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2日
一、新疆医科大学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的前身新疆医学院,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项目之一。1954年7月,新疆医学院开工建设,在党中央关怀下,中央卫生部先后从北京、上海、山东、江苏、辽宁等15个省市抽调上百名教学、医疗、管理干部支援建设。1956年10月,新疆医学院开始招生。1998年6月,新疆医学院与新疆中医学院合并,成立新疆医科大学。2016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共建新疆医科大学的意见》,学校正式成为部委省共建高校。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培养体系,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5个学科门类。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学科入选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学科建设序列。现有开设29个本科专业,其中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是新疆首个跻身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最新千分位排名为2.07‰,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千分位排名分别为6.88‰和9.84‰。
二、新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始于1960年3月,1995年成立新疆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1998年原新疆医学院、原新疆中医学院合并组建新疆医科大学后,原新疆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原新疆中医学院成人教育部合并成立新疆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2009年3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学院正式更名为新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院秉承“好学、力行、笃医、创新”的校训,依托新疆医科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和雄厚的师资力量,面向社会积极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多年来,学院凭借深厚的历史积淀和扎实的办学基础,积极拓展教育教学功能,不断深化内涵建设,相继挂牌“自治区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中心”“自治区卫生干部培训中心”“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自治区住院医师师资培训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开设高起专、专升本两个学历层次,学制为3年,学费分别为3600元/学年,4100元/学年,设置了覆盖医学类、理工类、文史中医类、经济管理类等4个学科门类17个专业。全疆设有4个校外教学点,分别是新疆和田学院、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卫生学校、喀什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与校外教学点均统一采用“线上+线下”的混合教学模式。
学院践行“为终身学习者提供终身教育”的使命,坚持回归育人本位,以优质师资推动优质教学,以优质教学促进优质学习,持续赋能继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招生专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专升本层次学生,须持医学类及相关医学类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管理类专业除外)。
(二)报考我校专科层次学生,须持医学类及相关医学类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中专毕业证书。
(三)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序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取消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流程
以下信息以新疆教育考试院下发文件通知为准。
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将在8月下旬至9月上旬进行网上报名(审核)、确认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xjzk.gov.cn),点击“成人高考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须按照系统提示,输入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电子报名信息材料:1.近期正面纯色背景像素清晰的两寸电子免冠证件照片;2.二代身份证电子版;3.学历证书电子版;4.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5.符合免试及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原件电子版,并如实填报个人报考意向志愿。
六、免试和加分政策
(一)常见免试政策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部队院校可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免试就读我校成人高校专升本。
2.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毕业证及电子注册备案表(部队院校可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成人高校专升本。
申请免试的考生将免试资料及免试入学申请表(新疆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发送至我院邮箱:jxjyxyxsk@xjmu.edu.cn。
(二)常见加分政策
1.25周岁及以上考生,可照顾加20分投档。
2.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考生加15分,回族考生加5分。
以上加分政策符合两项以上者不得累计,按最高一项计算,报名时系统自动加分,无需提供资料。
注:具体及其他符合免试及加分政策的考生以新疆教育考试院下发文件通知为准,符合免试和加分政策的考生,申请其中一项免试政策即可。
七、学习方式及考核形式
(一)线上教学依托我校学习平台为学生提供网络课程学习、直播教学。
(二)线下教学根据教学安排部分课程在新疆医科大学校内和校外教学点安排组织面授教学。
(三)课程考核成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试卷考试成绩(占60%)、考勤(占20%)、作业(占20%)。
八、学生毕业
(一)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录取的考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
(二)学生达到本科毕业标准,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规定,按照《新疆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其中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专业申请学位时须撰写论文且成绩合格及以上。
九、相关政策特别提示
(一)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教高[2002]10号)精神,2002年10月以后入学的成人教育学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二)为确保考生入学后完成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籍注册,并于完成学业后取得学历注册的毕业证书,请考生正确录入个人信息、志愿信息并仔细校对,确保准确无误。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我校须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校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录取照片、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花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进行新生学籍注册,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联系信息
十一、郑重声明
(一)新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教学、管理的唯一合法机构。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成人教育招生政策,除校本部和4个校外教学点外,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也不允许各教学点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宣传,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甄别,以防上当受骗。
(二)近年来部分培训机构假借我校名义,未经允许擅自以报名费、证书费、考试费等形式向考生收取费用,严重损害我校声誉。在此敬告广大考生,我校严格依据《关于调整自治区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8号)执行,每学年只收取学费,学生根据教材目录自行购买每学期教材,无其他任何不合理收费。
(三)考生被我校录取后,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由本人于规定时间报到入学,切勿轻信有关机构和个人虚假承诺。对于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的学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或与2025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为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