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网站地图
  • 甘肃省 · 年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甘肃省 · 年 · 高职 · 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 智选报考 · 志愿填报 「 智选大学 · 志愿填报 」
  • 大学志 www.ChinaSchool.com.cn
  • 甘肃省 · 大学名单
  • 甘肃省 · 招考最新资讯
  • 「 甘肃省 · 最美大學 」
大学高校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招生分数 - 高考志愿,大学招生,线上咨询答疑
 2025 招生 ©
 章程 简章 计划 分数

甘肃招生

  • 本科
  • 高职
  • ﹝中書院﹞

智选·创建志愿方案

  • 甘肃省 · 高校(大學)面向華僑港澳臺招生資訊
    • 首页
    • 全国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 高考招生政策
    • 招生章程 · 计划
    • 单考 · 单招 · 提前招
    • 招考动态
    • 志愿填报
    • 报考规划
    • 全国大学名单
    • 本科院校
    • 高职高专
    • 民办高校
    • 中外合作办学
    • 成人院校
    • 自主招生
    • 本专科 · 艺术院校
    • 研究生院校
    • 强基计划院校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建设学科
    • “双高”建设计划
    • “985 · 211”
    • 专项计划院校
    • 历年分数线
    • 本专科 · 专业目录
    • 专业解读
    • 国际大学简介
    • 高考分类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 强基计划
    • 保送生
    • 民办招生
    • 专升本
    • 特殊类:艺术 · 体育 · 运动 · 公费(定向)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
    • “国家 · 高校 · 地方” 专项计划
    • 院校留学
    • 國際招生
    • 大陸高校面向华侨港澳臺招生
    • 港澳高校面向内地招生
    • 「 我的大學 · 我的万水千山 」
    • 招生专题: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門
    • 台灣

    所在位置:

    • 首页
    • 甘肃省高校名单
    • 西北民族大学
    • 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 西北民族大学
    • 西北民族大学
    • 西北民族大学
    • 西北民族大学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及预科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6月1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院校本站主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北民族大学(Northwest MinZu University),代码10742,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现有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西北新村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榆中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邮编730124。

    第三条 学校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西北民族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包括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各类专项计划及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预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预科招生重大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西北民族大学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研究拟订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

    (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七)对招生生源情况进行调研分析;

    (八)协调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1年学校计划招收本科生6200人(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少数民族预科生393人。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的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条 学校本科、预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少量本科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各民族考生,本科招收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政策执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少数民族考生调档比例,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三条 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降分等政策。

    第十四条 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课程均采用英语授课。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本科一批次招生的省份,第一轮投档未完成计划时,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征集后仍然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所有剩余本科一批次计划数将转到本科二批次其他专业继续完成。

    第十七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原则录取。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高考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其中浙江、山东、辽宁、重庆、河北,实行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1:1“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苏,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及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对英语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法学(藏汉双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专业只招收高考加试相应民族语或使用相应民族语答卷的考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招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的非民语类考生。

    第二十一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部分专业录取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俄语、阿拉伯语专业高考英语成绩达到单科成绩满分的60%;数学与应用数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专业高考数学成绩达到单科成绩满分的60%;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高考理综或化学(高考改革省份)成绩达到单科成绩满分的60%;物理学专业高考理综或物理(高考改革省份)成绩达到单科成绩满分的60%。

    第二十三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

    1.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2.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甘肃使用美术与设计学类(唐卡)统考成绩、西藏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报考绘画专业的考生,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青海使用其他类统考民族工艺美术成绩报考绘画专业的考生,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

    1.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2.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3.山东音乐类考生报考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最低控制线后,专业课成绩以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音乐学类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2.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在甘肃、山西、贵州组织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的省份,使用该专业统考成绩;在江西、湖南、云南,专业课使用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河南专业课使用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安徽专业课使用模块四(舞蹈表演、舞蹈学等)统考成绩。

    2.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并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体检要求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2)男性净身高175cm~185cm,体重(kg)=[身高(cm)-105] ×(1±10%);女性净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 ×(1±10%)。(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3)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法定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十四条 学校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文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经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

    第二十九条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和《西北民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进行招生。

    学校对报名考生采取申请审核制,按以下流程进行录取:

    (一)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将由学校本科及预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

    (二)录取

    根据对考生报名资料审核情况及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名单。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学校将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标准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二条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西北民族大学学分制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5]948号)等文件,学校学年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普通类预科(文)、文科类专业3800元/学年;普通类预科(理)、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5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900元/学年;民语类文科专业2500元/学年;民语类理科专业3000元/学年;新疆文、理科预科3000元/学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招收的藏语言、蒙古语言、维吾尔语言专业方向的非民语考生免收学费;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9500元/学年。

