,弘扬“敢为人先、百折不挠,务实创新、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深化“校市相融,校企合作”的办学特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各方面协调发展,专业基础扎实,有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在未来成为行业骨干,在技术、管理、服务等领域发挥创新纽带作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良。现有文昌、柳石、柳东3个校区,2个临床医学院,占地面积近2800亩,校舍总面积83万多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设备值2.35万元。设有16个二级学院、1个学部、2个直属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全日制在校学生2.2万多人。建成广西科技大学校园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获评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第二批自治区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质量优质校、国家级众创空间入库培育、柳州市城中区“品质城中”建设先进集体等创新创业平台。
学校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学校以工为主,专业涵盖工、管、理、医、经、文、法、艺术、教育等九大学科门类。2013年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学科,2个广西一流学科(B类),9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70多个专业方向。有69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1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个专业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认证;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职教师资本科专业点建设项目3个,广西高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9个,广西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6个,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项目7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40门,广西普通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2门。

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和持续改进的理念,合理设置第一课堂总学分,重构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提升课程深度、难度和挑战度。学校2015年12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3年4月完成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和试点工作。2017年以来,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46项,其中一等奖14项。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等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项1000多项,其中,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银奖3项、铜奖18项、入围总决赛2项;参加2024年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获全国一等奖;在全国“挑战杯”赛事中累计获国家级银奖2项、铜奖6项;在全国大学生攀岩锦标赛中累计获金牌51枚;参加广西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获普通本科组团体总分第三名,女子足球队获普通本科组亚军。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连年获评“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和留桂就业工作贡献突出单位”。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时代新人铸魂工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成效明显。课堂育人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累计22次获评“全国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称号。“青学社工”项目获第二批全国高校思政工作精品项目。
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引育并举,着力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90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近50%,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八桂学者、广西特聘专家、广西优秀专家、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广西高校卓越学者、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等20余人。2017年重点实施“3331高层次人才计划”以来,新增博士近470人。入选自治区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获评全国模范教师1人、自治区模范教师3人、自治区优秀教师4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3人。大力选送优秀骨干教师访学研修,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学校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服务社会不断取得新成效。近5年,教师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900多项,其中,获国家级科研项目140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近47项、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广西科学技术奖22项(其中,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广西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广西社科优秀成果奖17项。专利授权近1700件,其中发明专利503件,授权专利数居全区高校前列。学校技术转移中心获评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有省部级科研平台32个,厅级重点科研平台15个,柳州市重点科研平台42个。学校面向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柳工、东风柳汽、上汽通用五菱等企事业单位,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等领域广泛开展校企合作。职教基地承担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和广西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依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资源,为地方提供各级各类社会培训。
学校坚持开放合作办学,不断拓展发展空间。主动服务“数字中国”战略,联合国内知名企业推进产教融合、多元化办学模式改革。智能车辆(制造)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学院、微电子与先进材料产业学院、天虹现代纺织产业学院等3个学院获批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其中智能车辆(制造)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学院获批全国首批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新建机器人工程等6个新工科国家特设专业,以及临床医学等2个医学类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日益提升。学校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实施国际化评价试点高校”和“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来桂留学基地培育学校”,荣获“广西高校来华留学教育进步最快单位”和“汉语水平考试(HSK)网考优秀考点”荣誉称号。目前,与英国、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30个国家的50多所大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合作,国际影响力日益扩大,国际学生规模近400人。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举办本科“4+0”项目2个,项目在校生800多人。
学校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明和谐。学校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等称号,是“自治区绿色学校”“柳州市花园式单位”“柳州市治安保卫先进单位”。
学校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协同育人,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加快建成国内先进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广西科大力量。
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位于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124号,占地面积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设有46个临床科室,10个医技科室,1个口腔门诊部,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高级职称人员229人,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将继续坚持“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办院方针,秉承“厚德、博爱、精医、济生”的院训和“德术兼修、大器大为”的核心价值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精湛的医疗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广西柳州肿瘤医院)位于柳州市鱼峰区箭盘路17号,占地面积约7.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960张。设有32个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1个口腔门诊部,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以治疗各类良恶性肿瘤、甲状腺疾病为特色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医院以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秉承“敬畏生命 传承拓新”的院训,“求实创新 厚德精医”核心理念,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广西科技大学
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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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西科技大学章程》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公办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西科技大学,院校标识码为4145010594。学校法定注所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2号。学校现有文昌、柳石、柳东3个校区,2个临床医学院,文昌校区位于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2号,柳石校区位于柳州市鱼峰区柳石路257号,柳东校区位于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9号。具体专业学习地点根据学校资源条件安排。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本科、硕士。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第五条颁发学历学位的学校名称为:广西科技大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广西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明确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本科招生工作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招生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领导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建立和完善招生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办学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2025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但原则上考生加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二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三条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部分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二)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三)护理学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
第十四条学校除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外语教学为英语,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且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课程或作课程替代,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相同,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排序(投档排序)规则执行;无相关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按以下排序规则执行: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其余科目中单科较高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九条机械工程(080201H)本科项目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办学,软件工程(080902H)本科项目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办学。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学校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只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招收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最终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除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械工程(080201H)、软件工程(080902H)两个专业外,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每学年学校根据学生本学年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进行学费结算。学生的预缴学费和实际结算学费之间可能形成差额,若为欠费的,学生需补缴,若为结余的,则自动抵减下一学年的预缴学费。学生毕业离校前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
预缴学费标准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7500元/生.学年。
(三)医学类专业:5400元/生.学年。
(四)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学年。
(五)应用本科专业:75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械工程(080201H)、软件工程(080902H)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收费标准为45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标准化公寓式宿舍4-8人间:750-155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保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体检费 87.8元/生;超定额水电费,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取。
第六章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励资助政策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校内设置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杰出学生奖学金、学生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津贴、特殊困难补助等项目。
第七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三条 针对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学校面向社会开通招生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772-2687735。
学校官网:https://www.gxus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www.gxust.edu.cn/zsw/。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2号(邮政编码:545006)。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广西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广西招生计划
本科提前批艺术体育类、本科普通批一精准专项招生计划、本科普通批一民族班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
广西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外省招生计划
江西、河北、江苏、内蒙古、重庆、安徽、福建、甘肃、广东、贵州、海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辽宁、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天津、云南、浙江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自动化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医学部
理学院
人文艺术与设计学院
外国语学院
体育学院
启迪数字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
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除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械工程(080201H)、软件工程(080902H)两个专业外,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每学年学校根据学生本学年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进行学费结算。学生的预缴学费和实际结算学费之间可能形成差额,若为欠费的,学生需补缴,若为结余的,则自动抵减下一学年的预缴学费。学生毕业离校前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
预缴学费标准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7500元/生.学年。
(三)医学类专业:5400元/生.学年。
(四)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学年。
(五)应用本科专业:75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械工程(080201H)、软件工程(080902H)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收费标准为45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标准化公寓式宿舍4-8人间:750-155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保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体检费 87.8元/生;超定额水电费,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取。
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有完善的奖励资助政策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校内设置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杰出学生奖学金、学生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津贴、特殊困难补助等项目。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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