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学费 / 住宿费标准学费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7月9日
学费/住宿费标准( 2025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要求缴纳学杂费。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或备案通过的最新收费项目、标准执行。
各学科专业学费标准一般为:文、教育、法、农、历史学专业3800-4200元/生·学年,工、理、经济、管理学专业4600元/生·学年,艺术学专业12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为:标准化公寓式宿舍4-6人间1200-1550元/生·学年。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
课余时间使用计算机、语音室、琴房收费1.5-3元/小时;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校园一卡通智能卡工本费30元/卡;学生证、医疗证、借书证、校徽、学员牌等遗失补办收费10元/证;校园网络入网费50元/户,校园网络使用费30元/月;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4元/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参照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土建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共八类考试费90元/人,在校考生首考培训费510元/人,增考补考培训费210元/人;军训服装费按实际进价收取服装费;体检费按自治区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代收费
超定额水电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价、电价收取费用。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