    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

    在新生入学时,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公室:0931-2938300、2938301   

    学校网址:http://www.xbmu.edu.cn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

    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931-2938568。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西北民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招生章程

    2022年 : 西北民族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及预科招生章程

    2021年 : 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及预科招生章程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 历年招生信息汇总 」

    「 高考指南-历年招生资讯 」

    2024年8月25日

    「 大學文化-标识系統 」

    2024年8月25日

    「 校史校志-历史沿革 」

    2024年8月23日

    「 畢業季-青春 · 不散场 」

    2024年9月1日

    「 流金歲月-灼灼芳华 」

    2024年8月31日

    「 最美印記-我的大学 」

    2024年9月1日

    「 最美校园-不负韶华 」

    2024年8月24日

    院系(教学机构)设置 ( 2024 )

    2024年8月24日

    招生专业学科 一览表( 2024 )

    2024年8月20日

    各专业学费 / 住宿费标准( 2024 )

    2024年8月20日

    奖学金 / 助学金政策( 2024 )

    2021年6月12日

    2021年招生简章( 图文版 )

    2021年6月1日

    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4年8月31日

    2024年分省招生录取情况汇总表

    2024年6月14日

    2024年 省內 / 省外 招生计划

    2024年6月12日

    2024年招生简章( 图文版 )

    2024年6月10日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4年6月2日

    2023年分省招生录取分数线

    2023年6月18日

    2023年 省內 / 省外 招生计划

    2023年6月12日

    2023年招生简章( 图文版 )

    2023年6月1日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3年6月11日

    2022年分省招生录取分数线

    2022年6月12日

    2022年招生简章( 图文版 )

    2022年6月18日

    2022年 省內 / 省外 招生计划

    2022年6月1日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2年6月14日

    2021年招生录取情况汇总表

    2021年6月18日

    2021年 省內/ 省外 招生计划

    声明(反馈邮箱)
    本页引用了院校官网资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反馈邮箱: School@ChinaNet.com.cn
    西北民族大学-标识(校名、校徽)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大学志 * 整理招生信息 *

    西北民族大学-校园风光
    我的大學 流金歲月
    院校全部招生资讯
    大学志

    高考招生 · 官网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中国教育考试网

    •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 内地(祖国大陆)高校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吾心 · 吾志

    大学志 - 大學招生资讯服务平台
    中書院 - 子午書院 - InTimeChina.com

    文化 · 教育

    童謠里(TongYaoLi)文化教育機構 - 专注于为0-18岁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包括高端幼儿园和特殊儿童在内的优质教育服务。
    澤路 - 经山历海(泽路) - ChinaMay.com

    关注 · 支持

    子午書院 - 十年苦讀,經春歷夏又秋冬,肆季輪回,初心使然,奔赴山海,不負韶華!
    大学志(大學招生资讯服务平台) ChinaSchool.com.cn
    微信:139 1066 9902

    大學 · 公告 · 資訊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港澳
    • 台灣
    • 双一流

    •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 建设学科(465个)

    • 强基计划(36所)

    • 全国招生资讯

    • 奔赴山海,不負韶華 中國最美大學

    • 双高计划

    •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56所)

    • 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141所)

    • 高职专科院校(1486所)

    • 年 高职单招(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招生信息

    • 985 / 211

    • 985高校(39所)

    • 211高校 / 学科建设(116所)

    • 年高考分数线

    • 年全国省市区大學院校 招生公告 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录取分数 招生指南

    • 年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資訊

    • 年全国各省市区 / 高考查分 / 录取查询

    • 艺术类(归类为艺术性质)院校(104所)

    • 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大学志
    上銀科技
    大学志

    chinaschool.com.cn

    新高考

    newgaokao.cn

    港澳台聯考

    newsgaokao.com

    童謠里

    china-room.com

    吾心志

    zhichina.com

    華晴

    timechinese.com.cn

    銀驍

    s-yin.com

    澤路

    chinamay.com

    中書院 · 吾心

    CollegeBook.com.cn

    鄉集

    hometownsky.com

    子午書院

    chinabook.com.cn

    新 · 時代

    newtimes.com.cn

    新 · 資訊

    newsnews.com.cn

    子午光年

    intimechina.com

    經山曆海

    经山历海(泽路)

    • 高考季
    •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泽路 - 智选大學
    • 国际教育
    • 移动客戶端
    • 关于我们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外宣与合作服务 · 大學院校宣传及招生信息发布服务
    • 联系我们

    © 大学志®及/或其关联公司及特许人 版权所有

    • 投诉邮箱:news@ChinaNet.com.cn
    • 京ICP备2021015166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316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3165号
    • 运维主体:上銀科技 ·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